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聖經》教導我們怎樣孝敬父母
許多人誤會基督徒不注重孝道,這是誤解。因為聖經里十誡裡面有一誡是關乎孝敬父母的,以弗所書這樣引用:「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六:2)。十誡中每一誡都吩咐人不可作什麼,唯有「孝敬父母」可以得福,所以保羅說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可見聖經很注重孝道。今天我們從五方面思想如何孝敬父母:
一、應記念父母生育之恩
父母生育我們,十月懷胎,辛勞養育,是一項恩典,提摩太前書第五章四節說作兒孫的在家裡學習行孝,「報答親恩」。顯然聖經認為父母對兒女有生育的恩典。現代青年受新思潮影響,以為父母本不想生育兒女,所以談不上什麼功勞。這不單不合聖經真理,也不合中國的孝道。「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這是中國人的教訓。因為父母最掛念的是兒女身體,從孩子出生到成長,每一天都關注他們的健康。所以父母生養我們,單單身體方面已有恩典。這正是聖經的教訓。聖經說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身子上榮耀神。意思是說基督徒要照顧自己的身體,因為是神的殿。當然這話不是給那些整天只顧著自己身體的人的,但有些人卻太不顧自己的身體,縱欲損身,既不孝敬父母,也不尊重神的恩賜。
我們的生命是神借著父母給我們的,所以我們要記念父母生育之恩。
二、要奉養父母
「奉養父母」是聖經中在孝道上的用法,也是「孝」字本身的意義。中國人講孝包括報答親恩、供奉他們的需要。聖經里有沒有說奉養父母是孝道?有,耶穌責備法利賽人借著古人的遺傳,廢了神的律法,因為它們說已把金錢奉獻給神,所以不須奉養父母,這是一種取巧。可能曾經有過這樣的例子:有一個人只有一點錢,給了父母就沒有錢奉獻給神;奉獻了給神就沒有錢給父母,所以在這情形下他就把金錢奉獻給了神。但法利賽人用這個為借口說人如果奉獻給神,就可以不給父母了。說這話的人可能既沒有奉獻給神,也不奉養父母。所以從耶穌責備法利賽人的話里可以看見,基督徒孝敬父母,應供給父母肉身上的需要,在父母在生的時候,盡兒女的責任奉養他們。
剛才提到有許多非基督徒認為我們不注重孝道,其中一個原因是基督徒不祭祀和拜祖先,其實中國到西周時代才開始有祭祖的事,周公制禮作樂,後人逐漸加添。祭祖並不代表孝順,若在生時不孝順,到死後才孝順就太遲了!二十四孝中雖然不少「愚孝」的故事,甚至有孝感動天的傳說。但那些例子都是父母在生時的孝順。有人父母在生時不孝順,甚至把父母氣死,死後卻大事鋪張,其實都是為傳揚自己的名聲,並不是真正孝順。
三、要聽從父母
以弗所書告訴我們:「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弗6:1-2)「孝順」是孝敬兼順從。耶穌童年時順從他父母,離開聖殿回家。雖然他以天父的事為念,仍然聽從肉身父母之命。
從前在封建家庭中,有時父權太大,做父親的不善用權柄,或所發命令不合情理。但一般來說,聖經要我們「在主里」聽從父母,不是說父母必須是基督徒我們才聽從。「在主里」的意思是要在真理里聽從。父母不是完全人,未必所作的都對,也有叫兒女作壞事的父母,我們不能都聽從。若在惡事上聽從,等於陷父母於不義了,不算是孝。
