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在哪裡列印
法律分析:從單位退休的參保人員,退休手續由員工企業單位的社保專員負責辦理。1、用人單位持職工已簽字的《養老保險手冊》,到社保分中心列印《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及平均工資指數情況單》。2、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退休待遇審批手續。3、將審批後的《城鎮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退休人員養老待遇檔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進行退休待遇審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貳』 退休時,要85到90年的工資表,沒有工資表不給算工齡,咋辦
「退休時要85-90年的工資表,沒有就不給辦退休。」
回答如下:
1、辦理退休的依據是個人的人事檔案,出生年月以檔案中第一份材料的記載為准。
2、現在辦理退休的人員大都有在國有企業工作的經歷,工齡以招工表上記錄的時間為准。
3、因為我國的社保制度從1989年8月開始實施,但到1995年10月才有個人賬戶,所以1995年10份之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在辦理退休時按以下幾種情況確定工齡:
(1)個人檔案(請注意,個人檔案中的很多東西是自己在當年填寫的,是否真實責任都得自己承擔)記錄齊全、連續的,且從1989年10月繳納了社保的人員,按檔案記錄計算工齡辦理退休。(2)檔案記錄齊全、連續的,但1989年8月至1995年10月間沒繳或沒有完全繳納社保的人員,需要補繳齊社保才能按檔案記錄計算工齡辦理退休。
(3)要提供當年的工資表只有一種情況,且有兩個前提:一是你在1989年8月之前正式招錄為國企員工前做過臨時工,二是你做臨時工和後來招錄為國企員工是員一家企業。符合這兩個前提,如果你要想把做臨時工的時間也算入工齡,就必須提供工資表或其他的物證(人證沒用)。
實際上,在辦理退休審檔時,85到90年的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出現了疑問。
出現這種疑問估計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是在85年參加工作時為本單位臨時工,90年轉為正式工。93年開始繳納養老保險,之前應為視同繳費年限,但是按照養老保險規定就必須提供在單位工作時的單位用工協議書,工資表等完整的證據鏈,來證明你在本單位工作的連續性。才能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
二是85年在單位是合同制,90年轉為正式工,合同制職工應在86年開始繳納養老保險,由於種種原因未繳費。正式工93年開始繳納養老保險,有些地區在91年就開始繳納養老保險,你如果86至90年是合同制,就應提供工資表的同時,補繳費後才能認定為實際工齡。
三是由於 歷史 原因,檔案中缺項少頁,不足以認定實際退休工齡,工資表證明工齡的不間斷性。
總之,檔案中任何缺項就需提供工資表,它是證明你是否在崗的最直接的證據。
趕快買兩瓶酒找單位財務會計,查工資表吧!
居士解答,謝謝閱讀!
這個問題好像在去年已經回答過了,為了增加小伙們的記憶,我只好再重復幾句吧,但願我的回答對你申辦退休有所幫助。
首先說,人到了該退休的時候,將所有的退休申請資料報到人社局後,人社局為什麼要當事人的85-90年的工資表,這是因為當事人檔案里記載的東西不清楚,特別是工種欄目有填的,有空白的,就像我們建築行業,瓦工屬於特殊工種,男的55周歲、女的45周歲就可以提前5年辦理退休。由於檔案里歷年的升級表中,累計達不到從事特殊工種的年限,所以讓單位的勞資人員,提供當事人的工資表,因為工資表上有「特殊工種補貼」發放記錄。
過去我們單位的工資發放表,是由勞動人事處統一印製的,一式三聯,顏色分為黑字、紅字和綠字,第一聯是勞資存根、第二聯是財務記帳、第三聯是班組發放工資用的。一般情況下,班組發完工資後,隨手就會把工資發放表扔掉了,誰也不會把它保留下來。
如果想在生產班徂、車間找工資表非常困難,到單位勞資科去找保險系數也不大,因為存根最多保存五年。要想找85年至90年的工資發放表,可以直接到單位的財務科去查詢,財務憑證大多數都有保存年限,有15年的,有30年的,還有永久性的,每年找上、下兩個月的就可以,如果工資表中沒有特殊工種補貼的記錄,那麼你只能按照正常退休的年齡來辦理了。
我沒有退休時候,在原單位從事過二十多年的勞動人事管理工作,也經常遇到這種事情,只要原單位沒有完全爛掉,還有留守人員。不論是勞資科的人員,還是財務科的人員都會積極幫助你的。因為為職工辦理退休,是企業和個人雙贏的事情,包括單位的領導也會為你開綠燈、提供一切方便的。
樓主你好,退休時85年到1990年的工資表沒有找到,如果沒有工資表,是不是不給計算工齡該怎麼辦?退休的時候,從1985年到1990年這段時間之內,那麼沒有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只有所謂的視同繳費年限,但是認定視同繳費年限的主要依據是通過個人檔案中的相關材料來認定的,也就是說你個人檔案中要有相應的工資變動表,還要有招工表等相關信息,那麼才可以認定視同繳費年限。
