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傷殘公務員退休後能停發優撫金嗎
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因公傷殘也可以領取撫恤金。
撫恤金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對死者家屬或傷殘職工發給的費用。
工人、職員因工負傷被確定為殘廢時,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恤費,至死亡時止。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恤費,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
工人、職員因工死亡時,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至受供養人失去受供養的條件為止。
撫恤金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對死者家屬或傷殘職工發給的費用。恤費等。
撫恤金發放標准必須是法律、法規規定發放的;代表政府發放撫恤金的是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企事業單位發放的撫恤金的行為不屬於行政訴訟范圍;「沒有依法發給」是指拒絕發給或者沒有按照規定的對象、范圍、標准、數額、時限等發放。
享受撫恤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單位是依據有關法規、規章及政策發放的,如何分配,授予對象,這些相應規定的,主要由發放單位或其他相關部門負責。
我國撫恤金主要有兩種:
一為傷殘撫恤金,發放對象為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職工等;工人、職員因工負傷被確定為殘廢時,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恤費,至死亡時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恤費,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
二為死亡撫恤金,發放對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犧牲人的家屬。公民依法獲得政府發給的撫恤金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工人、職員因工死亡時,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至受供養人失去受供養的條件為止。
此外,我國還規定有革命傷殘軍人撫恤費,革命軍人犧牲、病故撫恤費,國家工作人員傷亡、病故撫恤金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九十二條 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第九十三條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2. 事業單位70周歲退休人員有高齡補貼嗎
事業單位退休應該是60歲退休。70歲退休的事業單位屬於高齡退休,有高齡補貼的。
3. 企業退休參戰人員專項補助
法律分析:國家對於參戰優撫人員退休待遇沒有統一政策,各地不同,但是基本上每個月都是300-400的生活補助金。關於參戰優撫人員退休規定有:1、首先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是在當地農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標准基礎上沒人每月增加50元,不夠的當地財政會進行補足。
2、每個地區的發放的補助情況也不經相同比如北上廣 江浙滬福建山東遼寧等九個省(直轄市)是按照40元人/月進行安排的補助。還有其他省市按照60元人/月,內蒙、新疆、西藏、寧夏、雲貴、重慶、青海等是按照80元人/月進行補助。新疆生產兵團的補助相對來說高一點(100元人/月)以上地區如果不足的部分會由當地財政部門負責補足。
3、參戰退伍/退休人員還享受1-2次/年的免費體檢,乘坐公共公交車火車國內航班等交通工具和全國旅遊景點都享受30%的優惠。
4、免費給予參戰/退休人員90㎡/人的住房也可以折現補償。
5、對於參戰退伍/退休軍人在軍事行動中導致傷殘的也根據制定的撫恤金標准原則執行,中央財政還對北上廣 江浙滬 山東 遼寧 福建等9個省直轄市按照40元人/月標准進行補助資金安排。
6、曾經還對全國所有企業已經退休的參戰/退休人員在個人現有養老金的基礎上,上調了10%的比例。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 應按最高的標准發給。 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第三條 患二、三期矽肺病離職休養的工人,如果本人自願,也可以退休。退休費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並享受原單位矽肺病人在離職休養期間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離職休養的幹部,也可以按照本條的辦法執行。
第四條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 勞動模範稱號, 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工人;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革命和建設中有特殊貢獻的工人;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4. 企業退休退伍軍人享受哪些待遇
企業退休軍人優撫政策:
1、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統一標准發給。
2、個人帳戶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帳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帳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3、繳費年限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其繳費年限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4、優待養老金。
養老金是對退伍軍人晚年生活的經濟保障,具有國家政策支持。
退伍軍人保險包括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兩大塊,從最根本的地方解決退伍軍人的基本保障問題。軍人在退伍之後,國家為保障其基本權益,頒布實施了一系列退伍軍人保險政策。對於退伍軍人來說,該保險為其解決了一部分的後顧之憂,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依據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
第三十四條 計劃分配到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其工資待遇按照不低於接收安置單位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件人員的標准確定,津貼、補貼、獎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第三條 對於喪失工作能力,一九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地委正副書記、行政公署正副專員及相當職務以上的幹部;一九四二年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縣委正副書記、革命委員會正副主任及相當職務的幹部;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幹部,可以離職休養,工資照發。
第四條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2、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幹部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5. 一個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撫恤金和安葬費一般是多少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亡後,社保部門要向其遺屬發放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
國家有關勞動保險條例回規定,其數額一般是該企業全部職工3個月的平均工資。
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病故的,一次性撫恤金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如果是工傷死亡,按工傷保險賠償,要賠償死者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擴展:
撫恤金是國家在死者死亡後,發給死者親屬的費用。國答家發放這種費用,是用以優撫、救濟死者家屬,特別是用來優撫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喪失勞動能力的親屬,它體現了國家對勞動者的物質幫助。
喪葬費是指用於職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殘廢退職後死亡時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死亡時,所辦理喪事的有關費用支出,不論職工級別,按規定的數額一次發給,由家屬掌握包干使用。
撫恤金喪葬費
6. 職工死亡撫恤金領取流程
一、職工死亡撫恤金領取流程7. 人死後能領多少個月的工資,有單位的那種
企業退休人員要低人一等!一般只有15個月(事業單位人員是20個月的退休工資)的養老金加2000元的安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