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孝順黑板報內容
孝順多指盡心奉養父母,順從父母的意志。我整理的關於孝順的黑板報,供參考!
孝敬&孝順
古講孝道,並沒有說要孝順。孔子和孟子都說要孝,但不一定要順。該順則順,不該順時就一定不能順。
《孝經》諫諍章第十五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孔子的弟子曾參問孔子:「冒昧的問您下,子女順從父母就可以說是孝嗎?」
孔子立刻回答道:「這是什麼話!這是什麼話!當父母有不義的地方,就要設法婉轉的去勸阻他們,這樣才能使他們不會陷入不義之中。如果一味的順從,使父母陷入不義之中,這樣又怎麼能夠稱為孝呢?」
孟子說過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然而孟子並沒有說出其他二不孝具體是指什麼。後來漢代人趙岐指出:「於禮有不孝者三者,謂阿意屈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其中第一種不孝就是一味的順從父母的話,陷父母於不義。
對父母盡孝是天經地義的,上到天子,下至平民老百姓都是一樣的。同時孔子和孟子都指出要孝但不一定要順。該順則順,不該順就不順。
從群經之首《易經》來看,孤陰不生,獨陽不長。陰中有陽,陽中有陰。有順則有不順。孔子是非常精通《易經》的,所以當他的弟子曾參問他順從父母就是孝順嗎?他會和吃驚連說了兩個是何言與!至於什麼時候該順,什麼時候又不該順,則可以藉助孔子孟子的觀點。
因此用孝順是不是准確有待商榷。是否用孝敬會更好點。
社會意義
從家庭意義上看,「孝」體現為對父母絕對權威的順從;從社會意義上看,「孝」即對統治者的敬畏和基於敬畏的絕對服從。表面上看社會小單元的家庭以「孝順」、「孝敬」為指導思想是有利於社會穩定的,是善的。
被生育的人一定要對生育自己的人有所虧欠,並且一定要順從、孝順、贍養生育自己的人,這是漢文化價值觀的公理性基礎,也就是說不用論證也沒必要論證的道德根基。這個是西方文化所沒有的!
「其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知有也」—— 《論語·學而》。即一個人如果能孝順父母,敬愛兄長,卻喜歡觸犯上級,這種情況是很少有的;不喜歡觸犯上級,卻喜歡造反的人從來沒有。
由於我們家國同構、君父同倫,君為天下父,行孝道就是行忠君之道,正所謂:「孝者,所以事君也」。小孝是敬、順父母,父母給你建立一種生活方式你若不聽從即為不孝;大孝則是忠於主子,對於主子個人意志制定的方針政策及政治體制你若有所叛逆即為「不忠」,對統治者的「不忠」是滅門大罪,株連九族,身體發膚受之父母,毀傷都是不孝,更何況你自己人頭落地,且父母兄弟妻兒子女都要共赴黃泉,此最大不孝也,所以說「孝」的范圍比忠大,不僅對父母而言,更重要的是對君父的忠,可見「忠」、「孝」是統一並不矛盾的,為君父利益服務是其共同點。「孝」就是這樣完成了從人倫感情出發達到其鉗制人民思想和行為的政治目的。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至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孝從保持自己身體完整開始到當官光宗耀祖結束。
中國歷來是一個宗族勢力強大的宗法專制社會,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和維護政治統治,中國的統治者選擇了「孝」來作為其主流價值觀,從而隱蔽的利用情感作為一項重要的政策,所以而歷代君王施政都提倡「以孝治天下」。春秋戰國儒家便提倡實行「仁政」,主張「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漢代的「察舉制」便注重「孝廉」一科,其後的「九品中正制」也有「孝廉」要求,「忠孝」與「孝廉」作為中國政治范疇的重要內涵一直發展傳承著。直到21世紀的今天大陸依然稱官員「父母官」,君如父,官入母。這也是孝文化穩定社會的政治意義。