古人論孝包括勸諫父母。當然父母常為兒女的好處籌算,只有少數本身為非作歹的,會叫兒女作壞事,真孝包括勸諫。提摩太前書第五章一節說: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不是不可勸責,但不可「嚴責」,要在勸中有愛有敬。古聖教我們勸諫父母要「下氣」、「怡色」、「柔聲」。「諫而不入,起敬起孝,悅而復諫。」意即勸諫父母時,要沒有氣怒的臉色,聲音柔和。若父母不聽,要格外敬愛他們,有機會再勸諫他們。這種溫柔而不斷的勸諫,與聖經的教訓相合。聖經沒有說要包庇做壞事的父母,而是要站在真理立場,不陷父母於不義。所以應該聽從父母,也應該勸諫。
四、讓父母分享你的成就
約翰福音第十七章1-4節中,當主耶穌快要上十字架的時候,為門徒最後的禱詞中說:「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然後又說:「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主耶穌在世上榮耀了天父,我們作兒女的要榮耀父母。英文聖經常將孝譯作「honour」,即尊敬。其實孝順不止尊敬,還包括感恩,聽從,奉養和榮耀的意思。曾子論孝說:「大孝尊親,其次不辱,共下奉養。」
「尊親」即尊榮父母像主耶穌已經榮耀了天父那樣。我們極可能將一切成功歸功給自己,因為每人的成功都經過一番努力,我們對自己的奮斗有很深的印象,卻很容易忽略了我們現在的成就一半是父母辛勞的結果。但因為前一半不是自己的辛勞,所以印象不深。當你看見你的父母親動作越來越遲鈍,臉上越來越多皺紋,人也越來越老,健康也逐漸退步,你應該知道這些都是她為你辛勞的結果,我們應該欣賞父母曾為我們勞苦,將我們的成功與他們分享,這就是對他們最大的安慰。
父母把期望放在兒女身上,到晚年才大失所望,是非常痛苦的。
林肯總統當選時,第一件事通知他的母親與他分享成就。華盛頓參加海軍訓練前,向母親道別,看見母親流淚,他便吩咐僕人將行李搬回,但他母親說:「我知道神會賜福給孝敬父母的兒女。」這正是以弗所書所講的「帶應許的誡命」。華盛頓明白他母親贊成他去,接受海軍訓練,終於成為美國總統。可見西方國家早期也注重孝道。
基督徒應照聖經教訓盡孝,並且使父母得尊榮。
五、要帶領父母信主
如果我們今天得到我們認為最好的福音,卻不將這最好的給父母,怎算得是孝敬呢?所有作父母的,也會將最好的留給兒女。就算不是真正最好,卻是她所認為最好的。我們今天肯不肯將最好的給父母呢?
帶父母信主,要為父母的靈魂「受生產之苦」。父母曾為我們的肉身受辛勞,現在我們是否願意為他們靈魂辛勞呢?為著帶領他們信主,可能有許多艱難,但你付的代價即如母親生他的時候有許多痛苦艱難。我們孝敬父母,必須冒著困難領他們得救。
我不算是一個孝順的兒子,因為我在十多歲的時候已離家流盪,而且對家庭有很大的成見,到我懂得欣賞我父母親的時候,可以說已經很遲了。有時在我們的人生中必須到了某一年紀才能領悟父母之愛。但可惜常領悟得太遲。「樹欲靜而風不息,子欲養而親不待」,有一天你認為應該孝敬他的父母的時候,他們已經離開世界了!或者到你的兒女輕忽你的時候,你才醒悟過來,原來自己輕忽了父母!
