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農村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新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分為繳費標准、繳費基數及老年生活補助。以新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為例:每年100元、200元、300
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
一、新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新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
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
二、新農村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1、新農村村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可以分別按照5%、10%、20%、30%的比例按年繳費。具體繳費比例由參保居民自主選擇。
2、根據這一標准,2011年度的繳費基數為11660元,按5%比例年繳費標准為583元;按10%比例年繳費標准為1166元;按20%比例年繳費標准為2332元;按30%比例年繳費標准為3498元。
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年繳納,也可以在60周歲前選擇一次性繳費(必須繳足15年),或在60周歲時一次性補足15年繳費。一次性繳費或補足繳費,只能選擇按10%及以上的比例繳費。
三、60周歲以上新農村居民可申請老年生活補助
1、年滿60周歲的城鄉居民不再納入參保繳費范圍,可以向政府申請領取老年人生活補助費。
具有本市正式戶籍、年滿60周歲、未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也未享受社會養老保障待遇的城鄉居民,可以領取老年人生活補助費。
2、城鄉老年人生活補助費的標准為:年滿六十周歲不滿七十周歲的,每人每月70元;年滿七十周歲不滿八十周歲的,每人每月80元;年滿八十周歲的,每人每月90元。
3、符合條件的60歲以上市民,可以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行政村或勞動保障工作站辦理老年人生活補助費申領手續。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B. 最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是政府性質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是民政部1992年開始在全國推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是國家推行的政府保障制度之一,可以由集體給補助一部分,自己交一部分.
社會保險是企業性質的,區別就在政府和企業,交保險是個人行為.
至於那個劃算,從利益方面來說,都差不多,積累都是以繳費積累額、利率為基礎的計算的.社會保險的期限靈活,有多種可選,種類多.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只有一種,就是養老性質。一般是固定的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才能允許領取.
任何養老保險都不可能有很大的利益,只是一種積累,並且是以比銀行存款定期利率稍高的積累,然後計算發放到你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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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有什麼區別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區別如下:
一、兩者需要的證件不同:
1、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需要的證件: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二份。
(2)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二份。
(3)4張1寸免冠照(60周歲以上人員6張)。
2、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需要的證件:
(1)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
(4)如是重度殘疾人員還需提供一、二級殘疾證原件及復印件。
(5)如是獨生子女家庭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計生辦出具的獨生子女資格確認表。
二、兩者的辦理條件不同:
1、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辦理條件:
具有本地農村戶籍且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
2、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辦理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且年滿16周歲及以上,60周歲以下的人員(全日制在校學生、參加其他養老保險、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除外)。
(2)2009年8月31日前年滿60周歲以上且沒有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三、作用不同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反映的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農村居民收入的平均水平,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反映的是人民的生活水平。
(3)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擴展閱讀
農村戶口養老保險相關知識
1、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2、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3、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4、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5、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D. 2017年農村養老保險有哪些政策
2017年農村養老保險的具體政策如下
一、繳費標准: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需要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繳費標准目前設為12個檔次,分別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
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原則上最高繳費檔次標准不能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准。
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二、農村養老保險的領取標准農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這部分由政府補貼,補貼標准如下:
(1)按照上述繳費標準的不同繳費檔次每月補貼標准為:第一檔15元,第二檔35元,第三檔50元,第四檔60元,第五檔70元,第六檔75元,第七檔80元。
