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轉移我在市區參保,想 轉到市裡該怎麼辦理。
1、同一個統籌地來區的(一般不出自省就視為同一統籌地區),不需要辦理轉移的,只要辦理人員的進出就可以了,就業後單位會幫你辦理的。
2、如果不是同一個統籌地區的,即你要跨省轉移的,可以先到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列印一張《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到了新參保地將這張憑證交給新單位,由單位辦理即可。
⑵ 如何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1、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前,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
2、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後,按規定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3、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受理申請表及相關資料並予以審核。符合轉移接續的,應在受理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發出;
4、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手續:
(1)核對有關信息並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2)辦理基金劃轉手續;
(3)將信息表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4)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5、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下接續手續:
(1)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金額;
(2)將轉移基金金額按規定分別計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
(3)根據信息表及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提供的材料,補充完善相關信息;
(4)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2)養老保險怎麼轉移市擴展閱讀:
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許多人因個人意願或工作調動到不同的城市工作,人員流動就業成為了普遍現象。經常有參保人前來咨詢,到不同城市工作參保後,如何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手續、合並不同城市的社保?
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參保人辦理省內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各項養老保險權益合並計算,具體辦理流程為:
一、出具參保憑證。
參保人在轉出地社保停保狀態下,攜帶身份證到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保關系轉出手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將根據實際繳費情況為其開具《省內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憑證》。
二、轉入申請登記。
參保人在轉入地參保繳費後,攜帶身份證和《省內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憑證》,到現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保關系轉入手續。
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經審核符合轉入條件的,向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聯系函》。
參保人只需完成上述兩個手續,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對接轉移。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聯系函》後,將參保人的社保關系轉出,並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信息表》;
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後,及時為參保人錄入轉移信息,辦結轉移手續。目前,廣東省內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業務辦理時限為25個工作日。
注意,如果參保人不能親自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手續的,可委託他人辦理。被委託人則需持本人、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到屬地社保經辦機構代辦轉移業務。參保人如有疑問,可在辦公時間致電屬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咨詢。
⑶ 養老保險能轉到另一個城市嗎
(1)職工跨統籌范圍流動時,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由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出具轉移證明(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應填寫《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應依據轉出地提供的《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轉移情況表》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等資料,並結合本地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為職工續建個人賬戶,做好個人賬戶關系的前後銜接工作。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轉移額為1998年前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部分,1998年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全部。
(2)參保人員在統籌地區范圍內流動時,只辦理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養老保險基金不轉移。
⑷ 省養老如何轉市養老保險
1、養老保險,可以轉移,所謂轉移指的是跨統籌地區,包括省內的不同統籌地區,轉移程序按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八條的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2、醫療保險,也有個人賬戶,辭職後處理方法基本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里的錢可以在當地繼續使用,但目前暫不能轉移,國家已經出台了有關轉移辦法,今年7月1日起可以實施。3、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都沒有個人賬戶,辭職後保險自動解除,但失業保險只要繳費滿一年,不是個人原因造成的失業,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4、住房公積金,有個人賬戶,企業和個人繳納的費用,全部形成個人賬戶總額,就如同銀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權屬個人,辭職後只不過停止了存錢,但賬戶的錢還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積金提取規定,隨時可以提取,以後也可以續交,永遠不會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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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跨地級市的養老保險如何轉移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步驟:
第一步,養老保險異地轉移,必須由員工本人或供職單位提供人事調動介紹信、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書。員工本人准備好這些資料之後,到原就業地社保機構(即轉出社保所)開具繳費憑證,然後送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即轉入社保機構),跨省、市的可郵寄送達。
第二步,員工新就業地的社保機構(也就是轉入社保機構)出具一份「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然後通過郵寄送達原就業地社保機構(即轉出社保所)。
第三步,收到接續函後,原就業地社保機構根據有關政策,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對於跨省、市的養老保險異地遷移,可以以郵寄方式送達員工新就業社保機構(即轉入社保機構)。需要注意的是,在辦理轉移手續時,需要提供員工的養老保險手冊,必要時還要提供員工人事檔案。
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有四個環節:
第一個環節:發憑證。如果你准備離開這個城市,而且不再回來就業的時候,需要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領取一張個人參保憑證。這個憑證記錄了三項很重要的信息:1、你在當地參保的起始時間;2、你實際繳費的月數;3、你在本地參保起個人賬戶的全部存儲額有多少。
