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異地安置退休職工醫保報銷
長期駐外地工作或者在異地安置退休的人員,想要享受醫保待遇需要辦理醫保異地安置手續,並選擇當地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作為參保人本人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這樣發生的符合本市醫療保險報銷規定的費用,就可以按照規定予以報銷了。如果沒有辦理異地安置,那麼只能報銷急診醫療費,其他費用是不能報銷的。
辦理異地安置手續,是不能個人去辦理的。在職長期駐外人員需要向單位提出申請,退休異地安置人員需要向社保所提出申請。之後,單位或者社保所的工作人員就會下載相應的表格,在表格中變更個人參保信息,由在職或退休,更改為在職長期駐外或異地安置,並登記參保人居住地、銀行賬號等信息。填寫好相應信息,選擇好定點醫療機構,將資料送到當地醫保部門和選定醫療機構分別審批蓋章。需要注意的是,在職長期駐外人員所選擇的當地定點醫院級別需要是二級及以上,退休異地安置人員選擇的定點醫療機構級別需要是一級及以上,如果當地有的社區醫院未評級,是不能選為定點醫療機構的。隨後,單位或社保所的經辦員就可以攜帶上述表格到社保中心辦理信息變更。信息變更完成後,參保人在異地發生的符合條件的醫療費用就可以報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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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退休職工異地醫保報銷比例怎樣
一、異地醫保報銷比例
1、70%至95%比例。如貴重葯品、特殊檢查和特殊治療按70%報銷;乙類葯品按80%;門檻費以上至3000元的報88%;3000-5000元報90%;5000-10000元報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內的報95%。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二、退休職工醫保報銷比例
1、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葯費報銷100%;
2、退休職工工齡30年以上,其醫療葯費報銷90%;
3、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5%;
4、退休職工工齡滿15至21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0%;
5、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葯費報銷75%;
6、退職職工,其醫療葯費報銷75%;
7、住院床鋪費報銷60%,無論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計收住院床鋪費,醫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㈢ 職工醫保怎麼異地報銷
職工醫保異地報銷主要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異地安置退休人員:退休後在異地長期居住的人員,需在異地選擇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異地就醫備案。就醫時持本人醫保卡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可按當地醫保政策報銷。
2、異地工作、學習人員:在異地工作、學習的人員,需在工作、學習地選擇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異地就醫備案。就醫時持本人醫保卡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可按當地醫保政策報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的醫保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具體報銷比例和報銷范圍需根據當地政策規定來判斷。
職工醫保異地報銷主要涉及到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和異地工作、學習人員兩類人群。對於這兩類人群,都需要在異地選擇定點醫療機構,並進行異地就醫備案。就醫時持本人醫保卡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可按當地醫保政策報銷。
對於異地安置退休人員,退休後在異地長期居住,需要在異地選擇定點醫療機構。而對於異地工作、學習人員,需要在工作、學習地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在這兩種情況下,發生的醫療費用均可按當地醫保政策報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的醫保政策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報銷比例和報銷范圍等方面可能存在差異。因此,在進行職工醫保異地報銷時,應詳細了解當地的醫保政策規定。
在進行職工醫保異地報銷時,還需關注以下幾點:
1、異地就醫備案:進行異地就醫備案是實現職工醫保異地報銷的關鍵步驟。備案後,方可持本人醫保卡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
2、醫保卡:在異地就醫時,需攜帶本人醫保卡。醫保卡是進行醫療費用結算和報銷的重要憑證。
3、報銷材料:進行職工醫保異地報銷時,需提供相關報銷材料,如醫療費用發票、費用清單、病歷等。具體材料要求需根據當地政策規定來判斷。
綜上所述:職工醫保異地報銷主要涉及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和異地工作、學習人員兩類人群。在這兩種情況下,需要在異地選擇定點醫療機構,並進行異地就醫備案。就醫時持本人醫保卡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可按當地醫保政策報銷。在進行職工醫保異地報銷時,還需關注異地就醫備案、醫保卡以及報銷材料等方面的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