(2)按照集體經濟組織補助每月補貼標准為:第一檔5元,第二檔10元,第三檔20元,第四檔25元,第五檔30元,第六檔35元,第七檔40元。
(3)政府補貼累計不超過每人21600元。
三、個人賬戶養老金的發放標准為:
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139。
舉個例子,假設張大爺今年50歲了,他的繳費檔次為每年500元這一檔,繳費到了60歲,一共繳了10年,那麼當張大爺退休後他每月的養老金發放標准就等於(500元+30元)×10年/139+55元=93元。
(4)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擴展閱讀:
一、參保者每人每年均享30元政府補貼
以往的政府補貼都是針對特殊人群,而此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的補貼范圍大幅擴大,將普通參保人員都納入其中。對參保繳費人員,統一按每人每年30元給予補貼。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其中,對年滿16歲、不滿60歲的參保人員,在個人繳費基礎上,每人每年補貼30元,該補貼直接存入個人賬戶,不能用於抵扣繳費;對年滿60歲以上,且自願選擇一次性躉繳的人員,按一次性繳費年限,每人每年也給予30元補貼,但可抵扣繳費。」
該負責人說,補貼涉及400多萬符合條件的普通參保人員,目的在於提高個人養老保險待遇。而特殊人群的待遇可重復享受。
二、零繳費參保
新政策規定,在今年8月31日之前,年滿60周歲以上的城鄉居民,本人不繳費也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80元,比國家每人每月55元的標准高出25元。
「以往各類養老保險政策都須補足一定年限的參保費用,而今後參加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則可不補繳。」該負責人表示,但60歲以上老人不繳費享受基礎養老金也是有條件的,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必須按新政策參保繳費,已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則視為已參保繳費。
同時,有條件的老人可自願按每月40元、60元、90元3個檔次選擇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這樣,除能按月領取80元基礎養老金外,還能領取按所選檔次發放的個人賬戶養老金,養老待遇水平將大幅提高。
三、降繳費檔次
據了解,國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把年繳費標准分為5檔,分別是: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
而重慶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原先只有200元、400元、600元、900元4個繳費檔次,為與國家標准對接,也滿足經濟收入較低的參保對象需求,新政策增設了100元的最低繳費檔次。
該負責人說,保留高出國家標準的600元和900元兩檔,是為鼓勵多繳多得,為逐步縮小各項養老保險制度之間的待遇差距奠定基礎。
四、取消繳費年限
按照新政策,45歲以下人員繳費年限須達15年以上,而對45~59歲人員,則不再設最低繳費年限,只要求按年繳費,到60歲方可按月領取養老金。(15年個人賬戶總額/139個月)=248元。
該政策中政府補貼對應於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繳費部分較為公平,社會養老保險的社會性也體現出來了。
E.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1、在制度模式上,實行了「個人賬戶+基礎養老金」。
2、在籌資機制上,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的籌資辦法。
3、在繳費標准上,實行了彈性繳費標准,在達到最低繳費標準的基礎上,允許參保人員可根據自己承受能力多繳費。
4、在繳費方式上,可靈活選擇季繳、半年繳、年繳等。
5、在待遇發放上,實行普惠制補貼,即對試點開始時年滿的60周歲的農村老年人在取得保險資格後。每人每月由省、市、縣三級財政按1:1:1的比例發放基礎養老金30元。
(5)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擴展閱讀:
開展原因:
人類「老有所養」的問題,歷來是世界各國十分關注的重大問題。
在我國,各級黨委、政府領導十分重視解決民眾的養老保障問題,通過長期的艱苦努力,養老保障工作取得輝煌的成就,尤其是在城鎮已經建立了比較完善的養老保障體系。
各類人員的養老問題基本得到解決。而在農村,雖然農民的養老問題得到明顯改善,但由於各方面的原因,廣大農民的養老後顧之憂仍非常突出。
目前,農民的養老問題主要是以土地、家庭保障為主,仍然依靠傳統的「養兒防老」辦法。但是,隨著農村經濟改革的步步深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不斷完善,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深入貫徹。
「4.2.1」家庭人口結構將普遍出現,農村傳統的家庭養老保障能力越來越弱。根據世界許多國家的實踐經驗,解決養老問題將來主要靠社會保險。我國為了解決農民的養老問題,從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期就開始在農村探索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簡稱老農保)。
F. 什麼是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從各國的養老實踐來看,人類社會的養老經歷了家庭養老、國家養老保險和社會養老保險三個階段。自從19世紀80年代德國第一個建立國家養老保險制度,發展到今天,已經有160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養老保險制度。由於國家養老保險制度所存在的缺陷和問題,歐美國家正在由國家養老保險向社會養老保險過渡;亞非國家正在由家庭養老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過渡。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就是為保障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通過再分配或儲蓄的方式建立養老保險基金,用以支付老年生活費用的社會制度。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發生了很大變化。在養老保險領域,原有的制度安排受到巨大挑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作為一種新的保障方式已經出現並得到一定的發展。但在理論與學術學界仍存在較大分歧,一部分人認為我國目前還不適宜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主要認為,由於我國經濟發展水平還比較低,農村人口龐大,地區間經濟差別懸殊,國家財力不足等等原因,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為時尚早。但大部分人認為,我國應當建立並進一步完善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加快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僅是一項緊迫的任務,是我國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必然要求,也是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舉措,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對於國家穩定和經濟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和歷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