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財政部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增發養老金,總體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並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但是,除上海市已在5月31日出台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執行方案還沒有明確。新疆自治區政府正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養老金增加部分均從2016年1月起補發。
㈡ 請問養老金今年調整新疆份中關於高令為什麼按2018年底不按2019年底計算
這種情況是有相關文件規定aqui te amo。
㈢ 新疆今年企業退休人員能調養老金嗎
新疆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自治區財政廳
《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新人社發〔2017〕43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中央駐疆各統籌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現就我區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時間
本次調整養老金的范圍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職工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的人員)。
離休人員及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後照發本人原標准工資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
調整時間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凡符合2017年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5元。
(二)掛鉤調整
1.按繳費年限調整。符合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先定額增加30元。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增發2元。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繳費年限是指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累計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
2.按基本養老金基數進行調整。按本人2016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2.5%(四捨五入到元)。
(三)傾斜調整
對70周歲及以上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傾斜。
1.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至7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1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20元。2017年1月1日後,年滿70周歲、80周歲的,從到齡之月起,企業退休人員按企業累加的高齡補貼標准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機關事業累加的高齡補貼標准執行。
2.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發10元;三、四類地區每人每月增發15元;五、六類地區每人每月增發20元。
3.企業退休人員中原軍隊轉業幹部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月水平達不到2017年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計發。
4.按上述辦法調整後,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達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發30元。
三、資金來源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從自治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自治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從自治區機關事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自治區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切實利益。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高度重視,按照自治區統一部署和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落實,力爭在2017年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並於2017年8月15日前將調整落實情況匯總報送自治區。
2017年7月24日
㈣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增加多少
上調企業退抄休人員養老襲金的工作是由人社部統一制訂政策。統一時間調整。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實施細則,每個地區都有微小差別。
截至目前,根據政府工作報告精神,各省市自治區正在制訂養老金調整具體方案,估計在4月份會公布實施。預計該項工作各省市自治區在4-6月結束,上調的養老金會劃入個人賬戶。
㈤ 2020年新疆南疆企業退休養老金曾加多少,如何計算
國家還沒有出台養老金今年調整的政策呢
㈥ 新疆基本養老保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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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回族自治區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方案還沒有發布。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的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增加基本養老金,增加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8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
新疆回族自治區2018年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辦法沒有發布,可能在本月下旬具體實施,請耐心等待。
㈦ 新疆自治區2019年養老金上調方案是否出台
目前全國除了上海退休金調整方案出台,並發放到位外,其他各省市都未出台。
㈧ 新疆2016退休金上調
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印發《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2015年12月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提高養老金,總體水平為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盡管國家層面的方案已在4月中旬出台,但目前除上海在5月31日公布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層面的執行方案尚未明確。新疆自治區政府正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均從2016年1月補發,敬候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