第二個環節:打電話。關於辦理養老保險異地轉移,如果有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電話咨詢,政府有關部門在網上公布了全國2800多個縣級和縣級以上的社保經辦機構的聯系方式,非常方便。
第三個環節:辦手續。這個環節比較簡單,由本人或者所在單位向新的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接續申請,接下來的事情,就交給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就可以了,他們會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完畢。
⑹ 市養老保險轉省養老保險,怎麼轉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養老保險怎麼轉移市擴展閱讀:
參保人員或用人單位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經辦人員審核後,符合轉移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經辦人員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機構發出。
收到原社保機構發來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接續手續。
⑺ 養老保險能跨市轉移嗎
可以的。
一、需提供材料:
1、提供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存檔卡及其復印件一份。
2、原參加過企業養老保險的職工需提供養老保險轉移單、手冊、台帳。
3、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招工表、軍官轉業證等)。
二、審核材料: 社會保險經辦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對上述材料審核無誤後,發給《參加養老保險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企業城鎮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登記表》、《企業城鎮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繳費補填表》、《企業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基金補繳匯總表》、《企業城鎮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繳費情況表》及一些附屬表格。
三、填寫表格和繳費工資基數確定: 個人在如實填寫上述表格後,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至其3倍之間確定繳費工資基數,按照本人繳費工資基數25%(1999年-2000年間)繳納基本養老費,繳費工資基數一經確定一年不變。
四、繳納養老保險費:
1、社會保險科在對個人所填寫表格內容進行逐項審核無誤後,與個人簽定《北京市企業城鎮勞動者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協議書》一式2份,雙方各保留一份。
2、社會保險科根據個人的繳費工資基數,核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數額,並通知個人到收費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3、社會保險科在審核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憑證後,發給其社會保險繳費卡。
4、個人必須按社會保險科規定時間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逾期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視同自行中斷繳費,不予補繳。
⑻ 養老保險省內跨市怎麼辦理轉移
參保人員在新的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申請,並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這樣就可以辦理轉移了。
1.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受理審核《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提出申請的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2.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各項手續。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傳送給新就業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按規定劃轉基金等;
3.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收到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來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⑼ 社保市內轉移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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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國家出台新政策,養老保險可跨省轉移,保險跟著人走,終於把社保由「地方糧票」變成了「全國糧票」。
而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移的暫行辦法出台之後,東莞參保人的各種疑問都涌了出來,如何轉移?需要哪些資料?成了大家問得最多的問題。昨日,市社保局公布了跨省轉移的具體操作辦法,解答了這些疑問。
市內
在本市換工作
不需辦理轉移
市社保局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在本市范圍內變換工作單位的話,那麼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只要新用人單位辦理參保手續後,就可以直接接續原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如果暫時未找到新工作,沒有新的轉移接收單位的話,參保人員則需要辦理停保手續。
工作人員表示,參保人個人不需要另外辦理這一手續,參保單位會有相應的社保專員辦理。
省內
轉移政策還沒確定
對於跨省轉移以及本市停保等問題,社保部門都進行了相關的解答,但是省內如何轉移仍然是眾多參保人關心的問題。
不過昨日社保部門表示,省內轉移政策需要什麼資料,具體如何轉移仍未確定。
另外工作人員解答,整個轉移的過程將在45天內完成。在辦理的流程中,在新就業地參保,本人只需要提出轉續關系的書面申請,其他的審核、確認、跨地區轉續等程序,都由轉入地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之間溝通協調辦理。這樣就避免了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系而在兩地往返奔波。
跨省轉移三步走
1、參保人持有效身份證原件到參保地的社會保障分局列印《基本養老參保繳費憑證》一份;
2、參保人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攜《基本養老參保繳費憑證》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沒有重新就業參保以及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並到非戶籍所地就業參保的,由原參保地保留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3、由參保人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待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接收函後,直接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答疑
1、我的身份證是第一代的能辦理社保轉移嗎?
如果你的第一代身份證是真實有效的,而且與社保系統的參保資料一致,就可以申請辦理轉移手續。
2、我在2009年9月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但社保還停在那裡。現在不能退保了,那失業保險還可以領嗎?
非本市戶籍參保人一次性失業保險生活補助按原辦法執行:即非本市戶籍的失業者,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且所在單位已按規定為其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的,可按規定申領一次性失業保險生活補助。
工作人員表示,由於政策的調整,社保部門仍在對系統進行調試。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有急需轉移的參保人,可以先辦理申領手續,提供本人的銀行賬戶,在社保部門的准備工作完成以後,即可轉賬給參保人。
3、達到退休年齡未滿繳費年限怎麼辦?我是湖南籍的一名女工,工廠從2001年1月起為我辦理的社會保險,我的出生時間是1961年,到2011年我就50歲了,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可是我的參保時間超過10年,不到15年。這樣的情況下我退休後能不能領退休金?對於我這樣的第一代外出務工者,有沒有特別的規定?能不能補交未滿年限的社保金呢?
1998年7月後參保或在2013年7月前未能達到退休年齡的參保人,都必須繳滿15年達到退休年齡時才能申請退休。根據您的情況,建議您把社保關系轉回家裡,看家鄉那邊能否繼續延繳直至退休。養老保險一般不能補繳。(記者張欣儀)
⑽ 社會養老保險轉移詳細流程
社保轉移是指在對於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同城轉移社保流程:
社保現在不用轉移,只要原來的單位,把社保做停,不用辦手續,現在的單位憑身份證號就可以直接上社保。
異地轉移社保的流程:
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於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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