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時怎麼計算工齡
工齡可以從勞動者正式參加工作時算起,也可以從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費的當月算起。
勞動者以工資收入作為其全部或者主要來源的工時都能算作工齡;而連續工齡滿十年,且達到退休年齡的,就能辦理退休。
工齡的作用:
1、影響統籌賬戶養老金。
一般情況下,勞動者的工齡越長,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就越高。
當然,這里的工齡一般指的是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以及視同繳費年限。
2、影響過渡性養老金。
我國的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一般默認是從1992年開始的,實際也只有30年。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則從2014年開始。
因此,對於養老保險制度之前開始工作的人員就可能存在過渡性養老金。
換句話,工齡超過30年的基本上都會存在視同繳費年限,也就是過渡性養老金。
3、影響養老金調整。
從05年開始到今年,養老金已經連續18連漲。
每年我國的養老金調整原則是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相結合的原則。
其中掛鉤調整就與工齡掛鉤,工齡越長養老金掛鉤調整得越多。
綜上所述,工齡是指職工自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起,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之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工齡分為一般工齡和本企業工齡,一般工齡是指職工從事生產、工作的總的工作時間,本企業工齡是指工人、職員在本企業內連續工作的時間。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⑵ 我原來在一個單位工作了4年後來換了一個單位之前的算不算工齡幾年五月份退休怎麼算工齡
如果你原來工作的4年繳納了社會保險,並且之後到了新單位,社會保險的繳納沒有間斷過,那4年就算工齡。退休的工齡是按照你連續繳納社會保險的年限計算的。
⑶ 請問在企業工作了11年後又調到事業單位上班了22年退休領取養老金,工齡應該怎麼計算
退休使用的是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不使用工齡。
在企業11年,需要繳納11年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進入事業單位後,2014年10月1日之前在事業單位工作期間,視同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20141001之後的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月數,再加上企業這11年的月數,為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月數。
視同+實際,為累計繳費月數。
退休計算養老金需要的基本參數:參保人累計繳費年限、每年(注意,是每一年)的繳費基數,歷年(注意,是每一年)社會平均工資、退休年齡、繳費期間每年的一年期存款利率及活期利率、以及每筆(注意,是每一筆)繳費時間產生的利息、2024年底之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還需要知道2014年9月份工資、退休時的職稱等等,在參保人退休時由社會保險根據以上參數按國家統一計算公式計算。
⑷ 退休工齡如何計算
退休工齡計算方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合並計演算法: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連續計演算法;其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1、連續計演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復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滾旁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後的工作時間,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並計扒備鍵演算法,也叫合並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
3、工齡折演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如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32度以下的低溫工作場所或在華氏100度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在提煉或製造鉛、汞、砒、磷、酸的工業中以及化學、兵工等工業中,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從事此種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計算連續工齡的原則規定:
職工發生以下情況,其前後工齡連續計算:
1.凡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調動工作、安排下崗者,調動、下崗(與企業保持勞動關系)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2.經企業管理機關、企業行政方面調派國內外學習者,其學習期間以及調派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3.因企業停工歇業或者破產,職工經企業管理機關調派到其他企業工作者,調派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4.企業經轉讓、改組或者合並,原有職工仍留企業工作者,其轉讓、改組或者合並前後的工齡應連續計算
5.職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連續計算為本企業工齡;超過6個月病癒後,仍回原企業工作者,除超過6個月的期間不算工齡以外,其前後工齡應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6.因工負傷或者職業病停止工作醫療期間,應全部計算為連續工齡
7.轉入企業工作前的專門從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軍人的軍齡,均作連續工齡計算
8.學徒在本企業學習期間,應作本企業工齡計算,臨時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職工時,其本企業工齡,應自最後一次進入春巧該企業工作之日算起。
9.原分配在國營農場,墾殖場當職工的知識青年及其在"文化大革命"期間由國家統一組織下鄉插隊的城鎮知識青年,在他們按政策離開農村、墾殖場或農村回城鎮參加工作以後,其在農場、墾殖場或農村參加勞動的時間,可以與參加工作後的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10.歸國華僑職工,從進入本企業工作之日起計算連續工齡。歸僑職工在國外從事革命工作,確因工作需要調回國內或受迫害回國的,如有可靠證明,報經中僑委審核屬實者,其在國外參加革命的工作時間,可計算為連續工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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