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退休醫保個人賬戶劃入標準是什麼
退休人員的醫保個人賬戶待遇與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基數密切相關,它是根據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的3.5%計算劃入。
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劃入標准和使用標准:
(一)劃入標准:
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按月劃入,參保人員年齡不滿45歲的按本人月繳費基數的3%劃入;年滿45歲的按本人月繳費基數的4%劃入;退休(退職)人員按本人基本養老金的4.5%劃入。
(二)使用范圍:
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普通門診醫療費用、購葯費用和住院醫療費用中由個人負擔的費用等。同時根據《關於調整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支付范圍的通知》(鄭人社醫療〔〕13號文)規定,個人賬戶還可在以下范圍內使用:
1.用於支付本人及指定人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含門診規定病種、門診重特大疾病和門診統籌)或在定點零售葯店購葯發生的費用。
2.用於支付本人住院就醫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3.用於支付退休人員本人應繳納的職工商業補充醫療保險費。
4.用於支付本人及其指定人在定點醫療機構購買、注射疾病預防接種疫苗的費用。
5.用於支付本人在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的健康體檢,義肢、義眼等人工假體安裝以及牙科疾病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
6.用於支付本人及其指定人在定點零售葯店購買食健字型大小保健食品、經衛生部門批準的消殺類用品、家用醫療(保健)器械及醫用耗材的費用。個人賬戶的本金和利息為參保人員個人所有,可以結轉和繼承,但不得提取現金和挪作他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貳』 退休人員醫保個人賬戶劃入標準是多少
退休人員醫保個人賬戶劃入標準是:1、個人每月繳納的2%保費全額劃入醫保個人賬戶(醫保卡);2、單位劃撥的部分按比例劃入醫保個人賬戶:45歲以下劃入0.7%;45歲至退休前入1.2%;退休劃入3.4%;或是45歲以下劃入0.6%;45歲至退休劃入1.1%;退休劃入3.2%。因各地的醫保政策不完全相同,所以劃入比例也不完全一致,以當地的劃入比例為准。
拓展資料:《職工醫療保險與生育保險實施辦法》文件第三章第十九條規定:退休人員醫療個人賬戶劃入比例為不滿70周歲的按4.5%、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的按5.5%。文件印發前執行的原劃入比例為:不滿70周歲的按4.9%、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的按5.9%,這一規定較以前的劃入比例降低了0.4%。
『叄』 退休人員醫保卡每月入多少錢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按月劃撥的醫療費,是按本人基本養老金的5%劃撥,有的地區4.5%。
另外,在職人員按單位上報的個人繳費基數乘以相應比例,35歲以下為2.2%,36—45歲為2.7%,46—法定退休年齡為3.2%。
個人醫療帳戶資金的上賬時間:退休人員於每月的最後一天上賬。在職職工於當月單位、個人應繳醫療保險費足額到賬後的5個工作日內上賬。
法律依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本條例修訂施行後退休的從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男性滿30年、女性滿25年的,退休後其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准按本條例規定執行。
從業人員退休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未達到前款規定的,繳費年限每少1年,其退休後享受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在規定的待遇標准上相應降低5%。
第三十七條退休人員在退休前實際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滿10年的,退休後原單位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影響其享受本條例規定的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退休人員在退休前實際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滿10年,退休後原單位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不享受本條例規定的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