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黑龍江養老金上調細則及計算方法
從2021年1月1日起,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2020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0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每人每月增加35元。每滿一年增加1.6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20年月基本養老金的0.97%增加。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分別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後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
法律依據:
《關於提高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21年1月1日起,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2020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0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每滿一年增加1.6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
「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20年月基本養老金的0.97%增加。
(三)適當傾斜:
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分別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1945年9月3日後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
② 黑龍江退休金上調方案是什麼
黑龍江退休金上調方案已經確定,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進行。具體調整方案如下:
定額調整方面,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掛鉤調整方面,首先是與繳費年限掛鉤,每滿一年增加2.1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其次是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17年月基本養老金的0.5%增加。
適當傾斜方面,針對特定人群進行了額外調整。首先,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根據參加工作的具體時間進行不同額度的增加:1945年9月2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後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次,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最後,根據年齡進行劃分,年滿70-7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此次調整旨在確保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時體現公平和激勵原則。希望廣大退休人員能夠及時了解並享受這一政策帶來的實惠。
③ 黑龍江退休金上調新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黑龍江退休金上調新政策:每人每月增加35元。1.與繳費年限掛鉤:每滿一年增加1.6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20年月基本養老金的0.97%增加。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分別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後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2.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4.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
法律依據:《黑龍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0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每滿一年增加1.6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
「五七工」、「家屬工」等人員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20年月基本養老金的0.97%增加。
(三)適當傾斜:
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分別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1945年9月3日後參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9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