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保險退保個人交的部分可以全額退回嗎
養老來保險退保個人交的部分是自可以全額退回的。
可以退保退費的情況:
1、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
2、參保人因故死亡(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3、參保人出國定居(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4、退休後死亡,個人帳戶尚有餘額的(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退保所需資料:
1、養老保險手冊;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退保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
退保辦理程序:
1、以上資料齊全,由養老、失業、工傷基金管理中心按有關政策規定列印個人賬戶一次性支付審批表;
2、由主管局長簽字後到中心財務室核報。服務承諾:對企業和個人辦理撫恤金、喪葬費、個人帳戶支付,手續齊全,即時辦理。承辦機構: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退個人賬戶人員范圍。在職死亡;家住農村的參保人員;退休後死亡人員個人賬戶養老金沒有領完的人員;重復參保的人員。
B. 事業單位為了完成養老金的並軌退換退發的個人社保是如何清退的
退保的話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辦理出國定居手續,且戶口已在我國公安機關注銷的;2、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已身故,且戶口已在公安機關注銷的;3、在兩地同時繳納社保的,可以清除一個社保賬戶,辦理社保退保;4、參保個人死亡後,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余額依法繼承。5、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且未轉入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退保的話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辦理出國定居手續,且戶口已在我國公安機關注銷的;2、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已身故,且戶口已在公安機關注銷的;3、在兩地同時繳納社保的,可以清除一個社保賬戶,辦理社保退保;4、參保個人死亡後,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個人賬戶余額依法繼承。5、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且未轉入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C. 退休金是一次性發放嗎
一般情況下,退休後養老金是按月領取,並不能一次性支取,但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可以一次性領取。
1.參保人員在達到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15年,而且也沒有將保險關系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那麼就可以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2.參保人員累計繳滿15年,達到領取條件,但出國定居,如果他喪失了中國國籍,那麼他可以在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並書面確認後,個人也可以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
可以看出,在上述兩種情況下,一次領取養老金只能領取個人賬戶的儲存額,其單位繳納的部分無法領取,所以,還是按月領取比較劃算。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後次月開始可以由社保中心發放退休工資,具體情況請咨詢當地的社保機構。
D.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退休後每月可以領多少
事業單位退休金每個月是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十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本人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E. 全額事業單位買社保的職工退休金待遇
繳費率是參保人員上年度工資總額的30%,其中的22%由單位負擔,8%由個人負擔。因為事業單位是根據工齡和在職工資來核定退休金的,所以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辦法實施前,已離退休人員退休待遇仍按原規定執行,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辦法實施後退休人員養老金支付標准有了新的調整,在國家規定的退休待遇標準的基礎上,加發了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繳費形成。工作人員8%繳費部分全部計入個人賬戶,作為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的依據,其標準是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80,個人賬戶養老金不足5元的按5元計發,高於退休前基本工資5%%的按退休前基本工資5%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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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養老金退休後可以一次性取出嗎
養老金退休後可以一次性取出,這是一種保障退休後基本生活需要的待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個人可以繼續繳費至滿十五年,也可以轉入其他養老保險享受相應待遇。同時,有兩種情況下可以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繳費不足15年且未轉入其他養老保險,或者出國定居且喪失中國國籍。
退休時,退休職工是可以一次性領取養老金的。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一次性取出養老金的方式
具體如下:
1、參保人員在達到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15年,而且也沒有將保險關系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那麼就可以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2、參保人員累計繳滿15年,達到領取條件,但出國定居,如果喪失了中國國籍,那麼可以在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並書面確認後,個人也可以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
退休後,合理支配養老金是確保經濟穩定的重要問題。首先,建議將養老金分為幾個部分,用於滿足不同的需求。一部分可以用於基本生活開支,如食物、住房和醫療保健。另一部分可以用於享受退休生活,如旅行、文化活動和娛樂。同時,應考慮將一部分養老金投資於穩定的金融產品,以保值增值。此外,制定一個詳細的預算計劃,合理安排每月的開支,避免過度消費。還應考慮購買合適的退休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以應對可能的健康風險。最重要的是,根據個人情況和需求,制定一個靈活的養老金支配方案,確保經濟安全和生活質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章 基本養老保險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G.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並軌前退休職工退休工資是不是都是統籌工資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並軌前退休職工退休工資都是統籌工資,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勞動者可以到當地的社保局進行詳細的了解。
《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凳旅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野旁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頌粗橡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