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湖南靈活就業如何50歲退休
法律分析:1、因關閉、破產、改制而被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原國有企業女職工,被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前已按統一政策參保繳費(不含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一次性補繳人員)、被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接續養老保險關系且繳費5年以上的,經本人申請,在年滿50周歲時可以辦理退休。
2、被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已超過45周歲的原關閉破產改制國有企業女職工,在被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接續養老保險關系且未中斷繳費的,經本人申請,也可在年滿50周歲時辦理退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❷ 長沙市靈活就業人員退休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長沙市靈活就業人員退休金計算方法和企業職工退休金的計算公式是一樣的。計算公式如下: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退休金的計算:
1、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退休時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195月、55歲170月、60歲139月)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的優惠政策
一、未達到退休年齡與原國有企業解除關系等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可以從當地實行個人繳費制度之時起按城鎮個體勞動者的參保辦法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並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統籌結合」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二、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可以按照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規定補繳從當地實行繳費開始至法定退休年齡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利息,原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❸ 長沙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最新規定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累計繳費滿15年且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即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法定退休年齡規定如下:
根據文件規定,男性法定退休年齡為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長期從事一線生產崗位的工人退休年齡為50周歲,長期從事管理崗位的為55周歲。另外根據湘人社函[2015]4號文件規定,因改制破產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女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後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接續養老保險關系5年以上,年滿50周歲可申請退休,以退休審批當月為退休年月。關於幹部身份界定,經勞動人事部門錄用為國家幹部的或大中專院校畢業分配的身份為幹部。
❹ 湖南靈活就業女性退休年齡
企業單位女性退休年齡50周歲,機關事業單位女性退休年齡55周年,靈活就業人員女性退休年齡55周歲。靈活就業人員若檔案中沒有工作記載,一般來說女性的退休年齡認定為年滿50周歲。因目前國內各省社保規定有所差異,有些省會地區的社保局計算退休金以退休當年繳納養老保險比例計算,也就是說,如果退休當年一直按低檔繳納養老保險,即使以前年度是按高檔繳納保險的,退休也按低檔計發退休金。實際工作中建議您應到當地社保局咨詢確認好此事。
靈活就業女性究竟何時退休?
我國對女性參保者的退休年齡要求有兩個,第一個就是五十五歲,第二個則是五十歲。
之所以有兩種不同的退休年齡,是因為我國女性從業者的工作屬性截然不同,有的女性主要從事腦力的勞動,同樣也有很多女性從事重工的體力型勞動,故而才會出現兩種不同的退休年齡,其中像是國企或者機關單位的就業女性退休年齡基本保持在五十五歲。
之所以有很多人搞不清楚自己的退休年齡,是因為現如今通過靈活就業方式繳納社保的女性絡繹不絕,這才引起了關於靈活就業女性的退休年齡問題。根據國家頒布的相關政策來分析,我們國家對於靈活就業參保者的女性退休年齡規定同樣為五十歲,當然參保者也可以自由選擇五十五歲再退休的方式,只不過每一座城市的實際退休政策有所不同,因此大家有所需求可以向當地社保局去電咨詢。
不過在這里也要提醒大家,退休之前必須要符合十五年的基礎參保要求,不然哪怕步入六十歲也不允許領取養老金。
法律依據:現行的靈活就業人員退休年齡的依據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該文第三條規定:靈活就業人員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