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退休人員是否能和在職人員一樣享受工會待遇
離退休人員是否能和在職人員一樣享受工會待遇?離退休人員是否可以享受工會待遇,主要跟單位領導班子決策、單位經費是否充足、單位性質密切相關。
單位的老年幹部管理部門,比如老年幹部科和老年幹部處會協助工會做好退休職工工會待遇發放執行工作,離退休人員工會待遇經費一般為單列,不佔有在職職工的工會經費。
我國一直以來都有愛老敬老的傳統美德,離退休職工為單位的發展奉獻了一生,退休後應該享受和在職職工一樣的工會待遇,這樣才能體現出單位的人文關懷。
B. 工會法中職工是否包含退休職工
根據工會法第三條 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內力勞動容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程度,都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
根據上述定義,工會法中的所指的職工,不包括離退休人員,他們在職工辦理退休的同時,就已經自然退出工會,也不必繳納會費,
C. 退休後還是工會會員嗎
退休後不再是工會會員。
根據《中國工會章程》的相關規定,會員離休、退休和待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保留會籍的職工退休後的相關待遇,按照國家和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因此,雖然退休後可以保留工會會籍,但通常不再具備工會會員的完整權利和義務,不再參與工會的日常活動和組織決策。
養老金可通過以下方式查詢:
1、帶上個人的社會保險手冊和身份證,到當地的社保局直接查詢;
2、通過當地社保局公布的社會保險查詢電話或者網址進行查詢;
3、一般的,在網上也可以查到,在網路搜索里輸入「某某地區養老保險查詢「,然後選擇一個官方的網站,然後會看到有很多條目,有醫療保險查詢,養老保險查詢,等等,把的保險證上的序號輸入進去,然後注冊一個密碼就可以進行查詢,也可以計算未來退休的工資。
綜上所述,退休後雖然可以保留工會會籍,但一般不再具備工會會員的完整身份和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D. 退休職工還是工會會員嗎
退休後可以保留工會會員身份的,只是不需要繳納會費了。《工會章程》會員離休、退休和失業,可保留會籍。保留會籍期間免交會費。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
按工會法的定義,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是不包括離退休人員的,因此,在職職工辦理離退休手續後,雖然可保留會籍,實際已自然脫離工會組織。退休後已不必履行會員義務,不再享有工會會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退休人員已經不屬於法定意義上的勞動者。此外,退休人員在退休後便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而養老保險是國家為保障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財政給予相應補貼。因此,退休且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就意味著勞動者已經享受了國家提供的相應社會保障和福利,其再次被聘用就不能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關系
退休人員能否享受在職會員的福利待遇,主要應當依據工會經費來源確定。
因為退休人員保留會籍期間是免交會費的,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也不含退休人員的退休費或養老金,所以,保留會籍者不能享受在職會員相同的福利待遇。但「工會組織要關心離休、退休和失業會員的生活,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他們的願望和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第三條: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
E. 在本單位位連續工作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1、公司的這種意見不違法。這種情況應當屬於待崗,並不屬於解除合同。
2、《勞動合同法》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5年以上的,距離退休不足5年的,不能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