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下崗買斷女工人50歲能退休嗎
下崗女工50歲滿足條件的可以辦理退休。但需要滿足下列條件:第一、在原企業工作期間繳納的養老保險必須達到10年以上,下崗後是自由職業交費的,可以50歲退休。第二、下崗女職工購買養老保險年滿15年,原則上是55周歲。但如果是1994年及以前倒閉的企業,可以享受50歲退休。如果僅僅只是下崗,單位還存在,或者企業是1994年以後倒閉的,則不能享受50歲退休。第三、被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已超過45周歲的原關閉破產改制國有企業女職工,在被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接續養老保險關系且未中斷繳費的,經本人申請,也可以在年滿50周歲時辦理退休。
一、退休年齡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二、退休的程序:
1、申報人准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照片及申報退休的相關材料;
2、申請人向所在單位、申報,企業存在的去企業、失業人員去轄區就業局申報;
3、企業、就業局向當地人社部門申報;
4、合格後、檔案轉入當地社保局、社保局負責核定待遇;
法律依據:《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❷ 原企業除名女性職工可否50歲退休
原企業除名女性職工,如果其他方面符合退休規定,就可以50歲退休。
企業除名的員工,不影響退休。
在企業繳納養老保險滿十年以上的女職工,可以按照女工50周歲退休,不滿十年的,按照靈活就業55歲退休。
目前男職工退休年齡為60周歲,女幹部為55周歲,女職工為50周歲。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❸ 國企除名職工50歲可以退休嗎
目前男職工退休年齡為60周歲,女幹部為55周歲,女職工為50周歲。
法定退休年齡是回指第五屆全答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