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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 孝敬父母 的經文分享
出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利 19:3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申 5:16 「『當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太 15:4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太 15: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借著遺傳,廢了 神的誡命。
太 19: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可 7:10 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可 10: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路 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弗 6:3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創 2: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創 28:7 又見雅各聽從父母的話,往巴旦亞蘭去了;
出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出 21:15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出 21:17 「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color=Blue]利 19:3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color]
利 20:9 「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罪」原文作「血」。本章同。)。
利 21:2 除非為他骨肉之親的父母、兒女、弟兄,
利 21:11 不可挨近死屍,也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
民 6:7 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姐妹死了的時候,他不可因他們使自己不潔凈,因為那離俗歸 神的憑據是在他頭上。
[color=Blue]申 5:16 「『當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color]
申 21:13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然後可以與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申 21:18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
申 21:19 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
申 22:15 「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來,帶到本城門長老那裡。
申 22:17 信口說她,說,我見你的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其實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父母就把那布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
申 27:16 「『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 33:9 他論自己的父母說:我未曾看見,他也不承認弟兄,也不認識自己的兒女。這是因利未人遵行你的話,謹守你的約。
書 2:13 要救活我的父母、弟兄、姐妹,和一切屬他們的,拯救我們性命不死。」
書 2:18 我們來到這地的時候,你要把這條朱紅線繩系在縋我們下去的窗戶上,並要使你的父母、弟兄,和你父的全家,都聚集在你家中。
箴 23:25 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
書 6:23 當探子的兩個少年人就進去,將喇合與她的父母、弟兄,和她所有的,並她一切的親眷,都帶出來,安置在以色列的營外。
士 14:2 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
士 14:3 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她。」
士 14:4 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
士 14:5 參孫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園,見有一隻少壯獅子向他吼叫。
士 14:6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他行這事並沒有告訴父母。
士 14:9 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裡,給他父母,他們也吃了,只是沒有告訴這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的。
士 14:16 參孫的妻在丈夫面前啼哭說:「你是恨我,不是愛我,你給我本國的人出謎語,卻沒有將意思告訴我。」參孫回答說:「連我父母我都沒有告訴,豈可告訴你呢?」
得 2:11 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
撒上 22:3 大衛從那裡往摩押的米斯巴去,對摩押王說:「求你容我父母搬來,住在你們這里,等我知道 神要為我怎樣行。」
撒上 22:4 大衛領他父母到摩押王面前。大衛住山寨多少日子,他父母也住摩押王那裡多少日子。
撒下 19:37 求你准我回去,好死在我本城,葬在我父母的墓旁。這里有王的僕人金罕,讓他同我主我王過去,可以隨意待他。」
王上 19:20 以利沙就離開牛跑到以利亞那裡,說:「求你容我先與父母親嘴,然後我便跟隨你。」以利亞對他說:「你回去吧!我向你作了什麼呢?」
王上 22:52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的父母,又行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事。
王下 3:2 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但不至象他父母所行的,因為除掉他父所造巴力的柱像。
斯 2:7 末底改撫養他叔叔的女兒哈大沙(後名以斯帖),因為她沒有父母。這女子又容貌俊美,她父母死了,末底改就收她為自己的女兒。
詩 27:10 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
箴 20:20 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
箴 23:25 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
箴 28:24 偷竊父母的,說:「這不是罪,」此人就是與強盜同類。
弗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耶 16:3 因為論到在這地方所生的兒女,又論到在這國中生養他們的父母,耶和華如此說:
結 22:7 在你中間有輕慢父母的;有欺壓寄居的;有虧負孤兒寡婦的。
亞 13:3 若再有人說預言,生他的父母必對他說:『你不得存活,因為你托耶和華的名說假預言。』生他的父母,在他說預言的時候,要將他刺透。
太 10:21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太 10:3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太 15:4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太 15:5 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
太 15: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借著遺傳,廢了 神的誡命。