漢文化認為孝是道德的根本,一切教化都從此產生。所以與西方文化不同,東方歷史中執政者無不把「孝」,作為立國之本去美化,作為馴化子民的第一課,來大肆宣揚,它培養了一代一代對「父母官」順與忠的奴才,甚至作為選拔領導幹部的標准(孝廉)。學會了順從與孝敬也成為中國孝子們的安身保命之本。因為不孝是可以之罪的「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相反,父母對子女的家庭暴力卻掩蓋在「孝」的外衣下稱之為「家法」,不會受官方刑律處分!有了家庭里的「孝」才有社會上的「忠」,但歷代中國的主子,沒有一個不是讓你忠於他自己,忠於他所安排的社會資源分配製度。所以「孝」導致中國歷史上只有「忠君」沒有「愛國」的概念。「其能奴顏婢膝乞憐於權貴者,必能懸『順民』之旗簞食壺漿以迎他國之師」——梁啟超。
從孔丘的「父母在不遠游」,到戶籍制度、暫住證制度;從孟軻的「無父無君,是禽獸也」再到《黨啊親愛的媽媽》我把黨來比母親,這是「孝」從家庭人倫上出發來約束漢民族社會行為的一貫手段。
「孝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內涵之一是:「孝」是中華民族及受漢文化影響地區所特有的,內涵二:」美德」也是自己標榜的。絕不是世界各民族人民共有的普世價值。西方社會中的道德規很多源於《聖經》,耶和華上帝給人類社會頒布了十條必須謹守遵行的戒命,其中的第五條就要求「當孝敬父母」。但西方的「filial piety」絕對不是漢文化意義里的「孝順」。除此以外西方文化里「孝」方面的名言警句、系統的典著也幾乎沒有,沒有什麼地方以「孝」而聞名,而引以為榮,他們的「孝」( filial piety)僅僅體現一種 敬重而不是順從。所以西方沒有東方漢文化意義裡面的「孝」。
漢文化中「孝」的一個特色是:這個反映家庭親子關系的道德觀念已經被無形中全面政治化了。
孝文化導致百姓錯誤的認為人一旦分娩就要虧欠父母,一旦成人就要虧欠統治者;導致百姓認為人權不是人生來就有的,而是父母和主子賜予的。
漢文化裡面的「孝」文化給每一個剛出生的天真孩子設定了一個必須的、高於道德之上的、無法迴避的「義務」——養老,甚至有立法來規定必須養老,這是和西方顯著不同的.。
漢文化是非常「渴望、期待」得到子女回報的族群文化!漢族父母在聊天中常用於子女的一句話是「指不上,指得上」,「指不上」(can not support me)定義是:父母對於子女的感情、精力、財力,的付出不能夠得到回報。也就是說漢文化影響下的民眾對於子女贍養自己,包括養老送終的期待是比西方人高的,他們喜歡子女不要遠走、遠嫁他鄉,以便更好的伺候自己養老送終,他們希望子女當大官娶美女以衣錦還鄉,光耀自己和祖宗,他們甚至動用法律手段強制要求子女定期回家看望自己的老人,因為這也被當成前期投資的一種情感回報,西方民眾往往把收養非親生子女或殘疾兒童當成一種善行完善自己的人生,而漢文化或收養孩子往往是給自己傳宗接代養老送終!這點與西方差距很大。我們案件高發其本質原因是孩子成為了投資工具!用於物質上的養老和心理上的傳代。
因為西方的家庭代際關系中,家庭是單向撫養模式的,即父母只需撫育子女,子女卻不用供養父母。因為西方比較注重個體獨立,所以每個人的獨立意識都比較強,子女不願過多地依賴父母,父母也不願過多地依賴子女,他們愛好自立生活,覺得依賴子女是「可恥」的事,在西方,人們通常都不會問及別人的年齡,這比較私密,許多老年人不像中國人那樣認為「老來是福」,更不會「倚老賣老」,在平等、民主、自由與自我獨立,的價值觀的大環境下對於這種純粹的中國「孝」文化幾乎難以理解,更沒有漢文化裡面所謂的「孝文化」。
中國的孝文化包含贍養的義務,而西方孝文化中並不包含贍養的義務。這也是為什麼中國養老保障體系建立不起來的根本原因,中國老人認為去養老院是一種被拋棄!
