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騙取養老保險金是否構成保險詐騙罪
騙取養老保險金,屬於違法行為,涉及金額較大的,屬於犯罪行為,依法追究刑責。
關於騙取社保犯罪,刑法解釋草案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險待遇的,屬於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公司財物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關於詐騙罪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Ⅱ 騙取養老金的違法行為有哪些
騙取養老保險金的行為主要表現為偽造身份證明或冒用他人身份證明,偽造、編造檔案年齡、特殊工種年限辦理提前退休,偽造、編造人事檔案,以增加視同繳費年限,偽造、編造用工關系、工資報表等證明材料補繳養老保險費,偽造、編造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證明文件等。
對騙取養老保險待遇的處理,2011年實施的《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明確規定,針對騙取社會保險金的行為,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並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月份通過的刑法解釋明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保險、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險待遇的屬於的詐騙公私財物行為,使騙取的社會保險金統一適用詐騙公私財物罪,有力地維護了社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2)養老金詐騙擴展閱讀:
社保中的違法行為還有以下條款
第九十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擅自更改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導致少收或者多收社會保險費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其追繳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九十一條、違反本法規定,隱匿、轉移、侵佔、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或者違規投資運營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審計機關責令追回;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九十二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泄露用人單位和個人信息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給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三條、國家工作人員在社會保險管理、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九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Ⅲ 我是養老金詐騙案受害者,鎮府不處理怎麼辦
詐騙案處理與鎮政府沒有關系吧?那是公安局的事情。再說,你是詐騙受害者,如果追回詐騙錢款了公安局就會歸還失主,如果追不回來,只能自己承擔損失和責任(被騙了是自己的責任,不是鎮政府的責任,這個得分清楚),不存在不處理的問題——立案偵查案件本身就是已經給你處理了。
Ⅳ 請問子女詐詐騙父母的養老金可以報警嗎
可以報警。您的子女所犯屬於盜竊罪。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但盜竊父母或近親屬的財物,在是否構成犯罪和處罰上有其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 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四)項規定:「 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 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有所區別。」
Ⅳ 養老金臨時賬戶和騙錢一樣嗎
誰讓你辦理臨時賬戶的,轉移原先社保到工作地繼續繳納社保就是了。
Ⅵ 辦理養老保險 是詐騙嗎
不是詐騙,但是裡面好多規則你看不懂,對方也不告訴你。這類業務表面看是養老保險,其實就是變相的理財產品,一般要求長期繳費,然後到規定的年齡後就可以每月享受返款。理論上,這類產品收益比存銀行要高,但是如果中途退出,可能不允許或需要繳納很高的提前退出手續費。一般針對老年人,利用他們不懂游戲規則向他們推銷,如果是閑錢,可以買。
Ⅶ 屬於詐騙嗎.冒領養老金會怎麼處理
冒領養老金,如果數額較大就涉嫌詐騙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Ⅷ 詐騙的錢款能作為父母的養老金嗎
詐騙的錢款能作為父母的養老金嗎?肯定不能詐騙的錢款是贓款。
Ⅸ 用假戶口辦退休後領取養老金是詐騙罪嗎
這個嗎來,如果此事是其妻個人辦自理的,其丈夫完全不知情,這樣的話,現在其妻已經死亡,其丈夫如果發覺此事有問題,現在主動向政府有關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給其妻養老金的部門)舉報此事,這樣,其丈夫不屬於「詐騙罪」,同時其丈夫應該退回交出不該領取的錢款就行,其丈夫就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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