如果在個人檔案中無法核實你的視同繳費年限,那麼最終你在辦理退休的時候就沒有過渡性養老金的待遇,所謂的過渡性養老金的待遇,一般情況下,是可以在總的養老保險當中加上一部分的年限,那麼最終所獲得養老金的待遇水平相對來說也是比較高的,所以在這樣的前提下,那麼我們如果說找不到這部分工資表,可能會對自己的養老金的待遇產生一定的影響。
擁有了視同繳費年限,一般情況下都會擁有是過渡性養老金的待遇,那麼會加到總的養老保險當中去,最終可以獲得一個更高養老金的待遇,對於自己來講所獲得退休以後的實際收入也會有所增加,那麼我們還是要盡量去尋找這幾年的工作年限,因為這幾年的工作年限實際上還是非常重要的。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辦理退休時,社保局要求出示85年到90年的工資表,這就說明你這段時間的人事檔案記載的內容有缺失,不能如實核算工齡會導致以下兩個結果: ①不能認定視同繳費年費年限,退休後養老金低很多;②特殊工種不能提前退休且養老金低很多;
解決這問題的最好辦法就是去單位或者85-90年期間所在的單位查找工資表,將工資表原件每一個月發放明細拍照並復印,復印件上加蓋公章即可。
財務管理中工資表作為原始憑證,保存期限為30年,一般單位的工資表是可以查到的。1、那個年月的工資表都是用復寫紙手寫的,工資表都是一式三聯的,財務部門和勞資部門都會留存一份, 財務部門的工資表是作為原始憑證留存,保存期限從20年延長到了30年,老單位一般都將這種原始憑證永久留存的。 如果你一直在這個單位並且單位還存在的話,那麼你只需要去單位辦理調檔手續,然後去財務部門或勞資部門去查找85年到90年期間的工資表,將每一月的工資表原件都拍照、復印,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和原件與復印件相一致的章子即可去社保局認定工齡,辦理退休;
以上兩張圖片是我親手經辦,為別人辦理退休時查找檔案所提供93年的工資表和社保繳費記錄表,這些手寫造冊的檔案記錄不僅保存完好,而且記錄清晰工整。
2、如果你85年90期間的工作單位經過已經倒閉,或者經過改制、重組等運作, 那麼你就要去該單位所在的檔案主管部門去查找檔案, 企業檔案、財務檔案以及人事檔案等均轉交給該部門予以保管,找到後還是跟上面的一樣的步驟;
3、如果找不到那就很遺憾,基本是無解了。無論是特殊工種工作年限亦或是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社保部門都是嚴格依照檔案記載認定核算的,檔案內容塗改、偽造或缺失的部分都是不予認定的。 如果你是特殊工種,意味著你不僅不能提前五年退休,還會導致你的養老金低很多;如果不是特殊工種,那也意味著你的養老金會低很多。
4、如果用人單位還在,85-90年工資表沒有找到, 你能證明是用人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出現問題導致你的經濟利益受損,你是可以去法院起訴用人單位,要求經濟賠償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事檔案被原單位丟失後當事人起訴原用人單位補辦人事檔案並賠償經濟損失是否受理的復函》中指出,保存檔案的企事業單位,違反關於妥善保存檔案的法律規定,丟失他人檔案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只要檔案齊全,連續不斷交養老保險,並且沒有離開原單位,即使下崗,都要必須給辦理。不辦理你可以先打市政問答,再者走司法途徑。
我79年至93年,93—18年自交養老保險。我的檔案被單位搞丟了,按理不承認。我一點點找,找到招工,轉正,定級文件才認證參保。但去辦退休時麻煩就來了,叫你拿出79—93年的證明材料,包括糧本,工資表,書信等。86年單位就倒閉了,離開單位自謀生路,哪能找到。最後一段一段的找,證明還是原單位的人,我找到的工作證(83年)盤存表(86年)計劃生育證明(89年)離店承包證明,單位無住房證明,把這段工齡連上。這段時間少算工齡吃虧的很,93年以前按事實交保。只要檔案全不辦理是沒有理由的。
你只要是當時的國營或大集體企業。如果現在破產了,原單位不在了去本地檔案館帶身份證去查一下。列印出來檔案館會給你蓋章。社保部門會認可。原單位如改制會保存檔案的。查一下復印,單位蓋章就可以。如單位上傳檔案館如上操作就可。其實很方便,我現在同事就在兩個企業干過。都破產了,從檔案館查來了,社保部門認可,順利辦好退休手續。
如果你確實是在上班。沒有工資表就是單位的事。因為工資表向來不是個人保存的資料。你大膽地和那些無視職工利益,故意為難職工,坑害職工的人做斗爭。你只尊重亊實,不要怕他們大話唬人,不解決就向主管部門投訴。依法維護個人利益才是解決問題的正確途經。
一般情況下,辦理退休手續時首先提檔查看個人檔案的填表年齡(不會去理你的身份證年齡),查詢招工表、派遣證、報到時間(招工至報到時間過長會扣除工齡)、工資定級、調工單之類的,只要檔案沒脫節,一直延續到社保繳費至退休,並不需要工資表作什麼認證。
那麼,對於題中的情況並非沒有,這是針對特殊工種群休中的個別人,特殊工種崗位人員如果是從變換工種開始,有備案,有上崗記錄,在調離特殊工種時的時間清晰,符合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一般也就正常辦理提前退休。
