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蘇州市退休金方案不按照國家標准上調,為什麼
蘇州市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遵循了人社部和江蘇省的政策規定。雖然在4月份,人社部發布了《關於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指出今年的整體上調比例為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但實際情況卻復雜得多。
今年江蘇省剛剛實現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並軌,這意味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首次被納入調整范圍。這無疑增加了調整工作的難度,因為需要進行大量的准備工作。
因此,江蘇企業退休養老金的調整方案一直未能及時公布。盡管國家層面有明確的指導方針,但地方層面需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進行細化和落實。
在這個過程中,各地都需要協調好不同群體的利益,確保調整方案既符合國家規定,又能夠照顧到各方面的實際情況。這也使得各地的養老金調整方案出台時間不一。
雖然國家層面的指導方針已經明確,但具體實施過程中仍有許多細節需要處理。這其中包括數據的統計、政策的細化、系統的對接等。
因此,蘇州等地的養老金調整方案未能按照預期時間公布,是由於政策執行的復雜性和地方實際情況的多樣性所導致的。這也提醒我們在政策執行過程中,需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因素,確保政策能夠順利落地。
2. 蘇州34工齡女企業退休工資
蘇州34工齡女企業退休工資3400。退休工資為3400元加上養老金。按工齡,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類推工齡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
3. 蘇州市今年企業退休工人養老金調整整加多少
江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普調加傾斜後人均上調10%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3月30日發布消息,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國家人社部、財政部批准,我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出台。全省將有580萬企業退休人員受益此次調整,新增養老金力爭於4月底發放到位。
普調辦法變化不大,堅持公平與效率相結合
今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普調辦法仍由固定額、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這一辦法既鼓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又可以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過大,較好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
今年的固定額部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0元統一提高到60元,增加了20元,這就使得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能得到一定保證;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仍為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發給。這一部分主要體現長繳多得,繳費年限越長的,這一部分增加的數額越多;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人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的3.5%增加,比去年下調0.5個百分點。這一部分主要體現多繳多得,因為繳得越多,基本養老金水平越高,這一部分增加的數額也越多。
如退休人員王某,65周歲,繳費年限2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1800元,此次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為1800+60+(25×3)+(1800×3.5%)=1998元,增加198元。
70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繼續適當加發養老金
高齡退休人員看病、陪護等方面需求明顯增多,個人負擔也相對增加,按照國家統一要求,今年我省繼續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對於去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對於去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
如退休人員張某,75周歲,繳費年限3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3500元,此次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為3500+60+(35×3)+(3500×3.5%)+60=3847.5元,增加347.5元。
又如退休人員李某,70周歲,繳費年限3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2400元,此次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為2400+60+(35×3)+(2400×3.5%)+40=2649元,增加249元。
4. 蘇州2022年退休能拿多少退休金
2022年1月起,繼續對市區城鄉居民養老基礎養老金政策標准進行調整,具體為:
一、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准統一為每人每月630元;
二、繼續對65周歲、70周歲、75周歲、80周歲以上的城鄉老年居民傾斜增發居民基礎養老金,從其到齡次月起按月發放,標准分別為每月5元、10元、20元、30元。
企業職工養老金: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計算公式:基礎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x繳費年限x1%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第1年繳費工資/上年職工平均工資+...+本人第n年繳費工資/第n-1年職工平均工資)+實際繳費年限
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含利息)/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5. 蘇州退休工資的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定額調整方面,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這部分體現了基本養老金調整的公平性並對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和比例提供一定保證。掛鉤調整方面,一是與繳費年限掛鉤,按照本人繳費年限長短進行分段掛鉤,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2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5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二是與本人養老金掛鉤,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4%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適當傾斜方面,針對高齡退休人員的增發辦法是:2021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2021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之三規定: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