太 19:5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太 19: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可 5:40 他們就嗤笑耶穌。耶穌把他們都攆出去,就帶著孩子的父母,和跟隨的人進了孩子所在的地方;
可 7:10 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可 7:11 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
可 7:12 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
可 10:7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可 10: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可 10: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
可 13:12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路 2:27 他受了聖靈的感動,進入聖殿,正遇見耶穌的父母抱著孩子進來,要照律法的規矩辦理。
路 2:33 孩子的父母因這論耶穌的話就希奇。
路 2:41 每年到逾越節,他父母就上耶路撒冷去。
路 2:43 守滿了節期,他們回去,孩童耶穌仍舊在耶路撒冷。他的父母並不知道,
路 2:48 他父母看見就很希奇。他母親對他說:「我兒!為什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
路 8:51 耶穌到了他的家,除了彼得、約翰、雅各,和女兒的父母,不許別人同他進去。
路 8:56 她的父母驚奇得很;耶穌囑咐他們,不要把所作的事告訴人。
路 14:26 「人到我這里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
路 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路 18: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 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路 21:16 連你們的父母、弟兄、親族、朋友也要把你們交官;你們也有被他們害死的。
約 6:42 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他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嗎?他如今怎麼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
約 9:2 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
約 9:3 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 神的作為來。
約 9:18 猶太人不信他從前是瞎眼,後來能看見的,等到叫了他的父母來;
約 9:20 他父母回答說:「他是我們的兒子,生來就瞎眼,這是我們知道的。
約 9:22 他父母說這話,是怕猶太人,因為猶太人已經商議定了,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要把他趕出會堂。
約 9:23 因此他父母說:「他已經成了人,你們問他吧。」
羅 1:30 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 神的(或作「被 神所憎惡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
林後 12:14 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也必不累著你們;因我所求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財物。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
弗 5:31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弗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弗 6:3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西 3:20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
西 3:21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
提前 1:9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
提後 3:2 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
來 11:23 摩西生下來,他的父母見他是個俊美的孩子,就因著信,把他藏了三個月,並不怕王命。
❷ 聖經中有關於孝敬老人,比如奶奶爺爺之輩 的句子嗎
【出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利回19:32】 在白發的人面前答,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
【提前5:1】 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勸少年人如同弟兄。
【提前5:2】 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勸少年婦女如同姐妹。總要清清潔潔的。
這里指的長輩,可以是父輩,可以以是祖輩。
❸ 《以弗所書》6章逐節解釋是什麼
如下:
被聖靈充滿的兒女都願意順從父母的權柄。兒女的基本責任是在主里聽從他們的父母。無論兒女是基督徒,或父母是基督徒,都沒有分別。父母與兒女的關系,是為全人類而設立的,而不是單為信徒而已。主的命令是在主里聽從。
首先意思是兒女要聽從,態度就如他們聽從主一樣:他們的聽從象對主的一樣。第二,只要是與神的旨意相合,他們也當凡事聽從。父母若吩咐他們犯罪,就不應期望他們惟命是從。這種的情況他們就要禮貌地推辭,溫純地接受後果,不作報復。但在所有其它的情況下,他們都必須聽從。
《以弗所書》是保羅於公元62至64年之間在羅馬監獄中所寫的書信,由推基古送去,與《歌羅西書》《腓利門書》在同一時期,被稱為「書信中之皇後」。
該書以教會為主題,主要講述了基督的奧秘、基督的身體、作基督的豐滿以及成為神的豐滿。
❹ 有關孝敬父母的經文
經文:「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申 5:16)。
父母為兒女受劬勞之苦,保育扶持,至於長大成人,處處皆是由於父母的犧牲、愛護和教養。為了感恩圖報,兒女應當孝敬父母。何況父母之恩,昊天罔極,絕非供奉甘脂所能報答。所以古人注重孝敬,而以供養為次要。
按照聖經,除了人事關系之外,又加上神的旨意,命人孝敬父母,得他所應許的福,諸事亨通順利,又在神所賜的地上能長久居住。我們相信,人對於父母的關系正當了,對人類間其他一切關系就可以融洽無間,互助與團結的精神可以因而增強,社會的事業可以順利地進展,外來的侵略更能齊心抵禦;這樣,這個民族的生命是一定可以長久的。可惜猶太民族違背了神的誡命,用奉獻於神作為不奉養父母的理由。這樣奸詐的存心,終究不能逃避神的懲罰。虧損人的,決不能討神的歡喜。打著神的旗號而去苦待別人,那真是罪上加罪了。信神的人,應當心口如一,誠誠實實地遵守神的律法,對於父母盡孝敬的心,神必將所應許的福賜給我們。
祈禱:求主幫助我們孝敬父母,為我們的父母感謝贊美你。更求主饒恕我們不孝敬的罪孽。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❺ 求一段 為父母祈禱的經文
暑假的社會實踐活動已經結束了,但社會實踐給我們帶來的巨大影響卻遠沒有結束。它使我們走出校園,走出課堂,
走向社會,走上了與實踐相結合的道路,到社會的大課堂上去見識世面、施展才華、增長才幹、磨練意志,在實
踐中檢驗自己。半個月的社會實踐雖然比較辛苦。是慶幸?還是依戀?回想起來,才發覺,原來乏味中充滿著希
望,苦澀中流露出甘甜。
通過本次社會實踐活動,一方面,我們鍛煉了自己的能力,在實踐中成長;另一方面,我們為社會做出了
自己的貢獻;但在實踐過程中,我們也表現出了經驗不足,處理問題不夠成熟、書本知識與實際結合不夠緊密
等問題。我們回到學校後會更加要珍惜在校學習的時光,努力掌握更多的知 識,並不斷深入到實踐中,檢驗自己
的知識,鍛煉自己的能力,為今後更好地服務於社會打下堅實的基礎。
機遇只偏愛有準備的頭腦 」 ,我們只有通過自身的不斷努力,拿出百尺竿頭的干勁,
胸懷會當凌絕頂的壯志,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在與社會的接觸過程中,減少磨合期的碰撞,
加快融入社會的步伐,才能在人才高地上站穩腳跟,才能揚起理想的風帆,駛向成功的彼岸。
我們組會一直堅持下去,但是我們希望能夠給老人做更多實際的事情.目前有這樣的困境,拿出來和大家討論.希望能夠更好的把這個項目進行下去.