你已把最好的福分給了父母了嗎?已趁他們在生時領他信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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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聖經中有關於孝敬父母的名句嗎最好註明出處。偷竊父母的必被治死,經文出處
【【出20:12】「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申5:16】「『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太19:19】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弗6:2】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出21:17】「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利20:9】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罪」原文作「血」。本章同)。
【箴28:24】偷竊父母的說:「這不是罪」,此人就是與強盜同類。
【太15:4】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C. 聖經對孝敬父母有怎樣的教導
【出20:12】「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利19:3】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申5:16】「『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太15:4】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弗6:2】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D. 聖經說我們要孝敬父母
「孝敬父母」一詞在聖經中出現10餘次。
在舊約中如下: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 19:3)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 20:12)
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申 5:16)
在新約中如下: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太 15:4)
要孝敬父母,使你們得福,在世長壽。(弗 6:2)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路 18:20)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太 19:19)
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可 7:1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可 10:19)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弗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西 3:20)
E. 聖經中提到的是孝順父母還是孝敬父母
孝敬
出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利19:3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
申5:16 「『當照耶和華你上帝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太15:4 上帝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太15:6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上帝的誡命。
太19:19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
可7:10 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可10: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路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弗6:2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F. 聖經那一章講應孝敬父母
(提摩太前書 5:8) ……人不照顧親屬,尤其是不照顧自己家裡的人,其實就等於否認信仰,比不信的人更不好。
「你們做孩子的,要在主里服從父母,因為這是正義的:『要尊重父母』;這是第一條帶有應許的命令。」(以弗所書6:1-3)
(箴言 23:22) 22 生你的父親,你要聽從; 母親老了,也不可輕看。
(利未記 19:32) ……『要在白發的人面前起立,要關懷老人,要敬畏你的上帝。我是耶和華。
(提摩太前書 5:3, 4) ……要尊重寡婦,就是那些確實是寡婦的。4 可是,寡婦如果有兒孫,兒孫就應該先在家裡學習實踐敬神之道,報答父母和祖父母,因為這在上帝眼中是可悅納的……
G.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聖經如何孝順父母經文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是異端,傳講的也是錯謬的信息……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Seventh Day Adventist)不是一個宗派,也不是一個因為守禮拜六(安息日)而與一般教會有分別的教會,她根本就是一個傳異端的宗教團體。
起源:
安息日會是在十九世紀中在美國開始的。一八三一年,美國紐約州一位浸信會牧師米維廉(William Miller)宣布,根據其對聖經預言研究結果,基督將於一八四三年降臨世界。到了那一年基督並未降臨,米氏又宣布次年十月廿二日必定降臨,屆時又未發生。米氏遂坦然承認錯誤,並與該運動脫離了關系。但該運動其他從眾,並不願效法米氏知過而改的態度,其中尤以一位懷艾倫太太(Ellen G. White)聲稱見了異象,知道基督確曾於該年日降臨,不過並非臨到「地上的聖所」。在眾人跟隨之下,安息日會遂告產生。
這懷師母就是安息日全的創始人。她說她從天上得著神的宣告說,主耶穌在一八四四年是有動作,只是米維廉領會錯了,主不是從天上到地上,而是在天上一處的地方轉移到另一個地方。她說自從主升天一直到一八四四年,主只是到了天上的聖所,在一八四四內然後才進入至聖所。
安息日會成立以後,立即與其他基督教會隔離;一方面宣傳自己的「特別真理」(如守安息日,天上聖所,調查性的審判,及預言之靈等),一方面定罪一切反對他們教訓的人,稱他們為「巴比倫」,為接受「獸印記的人」。(啟十三16-18)
發展:
安息日會成立迄今不過百餘年,但在全球擁有超過一百五十萬的會眾,「牧師」一萬,印刷廠四十餘所,印行四百種刊物,每年出版六十種新書,他們在普世的福音廣播課程擁有學生三百餘萬名!
