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去農村建房養老國家為何不允許
現在農村建房管理的非常嚴格,有農村戶口有宅基地申請批准以後才可以建房。
B. 農村養老和城鎮養老有什麼區別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從2010年10月1日開始實施;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從2011年7月1日開始實施。
新農保參保對象為具有本縣農村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以參加新農保;根據思府辦發〔2011〕156號文件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對象為具有本縣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均可以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C. 城市養老和農村養老的區別
1:首先,保障對象不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保證城鎮就業群體;而新農保保障的是農村居民群體。
2:其次,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強制實施的,是僱主、用人單位包括勞動者個人都必須按照規定繳費的;而新農保強調的是自願原則,是農民自願參加的,這也是根據農村現階段實際,由政府加以引導,但是不搞強迫命令。
3:再次,新農保政策中「有彈性」,這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中沒有的。在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中,有規定的繳費比例、規定的領取資格、規定的支付標准,總體來講是沒有太大的彈性的。而新農保里有一條原則叫做「有彈性」,比如設計的繳費標准從100元到200元、300元、400元、500元。農民可以根據自己的收入水平進行選擇,同時允許地方增設繳費標准,可以向上增設,也可以向下增設,這就是為了適應各地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農民收入水平差異相對較大的實際情況,不搞「一刀切」
4:最後,就是籌資結構是不同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主要籌資方是用人單位,雖然個人也繳費,但用人單位繳的是主要部分。而新農保的主要供款方是政府,政府給了現在的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基礎養老金(目前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同時對中青年的繳費也予以補助。
5:如果兩者都適合的話,您可自行選擇其中一種保險(因為兩種都好,但各有不同)。
D. 現在不住有必要在農村蓋房養老嗎
至少得有一個回家能住的地方 啊,不一定說在家養老啊。農村的空氣環境至少比大多數城市要好。
E. 戶口不在農村,老了想回老家養老,可以建養老房嗎
可以到農村買一處房子,現在農村空房子很多,很多家庭就一個孩子,孩子在城裡工作,不能回家照顧父母,但是,心裡放不下年齡越來越大的父母,尤其身體有恙更讓兒女不放心。萬般無奈,把父母接到城裡,其實,老人們故土難離,萬般不舍。
農村的空房越來越多,戶口不在家的城裡人,適時入手買一處重新裝修,作為度假休閑的好去處,這是個不錯的選擇。
F. 現在農村的設施日漸齊全,換做是你,你會在農村養老嗎
現在農村的設施日漸齊全,換作是我,我願意留在農村生活。不少的古詩都是歌頌的大自然的美好風光,其實,每一個詩人都渴望怡然自樂以及悠閑自在的生活。躲避了城市的喧鬧,隱居在空氣清新的農村,我們的身心也會變得特別的健康愉悅。
G. 農村人如何養老
農村人如何養老?農村人的養老也可以交社保。交上社會保險以後老了會有保障的。嗯,交上商業保險也是可以的。如果有條件的話。
H. 請問,現在農村有房屋出租養老嗎
現在農村還有房屋出租養老嗎?這個答案是肯定的,而且是非常受農村人歡迎。
其實大家可以看到這種現象,農村人現在有錢就蓋房子,房子很多,但是人口確實不多,比如以前的農村一大家子有好多人,祖孫三代擠在一座宅子里,而現在卻不一樣了,很少有之前的那些大戶了。
因此在農村肯定有可以租住養老的房子,這里環境好,空氣好,有利於人們的養老,其實這也是一個很好的建議,現在有的農村已經開始出現了空心村,很多的農村房子閑置,這也是一種資源浪費,將這些閑置的房子租給城裡的老人養老,也是一種資產盤活,也有利於農村經濟的發展,城裡人來了農村,既可以養老,也崔進了農村的發展,一舉兩得。
I. 農村老年人如何養老
在我國的農村地區,主要有以下幾種養老方式:
1、家庭養老
這是我國農村最主要、最普遍的養老方式,也是我國傳統文化中「孝」的集中體現,它具有其它養老方式無法比擬的優越性,在短時期內不會被其它養老方式取代,仍然是我們主流養老方式。但是在現代化的進程中,這種傳統的養老方式正受家庭規模縮小、人口流動、失地、老齡化等因素的挑戰,目前這種養老方式的質量有下降的趨勢。
2、集體養老
這是一種在農村很常見的養老方式,它是由集體經濟組織對年老多病、無依無靠的老人進行贍養的制度。其主要形式有五保制度和養老院制度。這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一部分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但是適合這種養老方式的,只是農村老年人口中很少的一部分人,並不能成為解決農村老年人養老問題的主要形式。
3、養老保險
隨著農村老年人口數量增多及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養老保險也是一種好的養老制度來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
4、儲蓄養老
這種養老方式只有少部分的農村老年人採用,他們依靠平時的積蓄用來防老,在農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場。一些農村居民對養兒防老已喪失信心,他們認為只有錢財是可靠的,因而盡可能省吃儉用,節約儲蓄以備老年需要時用。
拓展資料:
養老制度的變化:
改革開放前
改革開放之前,城鎮家庭的養老功能強大,家庭和單位合力使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資源得到很好的發揮,盡管資源有限,但各盡其力。在農村,政府和集體合力為「五保」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而其他農村居民只有靠家庭,有時需要求助親戚和鄰里來照顧。中國社會的二元結構特徵在養老服務領域也表現得淋漓盡致。
改革開放後
改革開放以後,隨著市場經濟的介入,「單位人」演變為「社會人」,企業辦社會的現象消失了,單位的福利待遇越來越少了。很多企業在轉軌後,職工已經完全失去了享受單位福利待遇的機會,退休後實行社會化管理。迄今為止,依靠單位提供各種養老服務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取而代之的是由社區和企業以及各種組織提供的養老服務。
綜上所述,隨著人口、經濟、政治文化等社會結構的急劇變動,原有的養老服務賴以存在的社會基礎已經不復存在,為適應時代要求,重構養老服務體系、制度成為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