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企退休年齡新規定
法律分析:按照最新規定,女職工退休年齡,如果是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為55歲,如果認定是工人,退休年齡為50歲。男性不管是工人還是幹部,都是60歲退休。因此,對於女職工來講,退休年齡認定,有時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參考的主要法律法規依據,是《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和人事檔案、個人身份認定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文件、管理條例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2. 工會法人任職期未滿,到了退休年齡要退休嗎
要。
根據復1978年6月國制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 女同志為什麼50歲退休
此規定自1958年2月9日《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公布,沿用至今。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準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明確規定: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舊的養老保險制度規定女性提前退休是出於對女性的照顧,立法時考慮女性的生理特點和撫育子女的需要,同時考慮在解放前女職工就業的機會一般比男性少而工齡較短的現實,給予女性早退休的特權。國家人事部福利與離退休司王文波副司長認為:「男、女公務員的法定退休年齡分別為60周歲和55周歲,這是以我國男、女不同的生理特點為科學依據,從保護婦女同志權益的角度出發研究指定的,有利於保護在基層工作的女性同志的身體健康。「《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1958年2月9日)發布以後,《勞動部辦公廳、國務院人事局、全國總工會勞動保險部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暫行規定的問題解答》中提到,「問:為什麼女職工退休年齡要低一些?一般工齡要短些?答:因為男女生理條件不同,女人身體一般較弱,在生育子女的時候,身體是受到影響的,因此國家除了對女職工在生育時給予必須的休息假期和婦嬰保護以外,還規定女職工的退休年齡低一些,這是完全必要的、合理的。」但是,隨著我國婦女就業形勢的變化、工資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此項規定的負面影響日益明顯,主要表現在退休年齡差異對養老保險待遇和職業生涯的負面影響。
在計劃經濟時代,工資結構單一,沒有獎金、津貼和福利性收入,退休金的數額取決於工資和連續工齡兩個因素。30年以上工齡工作人員的退休金的替代率達90%以上。由於絕大部分女性工人受教育程度低,其50歲退休時,已滿30年工齡。建國後參加工作,連續工齡滿20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75%發。由於男女職工一般均可達到20年連續工齡,且當時工資增長率較低,女性早於男性退休對兩性養老金影響較小甚至基本沒有影響。1997年《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發布,在全國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現代養老保險制度。養老金的數額取決於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年限,女性退休年齡較早直接導致了繳費年限短,從而影響其養老金水平。隨著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職業生涯相對縮短,也影響繳費工資基數的提高,女性比男性早退休意味著替代率、晉升的機會、自我價值的實現程度均隨之降低,也是對女性人力資本的巨大浪費。
從理論上說,退休金水平的性別差異是男女就業模式差異的結果,是就業時的工資差距在退休後的延續。但由於養老金制度的收入再分配功能,養老金的相對水平又並非與工資的相對水平完全一致。養老金的相對差距是擴大還是縮小,取決於具體的制度安排。不同工資水平的人通過養老金制度的調節,其退休年收入的相對水平可能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