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人員保密提醒情況怎麼寫
保密信息的書寫內容有:
1.明確保密信息范圍,務必把需要保密的對象、范圍、內容和期限等明確下來;
2.明確保密主體,一般僅限於涉密崗位的勞動者;
3.約定保密期限;
4.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5.謹慎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6.確定糾紛管轄機構。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有商業秘密行為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Ⅱ 涉密人員退休和離職時,為什麼要進行脫密期管理
涉密人員退休和離職要進行脫密期管理是有法律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涉密人員離崗離職實行脫密期管理。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應當按照規定履行保密義務,不得違反規定就業,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
《公務員法》中第八十一條明確指出: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的,不得辭去公職。在這些特殊職位上任職的公務員要辭去公職,必須離開這些特殊職位後一定時期,也就是過了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才可以辭去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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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密期的管理:
一、確定脫密期期限。
一般情況下,核心涉密人員脫密期為2-3年,重要涉密人員脫密期為1-2年,一般涉密人員脫密期為6個月-1年。當然,機關單位可以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實際情況和涉密人員所涉及的國家秘密密級、知悉范圍、保密期限等具體情況,適當延長脫密期期限。
脫密期結束,離崗離職涉密人員在就業、出國(境)等方面不再受有關限制,但對所知悉的國家秘密仍應承擔保密義務。
二、不同類型人員的管理。
1、輪崗人員和退休人員,即涉密人員調整到本機關本單位非涉密崗位工作的,或在本機關本單位退休的,脫密期管理由本機關本單位負責。
2、交流調動人員,如涉密人員調入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事業單位的,調出機關單位應在辦理交流或調動手續的同時,出具委託管理書,委託調入機關單位進行脫密期管理。
涉密人員在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事業單位之間的交流調動,不受脫密期的影響。
3、借調、掛職人員,即涉密人員借調、掛職到其他單位的,涉密人員組織人事關系所在單位應向用人單位出具《脫密期委託管理書》,委託用人單位負責脫密期管理。
4、其他性質的離職人員,應當主動向機關單位報告去向。
機關單位辦理其離職手續的同時,委託社保關系所在地市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社保關系未轉出或社保關系不明確的,委託涉密人員常住地市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協調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戶籍所在地和常住地公安機關共同負責脫密期管理。
三、脫密期保密管理要求。
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其就業、出國(境)等權益受到一定限制,還要承擔重大事項報告、接受回訪等義務。
1、擇業限制。脫密期內的涉密人員,不得違反規定就業。機關單位發現涉密人員有違反規定從業情形的,應及時報告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公安機關。
2、出國(境)限制。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未經批准不得因公、因私出國(境)。現單位進行出國(境)審批時,應徵求原機關單位意見;委託屬地管理的,由原單位審批。
3、重大事項報告。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應當按照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要求,向負責脫密期管理的機關單位進行重大事項報告。
4、脫密期回訪。對脫密期內的核心涉密人員,原單位應進行必要的回訪;委託屬地管理的,原單位可以直接回訪,也可以委託屬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回訪。回訪可採取實地談話、電話回訪、函訪等形式。
Ⅲ 脫密期管理一般是在涉密人員退休前還是退休後進行
脫密期管理一般是在涉密人員退休前還是退休後都要進行。
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明確規范涉密人員離退休流程。應要求涉密人員在辦理離休退休手續前,清退工作期間使用和保管的涉密文件資料、圖紙、書籍、保密手冊等涉密載體;移交工作期間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U盤、移動硬碟、光碟等存儲介質、出入證件、門卡或鑰匙等設備物品;工作期間產生的涉密載體需要歸檔的,移交單位,不需要歸檔的,按規定銷毀。
對於離退休涉密人員私自帶走涉密載體和涉密設備的情況,應當按非法持有國家秘密論處。
離退休涉密人員泄密渠道:
一、口不設防。
有些離退休涉密人員離開工作崗位後,認為自己已離開工作崗位,基本不會再接觸國家秘密,不存在泄密的可能性,因此在人際交往或接受新聞媒體采訪時,心存大意、信口開河,不分密與非密而全盤提供,造成泄密。
二、資料丟失。
雖然根據法律規定,離退休涉密人員辦理離退休手續時要對所保管的國家秘密載體進行清退、移交,但一些人手裡或多或少保存了機關單位的工作資料以及在職多年積累的工作筆記、工作心得,其中不乏在居心叵測者看來有價值的「干貨」。這些材料放在家裡,有時候難免被丟棄或被當作廢品出售,無形中泄露一些機關單位的工作秘密。
三、再就業不慎。
如今,離退休人員再就業成為國家、社會鼓勵老人發揮余熱、老有所為的普遍現象。其中相當一部分離退休涉密人員仍然在從事與自己多年工作相同和相關的專業,有可能受到現單位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以及個人主觀因素的影響,造成泄密。
脫密期管理期限:
《關於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二條用人單位與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有關事項時,可以約定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或該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時間內(不超過六個月),調整其工作崗位。
變更勞動合同中相關內容;用人單位也可規定掌握商業秘密的職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定期限內(不超過三年),不得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但用人單位應當給予該職工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小編提醒您,在這段時期之內,用人單位可以把員工調至不需保密的部門工作,以確保員工不再接觸新的商業秘密,因此,脫密期也可以稱為提前通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