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華上下五千年孝順的故事
一 、原始社會(約170萬年前到約公元前21世紀) 約170萬年前 元謀人生活在雲南元謀一帶 約70-20萬年前 北京人生活在北京周口店一帶 約1.8萬年前 山頂洞人開始氏族公社的生活 約0.5-0.7萬年前 河姆渡、半坡母系氏族公社 約0.4-0.5萬年前 大汶口文化中晚期,父系氏族公社 約4000多年前 傳說中的炎帝、黃帝、堯、舜、禹時期 二、 奴隸社會(公元前2070年到公元前476年) 夏 公元前2070年到公元前1600年 公元前2070年 禹傳予啟,夏朝建立 商 公元前1600 年到公元前1046年 公元前1600年 商湯滅夏,商朝建立 公元前1300年 商王盤庚遷都殷 西周 公元前1046年到公元前771年 公元前1046年 周武王滅商,西周開始 公元前841年 國人暴動 公元前771年 犬戎攻入鎬京,西周結束 春秋 公元前770年到公元前476年 公元前770年 周平王遷都洛邑,東周開始 三、 封建社會(公元前475年到公元1840年) 戰國(公元前475年到公元前221年) 公元前356年 商鞅開始變法 秦(公元前221年到公元前206年) 公元前221年 秦統一,秦始皇確立郡縣制,統一貨幣、度量衡和文字 公元前209年 陳勝、吳廣起義爆發 公元前207年 巨鹿之戰 公元前206年 劉邦攻入咸陽,秦亡 公元前206年—公元前202年 楚漢之爭 西漢(公元前202年到公元8年) 公元前202年 西漢建立 公元前138年 張騫第一次出使西域 公元8年 王莽奪取西漢政權,改國號新 東漢(25年到220年) 25年 東漢建立 73年 班超出使西域 105年 蔡倫改進造紙術 132年 張衡發明地動儀 166年 大秦王安敦派使臣到中國 184年 張角領導黃巾起義 200年 官渡之戰 208年 赤避之戰 三國(220年到280年) 220年 魏國建立 221年 蜀國建立 222年 吳國建立 230年 吳派衛溫等率軍隊到台灣 263年 魏滅蜀 265年 西晉建立,魏亡 西晉(265年到316年) 280年 東晉滅吳 316年 匈奴攻佔長安,西晉結束 東晉(317年到420年) 317年 東晉建立 383年 淝水之戰 南北朝(420年到589年) 420年 南朝宋建立 494年年到 北魏孝文帝遷都洛陽 隋(581年到618) 581年 隋朝建立 589年 隋統一南北方 605年 開始開通大運河 611年 隋末農民起義開始,山東長白山農民起義爆發 唐(618年到907年) 618年 唐朝建立,隋朝滅亡 627年-649年 貞觀之治 713年-741年 開元盛世 755年-763年 安史之亂 875年-884年 唐末農民戰爭 五代(907年到960年) 907年 後梁建立,唐亡,五代開始 916年 阿保機建立契丹國 北宋(960年到1127年) 960年 北宋建立 1005年 宋、遼澶淵之盟 1038年 元昊建立西夏 11世紀中期 畢升發明活字印刷術 1069年 王安石開始變法 1115年 阿骨打建立金 1125年 金滅遼 南宋(1127年到1276年) 1127年 金滅北宋,南宋開始 1140年 宋、金郾城大戰 1206年 成吉思汗建立蒙古政權 元(1271年到1368年) 1271年 忽必烈定國號元 1276年 元滅南宋 明(1368年到1644年) 1368年 明朝建立,元朝結束 1405年-1433年 鄭和七次下西洋 16世紀中期 戚繼光抗日倭 1553年 葡萄牙攫取澳門居住權 1616年 努爾哈赤建立後金 1628年 明末農民戰爭爆發 清(1636年到1911年) 1636年 後金改國號為清 1644年 李自成建立大順政權,農民軍攻佔北京,明亡 1662年 鄭成功收復台灣 1673年 三藩叛亂開始 1684年 清朝設置台灣府 1689年 中俄簽訂《尼布楚條約》 1771年 土爾扈特部重返祖國 1839年 林則徐虎門銷煙 1840年-1842年 鴉片戰爭 1842年 中英《南京條約》簽訂 19世紀四五十年代 中國無產階級產生 1851年 金田起義、太平天國建立 1856年-1860年 第二次鴉片戰爭 1858年 《愛琿條約》《天津條約》的簽訂 19世紀六七十年代 中國民族資產階級產生 1860年 《北京條約》的簽訂 19世紀60到90年代 洋務運動 1864年 天京陷落、太平天國運動失敗 1883年-1885年 中法戰爭 1894年-1895年 甲午中日戰爭 1895年 中日《馬關條約》簽訂 19世紀90年代 帝國主義在中國強占「租借地」劃分「勢力范圍」 1898年 戊戌變法 1900年 義和團運動高潮,八國聯軍侵略中國 1901年 《辛丑條約》簽訂 1905年 中國同盟會成立 1911年 黃花崗起義、保路運動、武昌起義 四、 近代史 民國(1912年到1949年) 1912年 中華民國建立 1913年 二次革命 1915年 新文化運動、護國運動開始 1916年 袁世凱恢復帝制失敗 1919年 五四運動爆發 1921年 中國共產黨成立 1923年 京漢鐵路工人大罷工 1925年 五卅慘案、五卅反帝運動爆發 1926年 國民革命軍出師北伐 1927年 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南昌起義 1928年 井岡山會師 1931年 九·一八事變 1934年 紅軍長征開始 1936年 西安事變 1937年 盧溝橋事變,日軍南京大屠殺 1940年 百團大戰 1941年 皖南事變 1947年 發動「反飢餓、反內戰、反迫害」的愛國運動
