⑴ 太原市個人繳納養老保險怎麼個教法
到什麼地方繳納,一年是繳納多少錢,怎麼分配的
一般社保的養老保險在當地社保局就可以購版買,一年的權交納是根據當地去年國家公布的社平工資作為基數進行計算的,舉個例子就比較清晰了:A地的社平工資為30000元,那麼該地區的養老保險應交30000*20%=6000元,如果沒有單位這6000元全由自己出,有單位時單位就會為我們出大總分費用,就是12%的比例。
所以,建議沒有單位的時候,可以考慮商保的養老保險比較好一點兒。
⑵ 2009年太原市企業核定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2008年太原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29589元月均2465.75元
2009年太原市企業核定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及核定時間
:2009年6月30日前的社保基數,已經企業和個人申報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在2008年7月份前已確定,2009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的社保基數,按照程序將由企業和個人申報勞動保障部門審核,估計5-6月份間完成,7月份後執行。
⑶ 在太原想自己上養老保險,如何辦理
(1)自謀職業者:需要4種材料
在太原市六城區,符合法定就業年齡並具有勞動能力的城鎮個體經濟業主,以及從業人員(本市城鎮居民或山西省境內人員),都可以以自謀職業人員的身份,在太原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辦理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手續。辦攜帶的手續有:戶口簿(居住證)及復印件、身份證及復印件、一寸紅底照片兩張,在本市居住地的社區證明。的年齡要在18周歲以上。」
(2)與企業解除關系者:需接續保險
與原來所在的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辦理養老保險需要辦理接續手續。無業人員如何辦理養老保險?這類人員需要4種材料:本人檔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太原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轉移通知單》。這些材料需要企業協助辦理才能取得。
要出示身份證原件,將本文的檔案調出,由太原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勞動代理部出具商調函,將個人檔案從出;由單位填寫《接收檔案材料清單》《勞動代理申請表》並加蓋公章,轉移社會保險關系。
(3)領取失業金期滿者:接續需4種材料
領取失業金期滿人員,接續養老保險需4種材料:本人檔案、本人身份證、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及《太原市參保險人員養老保險停繳單》。
(4)無檔案者:需先建立檔案
有些人員因為各種原因沒有檔案,怎麼辦理養老保險?此類人員需先辦理建立檔案手續,再辦理參加基本養需要的材料有:戶口簿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學歷證、失業證、一寸紅底近期照片一張。「年齡要在男45周歲以下、女40周歲以下。」
(5)不符合職工養老保險者:參加城居保
上述自謀職業人員、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人員、領取失業金期滿人員、無檔案人員參加的都是城鎮職工基本目前,太原已全面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城居保)。根據規定,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均可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居保。
無業人員人員辦理養老保險所需資料:
無業人員辦理養老保險時,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需攜帶居民身份證、以及本人頁,特殊參保群體有效證明原件以及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社區提出申請,並填表繳費。
⑷ 在靈活就業繳納社保與在企業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後有區別農村戶口可以在太原市繳納社保嗎
咨詢太原市社保局吧!靈活就業繳納社保,只能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年齡,辦理退休,不能提前退休,不能病退……在職人員是可以的。各地執行不同,要具體情況咨詢清楚。
⑸ 山西省企業社保參保流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登陸」太原市企業養老保險管理服務中心「網站首頁》辦事指南》太原市企業養老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公共管理服務事項
一、單位參保登記
(一)辦理依據
1、《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1999年第259號令);
2、《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年第1號令);
3、《山西省勞動廳關於開展「社會保險456攻堅戰」的緊急通知》(晉勞辦字[1999]65號);
4、《太原市統一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並政發[1998]104號);
5、《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並政發[2007]28號)。
(二)經辦程序、時限:
單位申報---綜合科參保登記崗位承辦人初審---綜合科長復審---綜合科分管主任核准---參保登記崗位承辦人錄入系統---征繳崗位科長復核---綜合科參保登記崗位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或太原市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人員證明——參保立戶登記完成。
此項業務由參保登記崗位負責內轉,三個工作日完成。
(三)辦事流程:
1、繳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填報《社會保險登記表》和《太原市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基本情況表》,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到經辦機構參保登記窗口辦理社會保險登記:(1)營業執照副本、批准成立證件、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及其復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及其復印件;
(3)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銀行開戶許可證及其復印件。
2、社會保險登記崗位受理用人單位參保登記申請時,要對填報的《社會保險登記表》和《太原市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基本情況表》等資料進行認真審核,內容是否真實、完整、准確,是否符合登記要求,用人單位所出示的有關證件和資料是否真實有效。
3、審核通過的,登記崗位為其制定社會保險登記證編碼,建立社會保險登記檔案和基本信息,向用人單位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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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太原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單位比例是多少單位繳費數額是如何算出來的
