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失業人員退休新政策是怎樣的
失業人員退休新政策是根據當事人是否符合退休條件而定的,一般情況下對於男職工達到60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且工作年限滿10年的就是可以辦理退休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一、失業人員退休新政策是怎樣的?
失業人員能不能提前退休主要看是否符合退休條件。比如失業後變成靈活就業,如果不符合提前退休的條件,也是不能提前退休。根據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條件
特殊工種提前退休要滿足的條件,根據勞動保障部發出《關於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辦理企業職工提前退休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9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滿8年。
對於失業人員退休的具體情況,是需要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處理的,具體情況下,當事人申請辦理退休是必須要符合退休的條件的,如果不符合相關條件,那麼是無法辦理退休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B. 下崗買斷女工人50歲能退休嗎
下崗女工50歲滿足條件的可以辦理退休。但需要滿足下列條件:第一、在原企業工作期間繳納的養老保險必須達到10年以上,下崗後是自由職業交費的,可以50歲退休。第二、下崗女職工購買養老保險年滿15年,原則上是55周歲。但如果是1994年及以前倒閉的企業,可以享受50歲退休。如果僅僅只是下崗,單位還存在,或者企業是1994年以後倒閉的,則不能享受50歲退休。第三、被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已超過45周歲的原關閉破產改制國有企業女職工,在被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接續養老保險關系且未中斷繳費的,經本人申請,也可以在年滿50周歲時辦理退休。
一、退休年齡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二、退休的程序:
1、申報人准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照片及申報退休的相關材料;
2、申請人向所在單位、申報,企業存在的去企業、失業人員去轄區就業局申報;
3、企業、就業局向當地人社部門申報;
4、合格後、檔案轉入當地社保局、社保局負責核定待遇;
法律依據:《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C. 在企業交滿社保15年後失業了,到50歲能退休嗎
法律分析:在企業繳納超過15年的,如果靈活繳費時間不長,就可以選擇50歲辦理退休,也可以選擇55,如果靈活就業繳費時間,對於企業就業一般滿足,55周歲還可以退休,總之企業交的時間越長,靈活就業繳費時間越短,女性就可以選擇在50到55周歲之間退休,但到目前各地的標准不同。一般情況下,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就可以退休。從事井下、高空等工作的,男年滿55周歲或滿50周歲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可以退休。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D. 失業人員退休政策
如果之前在一個企業上班上得好好的,因為一些原因造成了自己沒有工作這種情況的話,可以去領取失業保險金,那麼對於這部分失業人員退休的時候有哪些政策規定?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E. 失業人員50歲退休政策
我國並沒有失業人員50歲退休的政策,只有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後,才可以辦理退休。根據養老保險政策規定,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滿15年,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滿50周歲,可以辦理退休手續。 如果達到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不滿15年的,可申請延長繳費年限至滿15年後辦理退休手續。
繳費年限累計15年;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2004年9月17日前已經辦理就業認定手續且參加養老保險統籌的)或55周歲(2004年9月17日後以個體工商戶及僱工身份和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在代理機構參加養老保險統籌的)。
特殊工種退休由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辦理。目前,濰坊市局審查依據是職工檔案和原始證明材料來辦理特殊工種退休。2000年之前,企業職工的工資調整由勞動局審批,企業審報的工資調整表中有工種記載一欄,可體現出職工是否從事特殊工種。2000年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後,企業職工工資不再由勞動局審批,職工從事特殊工種由企業勞資人員在企業財務工資表和特殊工種補貼發放表中記錄清楚。職工在辦理特殊工種退休時,可提供原單位的工資發放表、特殊工種人員補貼表等原始證明材料。2010年1月1日以後的企業特殊工種從業經歷,以《濰坊市企業特殊工種管理辦法》規定的備案材料為准。縣級人社部門對職工檔案和原始證明材料進行嚴格初審,報市級人社部門進行復審、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為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辦理退休審批手續。
其中濰勞社辦[2004]60號文件下發(2004年9月17日)後,在企業的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或按有關法律文書責令補繳企業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年限)滿十年的,退休年齡按國家和省對企業女職工的規定(即50周歲)執行;不滿十年的,退休年齡按魯勞社函[2006]311號、魯人社發[2012]83號對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的規定(即55周歲)執行。
女幹部是55歲退休,大家都知道。至於後期和60歲退休的規定,是2015年中央組織部出台的有關文件,女性處級以上幹部和高級職稱的女幹部延遲到60歲退休,不過55歲可以申請提前退休。而對於女性靈活就業人員50歲退休,各地一般是指,在2001年文件出台之前,繳費年限已經滿15年的國有企業職工可以按50歲退,福建省對於國有企業下崗女職工允許其在繳費滿15年,選擇50歲或者55歲退休。由此可見,各地女性50歲退休的年齡規定並不統一。目前來看,多數是企業女性職工交納保險15年以上,50歲就能辦理退休了。下崗職工(男、女)工齡達到30年以上,全日制畢業包分配的大學本科生工齡26年以上、專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領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費,達到「提前准退休」年齡段後,本人可以自行選擇退休,或選擇不退休;若人選擇提前退休的,停止發放基本生活費,按其退休工資發放。本人願意拿基本生活費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費自行停止。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九條
工人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工人居住地方的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
F. 原國有企業下崗職工退休規定
一、原國有企業下崗職工退休規定
1、國有企業下崗職工退休規定: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2、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下崗職工的安置性規定
1、企業可以安排職工下崗的條件及程序,國有企業因生產和經營狀況等原因,確需安排職工下崗的,應提前15日向職代會或工會說明情況,同時提出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的具體措施,充分聽取職代會或工會的意見,報同級和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後組織實施。除停產、半停產的國有大中型工業企業外,當年職工下崗數達到企業職工總數10%及以上的,須報當地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部門核准;
2、不得安排下崗的人員范圍,為保障職工家庭的基本生活,夫妻在同一企業的,不得安排雙方同時下崗;夫妻不在同一企業的,如果已有一方下崗,另一方所在企業不要同時安排其下崗。要盡量避免全國及省級勞動模範、烈軍屬、殘疾人下崗;
3、再就業服務中心對下崗職工的管理
(1)再就業服務中心應與進入中心的下崗職工簽訂託管協議。託管協議要明確各方在託管期間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託管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年;
(2)託管期間下崗職工3次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再就業服務中心介紹的合適就業崗位,或3次不參加再就業服務中心為其組織的培訓,再就業服務中心可與其提前解除託管協議;
(3)下崗職工在託管期間實現再就業的,即與再就業服務中心解除託管關系;託管期滿仍未實現再就業的,再就業服務中心應與其終止託管協議。被解除和終止託管協議的人員,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同時解除其與再就業服務中心的託管關系;
(4)被解除和終止託管協議和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符合失業救濟條件的,可享受失業救濟;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按規定申請領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