寒假社會實踐活動帶給我們的是欣喜,是得到成果的喜悅.在實踐活動中我們感受到自己的微薄,體會到整個社會強大的凝聚力.一方面,我們鍛煉了自己的能力,在實踐中成長,在實踐中學習,充實了自我,增強了口頭表述能力,與人交流,真正地走出課堂.去義務地幫助別人,讓別人享受自己的成果,使自己陶醉在喜悅之中,有時會很累,但更多的感覺是我在成長,我在有意義地成長,在這之後,我明顯地發現自己變開朗了,雖然我自己的力量不足以改變一些東西,但如果再多一些人 呢,整個社會共同努力,這才是動力之根本,動力之源泉,使國家繁榮富強的途徑,提高國民素質的實踐活動.另一方面,我意識到了自己的不足,沒有經驗,沒有與人交流的口才,有些東西以前沒有嘗試過,難免會出差錯,如果我還一成不變的話,以後很有可能沒有立足之地,現在的社會不僅要有知識,還要擁有各方面的綜合素質以及一些應辨能力,光靠在學校汲取知識,遠遠不夠,從現在開始,就要培養自己的能力.
走向社會,走上了與實踐相結合的道路,到社會的大課堂上去見識世面、施展才華、增長才幹、磨練意志,在實踐中檢驗自己 . 。
從實踐中走來,帶不回任何精湛的技術,但帶回了也許是我一生中最寶貴、最值得珍惜的收獲。
作為一名學生,抱著貼近社會,服務社會的願望,我參加了大學生社會實踐。希望在進入社會之前,積累多點社會經驗,提早與社會來個零距離接觸,學習如何與人溝通,如何與人交流,如何與人合作等等。經過重重考驗,終於成為實踐小組中的一員。我相信任何的工作都能給我帶來課本上無法得到的知識,所以在工作中我多聽多學多做,按時超量的完成任務。我也在工作中學會了許多大到先進的檔案管理操作系統,小到復印機的使用。在這期間所做雖無大事,但從點滴做起,所獲亦非淺。
實踐中,我們認識了不少領導。領導們是那樣的和藹、親切,對我們的到來也表示了熱烈歡迎開始時的緊張頓時盪然無存,想像中嚴肅的領導給了我一個全新的認識。當天,我們一行十多名同學就被安排到不同的部門。並即刻開始了步入社會的第一天工作。
由於是第一次工作,難免會有許多的不適應之處,因此也總會出現一些小錯誤,但我認真學習,有不懂的地方就問,隨著經驗的不斷積累,錯誤的逐漸減少,工作效率不斷提高。這一點不但充分的體現了「磨刀不誤砍柴工」的道理,更是如何通過合理的分工、有效改善工作流程、發揮團隊最高戰鬥力、使工作效率最高化的現實案例。
由於是在機關單位裡面工作,一有時間,我便在辦公室里找些相關的書看,看為人父母官,應當如何做,如何公平行政,有哪些行為是違法,有哪些事情是老百姓最迫切要解決的……認識到:為老百姓做事為老百姓解決問題,是為人父母官最大的使命。深刻領會黨對教育人事工作的指導意義,增強在市場經濟形勢下「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的自覺性和切實實踐「三個代表」的重要性。
❻ 聖經十條誡命第五條當孝敬父母出2012伏在聖經多少頁
聖經十條誡命第五條當孝敬父母出2012伏在聖經58頁。根據查詢相關配和信息顯做頃示:十條誡命在舊約聖經《純賣陸出埃及記》二十章,在第58頁中的內容是,除上帝以外,不可有別的神,不可拜偶像,不可妄稱上帝的名,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當孝敬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