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前工傷退休後工傷鑒定
法律分析:在退休前幾個月受傷,也應該按照正常的工傷標准賠償,先要求公司申報工傷、再進行傷殘等級鑒定,最後要求公司賠償傷殘費用,法律依據是《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處理流程:職工發生工傷,首先是搶救治療,保證生活。然後是進行工傷認定,確定是否屬於工傷范圍。再後是鑒定傷殘等級,作為計發待遇的依據。企業員工工傷處理流程如下:一、事故傷害發生後,單位主管及同事應協助受傷害員工於第一時間內送往社會保險定點醫院救治,傷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醫院搶救。二、單位主管需提出報告,詳述事故發生經過,具體應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情等,送人事單位留存。三、人事單位應檢附相關數據向社保部門書面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依規定申請醫療補助。四、工傷認定申請的相關數據如下,需請單位主管和受傷員工配合提供。1、工傷認定申請表(社保局領取)2、工傷員工的身份證復印件3、工傷員工的初次診療記錄原件及復印作(可為疾病診斷證明書或門診病歷)4、工傷員工的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可為勞動合同或入職檔案)和受傷當月的考勤記錄(受傷時間為每月1日的需提供上月考勤記錄)5、見證人的證人證言(2人)和證人工作證復印件,證言需證人簽名並按指模。五、勞動能力鑒定。工傷職工醫療終結後,由單位陪同受傷員工備齊以下資料到長安社保局開具《勞動能力鑒定通知書》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