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禁止事業單位進行退休返聘有什麼原因嗎
事業單位的行政職務和工會主席都屬於行政職務,都是上一級組織部門任命的,工會主席是經過全體工會會員選舉產生,並報上一級工會批准產生的。男性滿58歲,女性滿53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前兩年,不夠一個聘期(四年)都不在聘任擔任行政職務。
我就是從行政單位退休的,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一般科級以上幹部都會提前三到五年從領導崗位退居二線,科級的任幾級主任科員,處級的任幾級調研員,廳級的任幾級巡視員。而這些領導幹部一旦被宣布退居二線後,上班基本都是處於半休養狀態,有的甚至一個月都不會來單位一次,哪裡還會有退休返聘的事情發生昵?國家最不缺的就是人才,大批的年輕人等著走上領導崗位呢。
事業單位退休後返聘,工資按退休前發放,包括獎金,精神文明獎,並有十三月工資。如有實職職務,有行使行政權力者的特殊崗位基本不予反聘。專業技術崗我們這基本返聘一年。如上外單位返聘,如教委領導,三年內不能到外單位如民辦學校返聘。三年後返聘工資由聘方決定數額,與原單位無關。專業技術崗被外單位返聘參考原單位國家聘任職稱,或高聘一級,由聘方決定。所以大學老師,高級技術人員很多都被外單位聘用。這種情況多在一,二線人員。不少企業和民校就是利用這批資源。
Ⅱ 單位招聘的別的單位的那個退休人員可以辦理工會主席嗎
目前來說這個是不可以的,因為你現在招聘的是退休的人員,那麼也就是說屬於返聘的人員,這些人員是不可以擔任單位的工會主席的。
Ⅲ 工會主席任職的年齡有何要求
國家沒有法律明確規定,就是只要是企業正式員工就行! 可以參選。你看中華全國總工會主席王兆國41年生,今年都68了還在當,在中國,沒有什麼不可能。
如果不想讓你參選,我想肯定會用下面文件精神的來壓你:
根據國務院文件對幹部和工人退休年齡的規定,企業幹部法定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女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齡為年滿50周歲。
Ⅳ 退休返聘人員是否可擔任工會主席
您好。我認為根據法律規定退休返聘人員不可以擔任工會主席。
相關規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企業工會工作條例》
《中華全國總工會公布企業工會主席產生辦法(試行)》。
Ⅳ 工會主席條件
改革年代在好多問復題的處理上,制自由度都是很多高的。只要不違法,既可這樣,又可那樣。
就像你提出的「是否可聘退休幹部做單位的工會主席」的問題,我認為,在黨政機關不行,因為那樣做違背《公務員法》。在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即使允許,也沒人那麼做,因為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是不計較成本的,多任一個幹部對誰都有好處。但對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為了降低管理成本,在一些不是很重要的崗位上,是可以聘用退休幹部。
在企業就更寬松得多了。無論國有企業還民營企業,只要有利於企業發展、有利於實現企業效益的最大化,別說聘退休幹部做工會主席,說是聘退休幹部做副總也沒人干涉。
Ⅵ 退休返聘人員是否可擔任工會主席
您好。我認為根據法律規定退休返聘人員不可以擔任工會主席。
相關規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企業工會工作條例》
《中華全國總工會公布企業工會主席產生辦法(試行)》。
Ⅶ 國有企業退休返聘人員能否擔任單位總支書記
不可以。
對於返聘回原單位工作的人員,只能從事技術與專業性管理工作,而不能從事行政領導工作,更不能擔任行政領導職務。在《工會法》第18條規定:基層工會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限相當於其任職期間;非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短於任期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任期期滿。但是,任職期間個人嚴重過失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除外。以我的理解工會主席應是和單位構成勞動關系的人員擔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退休返聘人員應該不能擔任工會主席了。
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已經年滿60的人,還能夠擔任企業的工會主席嗎
一般不能,60歲是法寶退休年齡,退休以後工會會籍也將轉為所在社區工會管理,因此不能擔任工會主席.但目前有些私企就說不準了.
Ⅸ 民營企業工會主席辦理退休後還能當選工會主席嗎
如果你已經退休了的話,就不可能再幫工會的主席了,因為你都已經退休了吧?是就已經當不了工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