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役後安排到特殊工種崗位,兩年後待崗了至今,期間單位一直給繳納社保,是否可以按特殊工種退休
待崗也要有區分。
如果待崗期間企業曾為員工安排過其它崗位,則按照其它崗位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另外還要看待崗是否被記入檔案。如果未計入檔案,且企業仍按照特殊崗位的待遇繳納保險,可以按照特殊工種的年齡辦理退休。
但是,如果並未按照特殊工種的待遇辦理社保,或檔案中記載已待崗,則不可以按照特殊工種辦理退休。
2. 差4年退休,單位要自己內退或者待崗,是否違法
差四年退休單位要自己內退或待崗,如果是自己也有這方面的要求,或者是想要內退或待崗是可以進行商量的,如果自己沒有這方面的考慮,想繼續在崗位上工作,如果單位強制性的要求內退或待崗是違法的。
3. 事業編職工待崗到退休,待崗期間應不應算工齡
你在待退休期間單位並沒有把你撤編,今年開始單位還要給你交社保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齡時再辦理正式退休手續,待退休的工齡算的。
4. 待崗在退休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退休申請寫成了待崗不會影響退休工資,勞動者的退休工資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