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湖北省今年養老金怎樣調整
人社部、財政部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專並按月領取養屬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增發養老金,總體水平是在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並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但是,除上海市已在5月31日出台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執行方案還沒有明確。湖北省政府正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養老金增加部分均從2016年1月起補發。
❷ 湖北退休金今年上漲多少
湖北退休金今年總的增加幅度為5.5%。具體是定額上調95年前退休的增加回55元,答96~o5年退休的增加45元,o6~16年退休的增加35元,交費年限每一年2元,按基本養老金的1.6%增加,年令70~79歲增加4○元,8o歲及以上增加60元。艱苦地區人員增加1o元,53年參加工作增25元。對照一下吧!
❸ 好消息,湖北養老金上調,加了多少,快給爸媽看看
2016年,我國實來現了企業和機關事自業單位養老金待遇同步調整,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1億多退休人員因此受益。
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也提出,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穩步推動基本養老金保險制度改革,提高覆蓋面。
養老金的科學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們普通關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表示,到2016年底,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已正式啟動。
❹ 湖北省養老金上調,什麼時間發放到退休職工手中
4月26日,湖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宣布,從2015年1月1日起,為全省符合條件的401萬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省人社廳召開全省視頻會議要求,各地要確保增加的養老金在5月份發放到位。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上調
據悉,這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進行,湖北省調整水平按2014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調整對象為2014年12月31日前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
據悉,這次調整企業退休具體調整辦法包括三種,實行累加。對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1元;對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對2006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1元。
掛鉤調整的,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時符合所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增加一項。
對高齡、偏遠地區人員有傾斜
對高齡人員,2014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4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對符合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參加鄉鎮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比照城鎮企業職工養老金調整辦法執行。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繼續由原渠道解決。
省人社廳強調,各地要嚴格按規定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不得擅自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確保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❺ 武漢市2014年事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文件
關於2014年湖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鄂人社發[2014]18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批准,現就我省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
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辦法
(一)對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4元;對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4元;對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4元。
在此基礎上,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二)對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對同時符合本條所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三)對高齡退休人員,2013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3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四)對符合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五)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
(六)按照《湖北省試點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04〕121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行鄉鎮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發〔2005〕28號)精神,參加鄉鎮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比照本辦法執行。(本文由 「知道161」收集整理 查看20115年養老金調整表http://www.161.com/)
四、資金來源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繼續由原渠道解決。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心。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認真組織實施,嚴格按照本文規定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不得擅自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等措施,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撐能力,確保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和保障廳
湖 北 省 財 政 廳
2014年4月24日
❻ 湖北省退休人員基礎養老金多少2014
你好,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批准,現就我省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4湖北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一、調整對象
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
2014湖北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二、調整時間
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2014湖北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三、調整辦法
(一)對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4元;對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4元;對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4元。
在此基礎上,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二)對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❼ 2014年養老金上調
我是湖北的退休人員,但是也沒有什麼好問的,應該補多少政府說了算,按回點拿答錢就是了。了解了怎麼樣?到下面政策也換了所以白問。就怕人均兩字。人均500元到手裡可能只有100-200元,因為其他人拿了多了,我只有少了。
❽ 湖北省退休人員養老金什麼時候上調
2016年,我國實現了企復業和機關事制業單位養老金待遇同步調整,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1億多退休人員因此受益。
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也提出,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穩步推動基本養老金保險制度改革,提高覆蓋面。
養老金的科學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們普通關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表示,到2016年底,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已正式啟動。
❾ 好消息,湖北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來看看你漲了多少
一、定額調整:1995年12月底前退休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至2005年12月退休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06年1月至2017年12月退休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1. 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2. 每人每月以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4%。
三、適當傾斜:1. 建國前參加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2. 建國前參加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3. 1953年12月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4. 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5. 2017年12月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6. 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7.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其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