中國百姓普遍將「孝」同生兒育女相結合,強調不能絕先祖祀。「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時至今日這種傳統的觀念依然根深蒂固,這也是計劃生育國策所遇到的主要阻力,西方人強調自由,為了自由可以選擇DINK(double income, no kids)家庭,甚至獨身。在中國,由於孝文化的原因,「斷子絕孫」是最惡毒的咒語;而在西方,「斷子絕孫」卻沒有這樣的文化含義。正因如此,當「斷子絕孫」被直接翻譯成「sonless」 [`snls]時,西方人覺得莫名其妙,根本無法將其與貶義詞聯系起來。
由於中國古代是宗法專制社會,傳統中國人過於強調集體主義不注重個體價值的實現,所以激化了家庭內部矛盾,使得人民花費大量時間精力用於家庭糾紛中,從而避免了人民干涉政治。群體本位使中國人時刻把自己看作是某一集體的一員,提倡集體主義,必然要有某些人的自由意志遭受家長、族長,壓制來建立集體意志。而西方個體本位使人更加看重個體的價值,認為社會價值在於每個個體價值的實現,在家庭中也不像中國人那樣在處理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繫上花大量的精力。
父母,是這個世界上最無私的人,從我們尚在襁褓到咿呀學語再到長大成人,是父母用他們的愛將我們撫養成人,為了我們的健康成長,為了我們所擁有的現在。父母,付出了他們的時間精力他們的一切,烏鴉尚知反哺
而我們更要善待自己的父母,父母曾用他們大半輩子的積蓄,給我們在大城市安個家,現在父母老了
我們可以給父母買套房,或者給老家重新裝修來盡孝心,讓他們安享晚年,買房或者精裝修老房子
孝心最不能等,因為父母正在一天天老去。善待父母,就是善待明天的自己。每個人都終將老去,可是孝道會成為家風代代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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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例一
子路借米孝敬父母的故事
中國有句古語:「百善孝為先」。意思是說,孝敬父母是各種美德中占第一位的。一個人如果都不知道孝敬父母,就很難想像他會熱愛祖國和人民。
古人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們不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還應該尊敬別的老人,愛護年幼的孩子,在全社會造成尊老愛幼的淳厚民風,這是我們新時代學生的責任。
子路,春秋末魯國人。在孔子的弟子中以政事著稱。尤其以勇敢聞名。但子路小的時候家裡很窮,長年靠吃粗糧野菜等度日。
有一次,年老的父母想吃米飯,可是家裡一點米也沒有,怎麼辦?子路想到要是翻過幾道山到親戚家借點米,不就可以滿足父母的這點要求了嗎?
於是,小小的子路翻山越嶺走了十幾里路,從親戚家背回了一小袋米,看到父母吃上了香噴噴的米飯,子路忘記了疲勞。鄰居們都誇子路是一個勇敢孝順的好孩子。
事例二
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親包儀,曾任朝散大夫,死後追贈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時便以孝而聞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聖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進士,當時28歲。先任大理寺評事,後來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縣,因為父母年老不願隨他到他鄉去,包公便馬上辭去了官職,回家照顧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們的叫口稱頌。
幾年後,父母相繼辭世,包公這才重新踏入仕途。這也是在鄉親們的苦苦勸說下才去的。在封建社會,如果父母只有一個兒子,那麼這個兒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只顧自己去外地做官。這是違背封建法律規定的。一般情況下,父母為了兒子的前程,都會跟隨去的。或者兒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規勸。父母不願意隨兒子去做官的地方養老,這在封建時代是很少見的,因為這意味著兒子要遵守封建禮教的約束--辭去官職照料自己。歷史書上並沒有說明具體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無法承受路上的顛簸,包公這才辭去了官職。
不管情況如何,包公能主動地辭去官職,還是說明他並不是那種迷戀官場的人。對父母的孝敬也堪為當今一些素質底下的人的表率。以前的故事講的最多的是包公的鐵面無私,把包公孝敬父母的事情給忽視了。
事例三
東漢時的黃香,是歷史上公認的「孝親」的典範。黃香小時候,家境困難,10歲失去母親,父親多病。悶熱的夏天,他在睡前用扇子趕打蚊子,扇涼父親睡覺的床和枕頭,以便讓父親早一點入睡;寒冷的冬夜,他先鑽進冰冷的被窩,用自己的身體暖熱被窩後才讓父親睡下;冬天,他穿不起棉襖,為了不讓父親傷心,他從不叫冷,表現出歡呼雀躍的樣子,努力在家中造成一種歡樂的氣氛,好讓父親寬心,早日康復。
事例四
老一輩革命家朱德著文《回憶我的母親》,以無限的深情贊頌了母親無比的愛和高尚的品質。毛澤東接到母親病危的家信,星夜上路,晝夜兼程,他撫摸著母親的棺木放聲慟哭,悲痛之中揮筆寫下《祭母文》:「吾母高風,首推博愛」。宋慶齡孝心至誠,在母親靈前「飲泣不已」。陳毅探母,執意要給癱瘓在床的母親洗衣服。李鵬事母至孝,每逢假日,李鵬夫婦總要帶上母親喜愛的食物,到母親處請安問好。
事例五
在全國以實施「跨世紀教育工程」而著稱的上海建平中學,一個13歲少年的題為《媽媽,我就是你的眼睛》的發言,使全國女市長考察團的26位成員潸然淚下。這位同學9歲時,母親雙目失明,他幼小的肩膀過早地承受了家庭的較多責任和義務,為了買一盤母親喜歡的滬劇磁帶,他利用休息日在上海的街頭整整跑了6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