安息日會的教友勵行十一奉獻制度,是基督各宗派中平均捐獻最高的。
該會主張與世界分別的生活,禁止飲酒、吸煙、屬世娛樂,並戒數種食物,這些教條對某些群眾具有其吸引性。這也是該會發展迅速,會眾努力的原因之一。
安息日會雖然相信三位一體的真神,熱心慈善事業(尤其是醫院及學校),但對救恩、律法及聖經真理,有諸多錯誤之處,分述如下: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信仰(一)——守安息日(星期六)
安息日會認為今日一切基督徒皆應守安息日(星期六),是為服權柄的記號,守安息日也可有助於得救。
聖經真道:
在聖經的記載中,自從基督復活以後,從未有任何地方說到應該守安息日的字句。羅馬書十四章清楚說明信徒不可以因守特殊節日或禁戒飲食而互相論斷。該會的人竟以守安息日為教條,規定其信眾必須遵守。
保羅說:「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羅十四22)歌羅西書二章里,保羅吩咐歌羅西的教會不要受飲食、節期、日朔和安息日的轄制,因為這些事都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但是安息日會卻拿影兒作實體(基督)。安息日預表基督給我們的安息,舊約時代的人在安息日得到安息,但在新約時代主耶穌自己來了,衪就是我們的安息,衪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里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十一28)。安息日會的人捨去這真正的安息而繼續抓住那舊的影兒,正如很多猶太人今日不信真彌賽亞救主耶穌基督,而卻仍舊一年一次殺雞贖罪一樣。
保羅對加拉太教會說的話是安息日會的人所應該注意的:「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隸呢?你們謹守日子、月份、期節、年份。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加四9-11)
保羅稱呼加拉太人為「願意在法律以下的人」,並將他們比作夏甲之子,乃是屬血氣生的,是屬乎律法的,代表西乃山,結果是要被丟掉;信徒應該是以撒的地位,是憑應許生的,有兒子的名份,是自主的,代表天上的耶路撒冷,要永遠承受屬天的產業。(加四21-31)
保羅繼續勸勉加拉太人說:「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原來在基督耶穌里,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五1-6)
這幾處經文已經說得清楚了,安息日會在真理方面是在開倒車,主已經藉自己流血的功勞將我們放在恩典中,但安息日會卻偏要抓住一部份律法不放,仍然要靠守律法得永生,這是一種半新不舊,介乎猶太教與基督教之間的信仰,兩方面都不徹底。
安息日會的人若認為應該守律法,就應該守得徹底,他們的男人都該受割禮,按摩西的律法獻祭,每年三次去耶路撒冷守猶太人的節期。
反之,他們若真實相信耶穌,相信衪的受死,埋葬與復活,就該棄絕這些律法儀文的事,在基督里里成為新造的人,在恩典中與神同行,服事衪。
他們目前的情形,正是主耶穌責備文士與法利賽人的話「新酒裝在舊皮袋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信仰(二)——「天上聖所」
安息日會認為基督在一八四四年,進入衪天上職務的第二階段,從「天上聖所」的第一部份進入了第二部份。
聖經真道:
安息日會這樣的說法,可以掩飾他們豫言一八四四年基督降臨之錯誤。希九12清楚告訴我們:基督「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久贖罪的事」。在原文「進入」二字是過去式,表示在希伯來書寫成時(在主後七十年聖城被毀之前),基督已經一次而完全的進入聖所,進入了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來九11),成就了人類永遠救贖的事。第24節說得更清楚:「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這里給我們看見希伯來書九章衪所說天上的聖所就是指著天堂,指神所在的地方。主耶穌釘死十字架時,聖所與至聖所中間的幔子已經裂開了,藉著主的死,聖所已經連合為一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已經建立了,我們藉著主可以直接來到神的面前,天上的聖所是神的同在,再沒有中間的間隔,沒有所謂第一部份、第二部份之說,基督更不可能等候一千八百多年以後才進入聖所。
從懷艾倫所寫的《基督與撒但的大戰爭》一書四百二十至四百二十二頁的記述里(一八九六年版)。我們便可以看到她荒謬。她說:「從贖罪日的禮節的影像,可以學習許多重要的事實,雖然罪人因代替得蒙悅納,但是犧牲的血並未曾取銷罪,不過給了一個法子,把罪移到至聖所。……基督的工作尚未完成,雖然有記載說移開並塗抹一切的罪,但是我們要考察書中所載的,看定這些話不過是說,凡悔罪信了基督的,有享受他贖罪利益的可能。再考察先知的預言,就知道基督在一千八百四十四年二千三百日的末了,不是來到地上,而是進入天上的至聖所,在神的面前完成救贖的工作,預備降臨在地上。」
然而,聖經的話卻明說:「(主)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九12)又說:「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十10)但是安息日會的人卻說,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獻祭)沒有完成救贖,主自己都說「成了」,他們卻說要等到一八四四年。他們還說,悔改信主不能得救,只不過有享受贖罪的可能。這些論調不單把福音修改,並且把基督所作成功的救恩變成了可有可無的事。這是何等的得罪主!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信仰(三)——調查性的審判
