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一般情況下律師事務所為什麼不給繳納社會養老保險
1、按照法律規定是必須有的。
2、但是也有一些不規范的律師事務所不上社會保險和公積金,或者只上社會保險。
3、這要根據你所在城市、律師事務所等具體情況來分析,但總的來說,這么做違法。
⑵ 律師養老保險最低交多少錢一個月
社保繳費是不論身份、行業的。社保繳費是以當地當年社平工資數額,為基數換算的,因此不知當地社平工資(社保繳費基數)、不知你如何選擇繳費比例(檔次),是不會知道應該繳費多少的。
⑶ 律師的收入如何律師有沒有養老保險,社會保險等等。
至於這個問題,每個律師事務所的處理辦法是不一樣的。所以,在具體方面也會有差異。
但是,我認為,無論做什麼工作,無論是專業的還是半路出家的,關鍵是要能夠用心去做,要是自己真正喜歡的工作。我想,這樣就是成功的一半了。要知道,法學專業畢業的學生從事法律職業的絕對不會到二分之一。
至於說收入,當然也是因人而異的,就看你做的是否成功了。
⑷ 律師的養老保險費怎麼繳
律師的養老保險費是全部由律師本人所承擔的。
一、一般養老回保險只要繳納滿答15年,並且到了退休的年齡,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的。
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⑸ 關於律師的社會保險問題
律師也是需要繳納的,
1、律師事務所需不需要給律師來繳納社會保險,主要是看二者之間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對於勞動關系的界定
勞動關系存在於下列幾方面:一、企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與職工、僱工之間;二、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與聘用工作人員之間;三、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企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以是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為適格標准,事業單位以是否經人事部門登記為適格標准,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是否經民政部門登記為適格標准。
也就是說,只要是正規的在民政部門登記或者是作為國家事業單位存在的律師事務所,就存在勞動關系。
2、關於社會保險的法定性,在五險一金裡面,一般法定的是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其餘的按約定,比例是法定的,主要按工資標准來確定。交的少,以後拿的就少
我單位上是全部繳納的,具體比例如下:
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8%
失業保險:單位承擔1%,個人0.2%
工傷保險:按比例,個人不繳納
生育保險:0.8%,個人不繳納
醫療保險:9%+1%,個人2%+3元
住房公積金以工資基數為標准
⑹ 養老保險還沒買,請I教律師我該怎麼買
找上社保單位工作就給你上職工社保五險有養老和醫保
沒單位城市戶籍經濟好去戶籍地人才存檔案按照靈活就業人員上社保養老醫保
城市戶籍沒錢去戶籍地街道社保所上城鎮居民養老和醫保
農戶去村裡上農村養老和新農戶醫保
⑺ 律師的退休年齡是多少律師怎樣解決養老問題呢是自己每年交養老保險金么
律師的養老保險費是全部由律師本人所承擔的。
一、一般養老保險只要繳納滿15年,並且到了退休的年齡,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的。
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7)養老保險律師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⑻ 律師有退休工資台嗎
律師是有退休年齡,這是國家社會保障的一部分,但其律師的執業資格保留,是可以作為訴訟代理人。
男職工60歲退休,女幹部55周歲退休,女職工50周歲退休。
《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⑼ 律師事務所參加養老保險有什麼法規文件
律師事物所屬於合夥企業性質,就屬於普通用工單位
律師事物所的養老保險同樣屬於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