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濟南市退休職工2016年漲工資的政策細則
根據國家人社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6年起,對於2015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將調整其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比例為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此次調整採用了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其中,掛鉤調整是基於「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原則,具體與個人的繳費年限以及基本養老金水平相關聯。對於高齡退休人員和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也給予了額外的照顧。
目前,山東省及濟南市的政府正在依據國家的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雖然正式的調整方案尚未公布,但可以確定的是,從2016年1月份起,退休人員將開始領取調整後的養老金,並且調整部分將進行補發。
此次養老金的調整,旨在進一步提高退休人員的生活質量,確保他們的基本生活水平得到保障,同時也體現了國家對退休人員群體的關懷。
盡管具體的調整細則仍在制定中,但可以預見,這將是一項惠及廣大退休人員的政策。
隨著政策的逐步落實,相信廣大退休人員將能夠享受到更加合理的養老金待遇。
『貳』 山東省退休人員2016年資格認證規定
目前,中國一些城市推出了一些和時代相適應的便捷做法,比如經絡認證、面部掃描認證、指紋認證、照片認證、視頻聊天認證等等。
退休人員生存認證可以採取以下方式
一是社保大廳直接認證。
社保經辦機構設置了專門的生存認證登記窗口,由離退休人員本人持社保發放的退休人員待遇證、身份證、戶口等到居住地社保經辦機構認證。
二是街道社區勞動保障事務所協助認證。
即離退休人員持社保發放的退休人員待遇證、身份證、戶口等,到居住地社區或就近勞動保障服務站,由社區或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當面核對其身份證和退休證,經審核認定後,由離退休人員在填寫登記表並簽字,加蓋協助認證機構印章。
三是單位組織集中認證。
由離退休人員所在單位將離退休人員集中組織起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派工作人員參加見面會,辦理生存認證登記。
四是異地居住人員認證。
居住在異地的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時在參保地社保部門領取「異地居住退休人員生存認證表」,每年生存認證時間,持表及證件到居住地社保機構進行生存認證。現全國已開通異地居住人員生存認證系統,除廣東等少部分地區未開通外,其他地區居住退休人員均可持『待遇證』及身份證直接到居住地社保機構進行認證。
五是社保機構派人上門認證。
離退休人員確因年老體弱或患病,本人不能前來辦理生存認證的,由本人或委託他人提出申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上門走訪辦理認證。
六是拍照認證。
持經辦機構指定日期的日歷或報紙拍照,郵寄或由親屬交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由經辦機構審核認定。
『叄』 山東省淄博市退休工人2016年什麼時候漲工
應在九月底前補發到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專養老金的通知屬》,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此次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以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據四川省人社廳聲明,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各地在六月底前把具體實施方案上報人社部和財政部,經審批後實施,在九月底前補發到位,請耐心等待。
『肆』 山東省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內知》,總體調容整水平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山東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伍』 濟南退休人員一六年怎長工次
濟南市退休人員,自2016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養老金,具體辦法如下: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魯人社發〔2016〕33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門、單位,各養老保險省直管企業,各中央駐魯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這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70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按以下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按2015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8%確定月增加額。
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執行下述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根據繳費年限長短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按不同的繳費年限確定月增加額,具體標准為:
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與本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下同)掛鉤調整。根據職務層級不同劃分若干檔次,每個檔次以57元為基數乘以不同的調整系數確定月增加額。各職務層級的具體調整系數,遵循銜接平衡原則,另行確定。
(三)適當傾斜。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40元和80元養老金。同時,綜合考慮不同年齡人員以往年度傾斜的累計標准,對達到相應年齡的有關人員,再分別按下述辦法增加養老金:
1.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70元、170元和32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50元、40元和80元。
2.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達到75周歲和8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60元和40元。
三、資金列支渠道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四、相關問題處理
(一)按相關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建國前老工人,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另行制定。
(二)按本通知調整基本養老金的退職人員,系指按《勞動保險條例》第13條丙款、國發〔1978〕104號、魯革發〔1972〕14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人員。
(三)本通知所稱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系指按魯政辦發〔2011〕64號等文件規定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的人員,以及按魯人社發〔2015〕29號等文件規定以個人身份補繳、補繳前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沒有可以認定的視同繳費年限、補繳時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後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四)確定本人月基本養老金基數時,企業退休人員按魯勞社發〔1999〕82號文件及有關規定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魯人社辦發〔2015〕78號文件及有關規定應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待遇項目確定。
(五)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一律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五、組織實施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市、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養老保險管理工作規范、基礎信息齊全准確的,經統籌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由負責統籌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直接辦理。尚不具備條件的,可由單位或單位主管部門協助辦理。各市要按照省統一部署,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