安息日會認為今天在天上在進行著一種審判,審閱每一個信徒是否配得永生。
聖經真道:
約五24告訴我們,信主的人「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因為基督已經為我們的罪受了完全的審判(西二13,14),我們不必再為永生永死的問題受審判,這是我們信主之人有福的確據。我們將來要被提在空中與主相遇,在羔羊的婚筵時受審判,但這個審判不是永生永死的審判,而是按著我們所行的得賞賜的審判。
安息日會主張人得救非要遵行律法不可,尤其是要守十誡上的安息日。這樣作,就是把歷史向後拖。神藉著基督所作的,把人從律法的咒詛重軛下遷進他的恩典中,而他們卻要把人重新領回律法下,並且否認基督的救贖。結果叫多少人中了這異端的毒,失掉了神赦免的恩典。這些年來,他們對得救的問題有了一些修改;他們說,得救不是單靠律法,也是因信稱義。但是真的信心一定有表現,那表現當然是遵守神的誡命,所以得救的人一定遵守律法。我們若仔細分析,就能發現這種修改仍然是換湯不換葯的說法,仍然是不守法律就不是得救的人。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信仰(四)——永刑
安息日會認為人死後不是永遠有知覺(Conditional Immortality),人的靈魂乃是進入一種安眠狀態,他們認為一個永遠有知覺的刑罰是不公平的,所以惡人死後就被消滅,化歸烏有。
聖經真道:
太廿五41說得非常清楚,地獄的刑罰是永久的,若是惡人死後沒有審判,沒有刑罰,一死了事,那麼為惡之人太便宜了。從財主和拉撒路死後的情形(路十六),我們可以知道人的來生是有知覺的。
安息日會勉強引用多處經文來確定基督復臨之時日,這在基本上是違背神旨意的事。對於這一個大日,神定意不給人豫先知道:「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太廿四36),以使人自行警戒,但安息日會的人偏偏去「校對」、「計算」、替神定規日期,神已經一再使他們看見自己的錯誤,但他們不但不肯承認,反而強解聖經,自圓其說。
總的一句話說,安息日會一面降低基督救贖工作的完備,一面要靠人的行為換取得救,結果就使人去得救的機會。在他們的主張中,還有許多的無物「啟示」,並沒有永遠刑罰的論調,這些說法都不與神的話調和得來。
H. 聖經中斥責不孝父母的經文
聖經中好像沒有特別指出父母要作兒女的榜樣,大原則是
"....都作信徒的榜樣。"
(提4:12),"....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彼前5:3)
關於父母和孩子責任的經文,以下經希望可以參考:
兒女是:
神所賜:(詩127:3)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
一同承受應許:(徒2:39)
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
孩童的本性:
正直清潔:(箴20:11)
孩童的動作是清潔,是正直,都顯明他的本性。
謙卑:(太18:4)…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里就是最大的。
主喜歡親近的:(太19:14)
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里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有天國子民的樣式:(太18:3
)…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父母理當:
供應所需:(路11:11)
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
溫柔乳養:(帖前2:7)
只在你們中間存心溫柔,如同母親乳養自己的孩子。
照主意養育:(弗6:4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安慰:(賽66:13)
母親怎樣安慰兒子,我就照樣安慰你們;…
管教:(申8:5)
你當心裡思想,耶和華─你神管教你,好像人管教兒子一樣。
責備:(箴3:12)
因為耶和華所愛的,他必責備,正如父親責備所喜愛的兒子。
勸勉:(來12:5)
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
為兒女打算:(林後12:14-15)
…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我也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
孩子理當:
領受責備:(箴15:5)
愚妄人藐視父親的管教;領受責備的,得著見識。
聽訓誨:(箴1:8)
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或譯:指教);
在主里聽從父母:(弗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受管教:(來12:8)
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
I. 聖經當中關於兒女的經文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以弗所書 6:1-3 和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