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9年吉林退休人員提高養老保金待遇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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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7年1月1日起,為吉林省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月人均增加約132元。
此次調整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2元;掛鉤調整,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月增加額為2016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3%;傾斜調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至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至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2014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退休人員,在養老保險經辦業務移交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前,暫按審批部門臨時核定的基本養老金數額為基數計算掛鉤調整金額,待基本養老金標准正式核定確認後,重新計算調整數額,已領取的待遇多退少補。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2元。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月增加額為2016年底本人統籌項目內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傾斜調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至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至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縣(市、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企業工傷退休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50元的,按50元執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給予補足到該水平。
此次吉林省退休人員工資調整預計將有285.7萬企業退休人員、45.6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共惠及330多萬人。力爭7月底前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這是國家繼2016年順利實施首次統一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後,再次同步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進一步體現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並軌」方向。
Ⅱ 我是吉林省退休職工,一九七六年十二月參軍,二零一九年三月退休,今年漲工資按
我是吉林省退休抄工人一九。76年10月。沒有參軍。2019年3月退休。今年工資。漲工資。應該按你的工資5%。進行了丈夫。但是也不一定長不長?這是每個。地區每一個城市,他都不一樣,就看呢。省是怎麼執行的?按中央的政策應該佔5%。
Ⅲ 吉林省2019年退休4500元退休金今年應漲多少錢
吉林省今年退休工資調整方案是上漲百分之五四千五的工資可以增加兩百多塊錢
Ⅳ 白山市19年退休職工調資方案基礎金是35還是39
吉林省白山市退休人員,2019年調整基本養老金,定額增加標准為每月39元。
依據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吉人社聯字〔2019〕85 號
各市(州)、長白山保護開發區、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社會保險局,省直各部門和單位,駐吉中央機關事業單位,省直經辦各行業統籌企業: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4號)要求,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復同意,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就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19年1月1日起,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9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8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8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0.97%。
(三)傾斜調整
以下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縣(市、區)機關事業單位、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3.工傷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67.5元的,按67.5元執行。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Ⅳ 2019年吉林省離退休人員養老金㨄整細則
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注: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5)吉林省退休人員漲工資通知2019方案擴展閱讀:
主要分類
中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中國已經持續20年。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差距大概是300%~500%。
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由於養老保障制度的不同而造成了兩者之間待遇差異較大,且這種差異已引起群眾的不滿,要求縮小差距、統一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
領取條件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異地取現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7日發布消息稱,從2014年8月1日起,離退休人員個人基本養老金賬戶每月前2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部分免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而前2筆中每筆超過2500元的部分,以及第3筆之後的金額可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
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銀監會印發的《關於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從2014年8月1日起實施。
通知第二條規定:「商業銀行免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本行簽約開立的個人基本養老金(含退休金)賬戶,每月前2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異地(含本行櫃台和ATM)取現手續費。」
據介紹,8月1日實施時,仍通過銀行專用存摺、借記卡發放基本養老金的,在存摺上和卡對賬單上進行養老金標識。人社部等要求,個人基本養老金賬戶變更時,各地要同步做好免收本行異地取現手續費的切換工作。
Ⅵ 吉林省稅務局離退休人員漲工資
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Ⅶ 吉林省退休工資調整方案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中每人每月增加39元。掛鉤調整里一種是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2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6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9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5.0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另一種是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9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傾斜調整是以下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2.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縣(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4. 工傷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72.5元的,按72.5元執行。
法律依據:
《吉林省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9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2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6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9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5.0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9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
(三)傾斜調整
以下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縣(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4. 工傷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72.5元的,按72.5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