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青島市退休工資計算方法
計算方法為:每月退休工資=基礎
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如何計算呢?基礎養老金=(本人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實際賬戶累計額/計發月數(
60歲退休按139個月計算)。
當勞動者到達一定的年齡,不能在從事勞動的時候,就可以領取
退休金,這也是退休之前的企業給予退休的勞動者從工作崗位推出來的工作酬勞。但是我國關於退休金方面也會有一些計算標准,並且和粗還會有地區特色,所以青島退休金如何計算方法是什麼?
青島退休金如何計算方法是什麼?根據目前青島退休待遇計發辦法來看,退休金的高低主要與職工的繳費年限、歷年繳費工資的高低、退休時上年度職工在崗平均工資的高低等因素都有直接關系。最後幾年提高繳費基數比不提高繳費基數肯定能多領退休金。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青島市退休金計算公式及方法一覽】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指數)÷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實行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 ×平均指數。
1994年10月以後參加工作的是以下三部分待遇,如1994年10月之前參加工作的是前兩項待遇。最新退休金方案:2014年青島退休養老金方案
一、退休後領取的退休金是如何計算的?與平日繳費基數、年限關系大嗎?社會上流傳著「退休前半年左右提高繳費基數,就能多領退休金」,是真的嗎?退休金金額高低主要與職工繳費年限、歷年繳費工資高低、退休時上年度職工在崗平均工資的高低等因素都有直接關系,最後幾年提高繳費基數比不提高繳費基數肯定能多領退休金。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蘆棚孝平均工資×平均指數)÷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 = 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實行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 ×平均指數。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二、由於以前工資較低,且繳費剛滿15年,所以養老保險費用金額不高。現每月退休工資才幾百塊,能否繼續補繳養老保險,增加退休金金額?還有退休金到底是怎麼計算的?不能,您已經辦理了退休,退休待遇低的原因是您繳費年限少剛滿15年,根據相關政策規定退休後不允許再補繳養老保險。目前青島退休金金額計算如下: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指數)÷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陪稿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實行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 ×平均指數。
青島退休金如何計算方法差不多就是這些了。由於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均衡,每個地方都會有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平均收入,這也就導致了我國關於退休金方面的計算不可能完全一樣,不同的地區會有不同的退休金的發放方式和標准。
『貳』 青島平均退休金一覽表
青島平均退休金的標準是:我國企業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是2510元/月。在我國的退休金發放的規定中,如果是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兆叢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所謂法定退休年齡,就是指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並有資格領取養老金的年齡。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個人月繳費基數按青島市上一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00%,80%,60%確定。個體繳費人員可以這個三個檔次中選擇一檔確定繳費基數。
我市居民養老保險年繳費檔次統一設定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8000元、10000元、12000元16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於低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等繳費困難人員。除100元檔次外,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個人年繳費額不得超過最高繳費檔次。對符合參保條件的貧困人員,按最低標准(100元)代繳;對重度殘疾人,按500元的標准代繳。
職工養老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的企業蔽租單位參保人員的個人月繳費基數,按本人2017年1月至12月工資性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各種津補貼、加班工資等)的月平均水平確認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上一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確定,下限按照上一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族並櫻醫療衛生事業。
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
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