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常州退休工人喪葬費如何領取
1、企業退休職工
2、在家死亡
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單據給你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你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部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你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你的手中還剩下兩張收據。其中一張自己保存,拿著最後一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你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
該工作人員會根據你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地區略有不同)加上10個月的工資。辦理該事的人會在四張表上蓋上個人名章,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進行復核後,再蓋上復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名章,爾後再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主管領導再蓋上個人名章。辦理完後,歸還個人檔案到勞動部門,歸還檔案後,讓檔案部門在四張表上再蓋上圓印章,此時表有有三個個人名章和一個圓印章。其中一張存放在檔案里,另處三張再送到社會保險公司進行結算。工作人員會告之你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注:當月工資正常發放)。
當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確定了勞動關系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也是要簽訂相應的合同,同時明確的規定了如果在工作期間發生了工傷或者意外死亡等情況後,其受害人的家屬也是可以向用人單位索要一定的賠償費用的,在計算賠償費用時會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以及當地經濟水平決定。
B. 常州退休教師喪葬費標准
根據現行規定,退休教師的喪葬費用依據常州市上一年度職工平均月工資的四個月來計算。這意味著,具體的喪葬費金額將根據每年的統計數據進行調整,確保能夠覆蓋基本的喪葬需求。
除了喪葬費之外,退休教師還能夠獲得相當於其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金的撫恤金。這項撫恤金旨在幫助退休教師的家庭在失去親人的悲痛中,獲得一定的經濟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撫恤金的具體數額會根據退休教師生前的工資水平和當地的經濟狀況有所波動,但總體上能夠為家庭提供一定的經濟保障。這筆款項通常會在家屬申請後的一段時間內發放,確保家庭能夠在最需要的時候得到幫助。
總體而言,這些措施體現了社會對退休教師群體的關懷與尊重,旨在通過合理的經濟補償,減輕他們在失去親人後的經濟壓力。
C. 參加常州醫保的人死亡後還能拿幾個月退休金
退休職工死亡之後,作為人的民事權利已經消滅,不再享有基本養老金,發放到當月止。另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費和撫恤金,江蘇省常州市標准如下:
1、喪葬費為6000元;
2、一次性撫恤金為16000元;
3、供養直系親屬定期生活困難補助為1800元。
依據
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
蘇人社發[2012]102號
一、參保人員及退休人員(含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費標准統一調整為6000元。
二、各市(含所轄縣(市)、區)參保人員及退休人員(含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標准調整為:南京、無錫、常州、蘇州、鎮江16000元;南通、揚州、泰州15000元;徐州、連雲港、淮安、鹽城、宿遷14000元。
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其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支出渠道不再按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養直系親屬待遇的通知》(蘇勞社險〔2001〕21號)第六條和《關於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養直系親屬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勞社險〔2004〕2號)第五條第二款規定從個人賬戶支出,改由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
四、企業離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計發辦法和執行時間,參照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轉發民政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蘇民優〔2012〕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或定期救濟費的標准及支付渠道暫不作調整,仍按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調整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蘇勞社險〔2009〕10號)規定的標准執行。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
蘇勞社險〔2009〕1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