B. 我們結婚時在雙方父母面前立下條約,1孝敬父母,努力工作。2,互敬互愛共建和諧家庭。3`,不準酒後開
等待你的是法律的制裁 喝酒開車的事情是害人害己害家庭
C. 康熙的歷史資料
康熙:愛新覺羅·玄燁(1654年5月4日-1722年12月20日),清朝第四位皇帝(1661年-1722年在位),清定都北京後第二位皇帝。年號康熙。
康熙帝8歲登基,14歲親政,在位62年,是中國歷史上在位時間最長的皇帝。執政初期,國內國際形勢非常嚴峻。面對嚴峻局勢,他堅持大規模用兵,以實現國土完整和統一。康熙帝少年時就挫敗了權臣鰲拜,完全奪回朝廷大權,開始真正親政的階段。
成年後康熙帝坐鎮北京取得了對三藩、沙俄的戰爭勝利;消滅在台灣的明鄭政權;三征噶爾丹,並取得勝利;創立「多倫會盟」取代戰爭,聯絡蒙古各部;意圖以條約確保清朝政府在黑龍江的領土控制。在政治上加強中央集權;注意休養生息,發展經濟,籠絡漢族士人。
康熙修建了暢春園、承德避暑山莊、熱河木蘭圍場,他的孫子乾隆又繼續興修三山五園(三山:香山、玉泉山、萬壽山 五園:暢春園、圓明園、靜明園、靜宜園、清漪園也就是頤和園)這樣就把中國古典園林的藝術,推到了一個最高峰,清朝園林的興修是中華民族的一份寶貴的遺產。
承德避暑山莊這座比北京的頤和園大一倍的皇家園林,決不只是一般意義上的休息場所,它與木蘭圍場一樣是康熙政治大棋盤上的一顆至關重要的棋子。這些按照蒙古西藏等民族風格修建的宮殿廟宇,它更重要的意義在於讓蒙藏等各種上層人物進入山莊能有一種賓至如歸的感受,透過這一片片幽靜淡雅的山水人們似乎又回到了二百多年以前。
(3)孝敬條約擴展閱讀:
歷史評價
康熙帝是中國歷史上在位時間最長的皇帝。他取得了對三藩、沙俄的戰爭勝利,消滅台灣的明鄭政權,顯示了康熙軍事指揮才能。
康熙少年時就挫敗了政治對手鰲拜,年老時利用「文字獄」打擊漢族異議人士。康熙舉行「多倫會盟」取代戰爭,懷柔蒙古各部;意圖以條約確保清朝政府在黑龍江的領土控制。開創康乾盛世的局面,是一位英明的君主、偉大的政治家,稱之為「千古一帝」。
清聖祖愛新覺羅·玄燁死後葬於景陵。景陵位於清孝陵東側一公里處,建於康熙十五年(1676年)至康熙二十年(1681年)。景陵建築規制以孝陵為藍本,局部又有創新,如聖德神功碑亭內立雙碑。景陵的建築風格和喪葬形式為後世所效仿。景陵內葬康熙皇帝、孝誠、孝昭、孝懿、孝恭四位皇後和敬敏皇貴妃,共6人。
D. 關於孝敬父母的法律條約內容
一、《憲法》第四十九條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二、《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員,被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二)遺棄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被扶養人的。
四、《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一條【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孝敬條約擴展閱讀:
案例:老人因疏於照料獨死家中四子女因遺棄罪獲刑
2016年3月份以來,業友誼老人一直身體不好,生活不能自理。他的四名子女因為種種事情都不太去照顧老人,一直照顧老人的是他的一位「花友」王先生。5月的一天,當王先生去業友誼老人家看望老人時,發現老人已經死亡了,去世時77歲。經法醫鑒定,業友誼老人系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2016年3月份老人曾去當地醫院看過病,但因子女很少去看望老人並不知道。王先生說:「自從3月份以來,業友誼老人的身體狀況很不好,有時候摔倒了自己都起不來,他的家人都不管他,因為我們是朋友,我就每天中午都去他家裡給他做飯吃。」
業友誼老人有4個子女,大女兒業學梅是繼子女,以老人也不需要她去贍養為由很少去看老人。三女兒業學竹因為和二哥業學民在分房子的事上有矛盾,曾被業學民威脅不能去看父親,自2015年下半年開始不再去照顧老人。
二兒子業學民因為要照顧生病的妻子在2016年正月初十後就沒有再去看望老人。小女兒業學娟偶爾去家裡照顧父親,但在老人去世前的十幾天都沒有去過老人家中。為了能讓子女們照顧業友誼老人,王先生曾經找過律師、電視台,當地村委也曾協調過,但最終也沒能解決這個問題。
淄博檢察機關以遺棄罪對4名子女提起公訴,最終法院以遺棄罪分別判處業學民、業學梅、業學竹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業學娟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