養老保險的比例來。單位20%,個人8%。它有最低繳費基源數了,今年是1677/月,也就是說你工資高,你按工資算,工資低於1677,按1677計算。
每月單位承擔的繳費額=1677/工資*20%
每月個人承擔的繳費額=1677/工資*20%
比如1月:8385乘以20%是1677,這是單位數。個人數8385乘以8%是670.8,這是個人數。
我不知道你這里的8385是一個人的工資還是5個人。一個人的話以上的數就是你要交得,如果是5個人的話,每個得數還要乘以5
⑺ 太原市企業養老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初始密碼是什麼
查詢養老保險編號最好直接問單位勞資人員或憑身份證到我中心窗口查詢。
在網站首頁輸入你的養老手冊編號,密碼是你的身份證號碼。
即可查詢到你的養老保險賬戶。現在的養老保險編號是10位,如果不足10位給末尾加10即可。
⑻ 太原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金能否一次交清
養老保險一般是按月繳納,有工作單位通過工作單位繳納,由單位和個人按比例共同承擔。
在補繳或到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尚未達到規定的年限,有些地區可以允許一次性補繳。
社保政策各地有異,建議你致電本地社保局12333統一咨詢熱線,以他們的回答為准。
⑼ 太原市補交養老保險問題
若是你介紹的這樣,快去按9萬多去繳。這個帳還算不過來,因為你提前5年就開始領錢了,一年少說也有一萬二千多元的養老金,5年是多少,五六萬元吧!加上這5年也不用再繳費了是多少,另外還可趕上國家的養老金調標政策。5年後國家還會有調標政策嗎?誰也不知道。沒有,就又虧了;有,你5年前就退休了,不是又跟著討好了嗎。
⑽ 太原市養老金計算方法
近日,隨著退休職工調整養老金辦法的出台,太原數十萬企業退休職工喜出望外。但究竟自己能漲多少錢,怎樣計算,卻是許多人不知的。據了解,關於養老金標准和計發辦法全國各地因標准不同,會有不同的結果。
根據山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勞社廳發【2006】275號)以及的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企業職工退休後實行新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改革後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計算公式:
(一)並政發【1998】104號文件實施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本人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牞計算到月) 在計算基礎養老金時,職工從事特殊工種工作年限折算的工齡不作為視同繳費年限。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方法:
先用本人退休當年、前一年、前二年至繳費起始年歷年本人繳費工資分別除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三年至繳費起始年的前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求出每年繳費指數,與本人視同繳費年限繳費指數和相加後(視同繳費年限每年的繳費指數均按1.0確定)除以本人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得出平均指數,再乘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2、個人帳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計發月數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二)並政發【1998】104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並政發【2007】28號文件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按第(一)款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調節金。
1、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按11%比例 (2006年1月1日後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以及機關、事業單位調入企業的職工按8%)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前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3%
在計算過渡性養老金時:實行個人繳費前職工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可以折算工齡,但折算的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折算工齡作為計算過渡性養老金的視同繳費年限。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方法:
先用本人退休當年、前一年、前二年至繳費起始年歷年本人繳費工資分別除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三年至繳費起始年的前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求出每年指數,將歷年指數相加除以本人實際繳費年限,得出平均指數,再乘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2、調節金:
2006年調節金為96元,2007年為72元,2008年為48元,2009年為24元,2010年以後(含2010年)取消調節金。
(三)設立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過渡期。具體辦法按並政發【2007】28號文件規定執行。
(四)並政發【2007】28號文件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 (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按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再發給一個月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按本通知計發基礎養老金時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辦法計算。
二、並政發【2007】28文件實施後,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工作的原固定工,不具備退休條件,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
退職生活費計算公式:
退職生活費=(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40%+個人賬戶養老金
職工辦理退職手續時年齡不滿40周歲的,其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一律按40周歲計發月數取值。
退職生活費實行新老辦法對比(老辦法為晉勞社養【2002】361號規定的辦法),新老辦法實行五年過渡期,過渡期辦法按並政發【2007】28號文件規定的職工退休基本養老金過渡辦法執行。
三、並政發【2007】28號文件實施前事業單位已轉制為企業的,實施後對轉制過渡期內,職工退休後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按並政發【2007】28號文件規定執行。如按並政發【2007】28號文件規定新老計發辦法對比後計發的養老金低於轉制時按原事業單位退休金計發辦法計發的養老金,其差額部分仍按原規定採用加發補貼的辦法解決。涉及基本養老金計發其他有關問題,按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