對於自述是特殊工種,但企業沒有向勞動局備案,基本不可能給你提前退休。而個別人的特殊工種檔案中調進的工單有,備案也有,但調出特殊工種崗位的時間不清晰,無法否定你的特殊工種經歷,但又無法確定你的工作年限,那麼,你只有回原單位找到當時的班組工資底冊,在你的工資中有一欄」保健津貼」,每一年的元月、12月各復印一張,有10年的崗位年限就復印20張。只有這樣的原始證據來確認你的特殊工種工作年限,新出具的證明一律無效,如果因單位的原因你無法拿到這個工資底冊復印件,你只能自認倒霉,辦理退休的窗口無法給你進行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認定,確實就不能提前退休。
對於個別國營小企業因破產搬遷將原始工資底冊搞丟的情況並不是很多,因為工資底冊都是作為永久資料存檔的。比如我們的國企是2005年改制轉讓,但至到今天的2020年,我們仍可以在需要時回留守處蓋某個材料的公章,八十年代初期包括臨時工的工資底冊同樣可以找得出來(前幾年我曾給朋友辦理過),這說明這個工資檔案至今已作永久檔案存了四十年。
對於需要工資檔案,僅是為了核定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是否可以提前退休的考量,與你的工齡並沒有影響,視同繳費年限是以招工表持續到社保實際開始繳費止,如果檔案有斷檔幾年或者缺少招工表,絕不這么簡單,這些你都可以在辦理手續時必須由你認可這些工齡才會給你辦理下去。退休審批表也是由你簽字後再往上報送審批。
找找檔案如果沒有的話投訴到社保部門。
『叄』 退休審批表到哪裡要
退休審批表應存放在個人檔案內,因此訴求人可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查詢個人檔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養老保險待遇發放證明可以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社發科辦理。
由社保在申請人退休申請審批完畢,簽字確認後給予申請人一份退休審批表。
具體流程:
1、帶整理好的察凱檔案和若干退休表格(蓋好公章)到社保中心一樓「退休審批」業務崗審檔案,時間:每個月的1號至月底。審檔合格後,在「4險收繳」旁櫃台交《減少表》做清算(帶著移動硬碟,拷數據),並列印清算單(三聯),需社保蓋章。
2、准備出《養老金審批表》《清算單》和退休人員的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2張,到「支付科」交《增加表》,(確保養老金從審批合格之日起發放)均一式兩份。根據清算單在軟體中計算退休費(也就是養敗睜喚老金審批表),在「醫療」軟體裡面做在職轉退休表,蓋章。
3、在軟體中算完的養老金審批表一式六份,蓋公章。養老金審批表一式六份交給社保「退休審批」櫃台審核(也就是前面審檔案的櫃台),審核後蓋章,特殊退休的,將「清算單」,《養老金審批表》,《公示》各留一份給「退休審批」櫃台。
《提前退休申請》,需本人提出申請(有模版),登記該人的聯系地址、郵編及電話。照片:提前退休收6張,(提前退休申請表4張、醫保手冊內頁1張、退休證1張),照片要求:同底1寸彩色照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早祥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肆』 退休審批表在哪裡領取
企業退休審批表到所在地人社部門領取,一般是企業經辦人員領取後,協助員工填寫並提交
具體退休一並需要提交資料,當地人社部門會有辦理流程表,可以到窗口處渣念領取,並按照要求逐項提供
退休審批表可以代領
帶上需退休人員的身份證,檔案,社保卡,照片兩張到當地繳費的社保局辦理。
辦理退休所需資料:
1.退休申請書(A4白紙手寫,並在名字處按手印)。
2.申報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原件驗訖),如屬代辦還需代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原件驗訖)。
3.申報人戶口復印件一份(原件驗訖),(包括戶主頁面和本人信息頁)。
4.申報人在當地國有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或交通銀行、郵政儲蓄開立的個人存摺(不受理銀行卡)的原件及復印件。
5.一張近期一寸免冠證件照片(用於辦理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資格證)。
6.養老保險手冊(如屬一次性在我中心補繳完養老保險的可不用)。
7.養老保險需交至申報退休的當月。
8.流動人員人事關系(檔案)管理手冊。
9.申報人填寫《職工退休核准(審批)表》
10.有副高級其以上職稱的退休人員,需提供職稱證書及批文的原件及復印件。
11.軍轉幹部需提供轉業證明及轉業審批表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陵嫌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如汪困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