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職工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工作單位是否有賠償責任
工作單位是沒有賠償責任,因為已經退休了,所以就不屬於公司的一員,所以退休職工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不算工傷,不可以辦理工傷認定,所以公司沒有賠償責任,當然公司也可以為了人情去慰問退休職工。
法律分析
退休職工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不屬於工傷范疇。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患職業病的;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心臟病不算職業病,所以應當算工傷。對於上下班途中受傷評定工傷有嚴格條件,應當發生在車禍事故中,並且自己不承擔主要責任,其它情況都可以認定為工傷。如果勞動者是在工作時間內突發心臟病的則應當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2. 退休人員交通事故十級傷殘怎麼賠償
一、退休人員交通事故十級傷殘怎麼賠償
1、退休人員交通事故十級傷殘的賠償是:
(1)退休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賠償金是按照上一年度的職工的平均收入計算的,並且需要乘以二十年的時間,再乘以百分之十;
(2)如果構成傷殘等級按照傷殘系數計算,如果七十五歲以上,需要按照五年計算。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交通事故十級傷殘的賠償項目是什麼
1、醫療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康復費、整容費、後續治療費: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宿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准;
6、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8、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9、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准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准;
10、精神損害撫慰金: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3. 退休工人車禍怎樣理賠
一、退休工人車禍怎樣理賠
1、退休工人車禍理賠方法如下:
(1)可以通過交警協調或者民事訴訟的方式進行索賠,退休人員被車撞了,都是按照責任劃分進行賠償處理;
(2)當事人如果對於交通事故損害的賠償有爭議的,可以請求交警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索賠。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程序是什麼
1、向保險公司報案;
2、事故現場勘查、檢驗;
3、定損估價;
4、提交索賠材料;
5、賠款的計算和審核;
6、領取保險金;
7、協助追償。
4. 退休返聘人員出車禍算不算工傷
退休返聘人員在工作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不能被認定為工傷。法律規定,若用人單位僱傭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則雙方關系被定為勞務關系,而非勞動關系。工傷認定要求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法院判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二條,若用人單位與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產生用工糾紛,法院應視為勞務關系處理。
在特定情況下,如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與新用人單位產生用工爭議,法院將按照勞動關系處理。然而,對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且繼續在原單位工作期間遭受事故傷害或職業病的人員,用人單位依然要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5. 退休返聘人員上下班交通事故也屬於工傷嗎
法律分析:若該員工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用人單位與該員工之間成立勞務關系。因此,該員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的,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如需追究企業責任,應根據企業是否存在過錯及過錯程度,視情況予以認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6. 超過退休年齡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
退休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不屬於工傷。退休聘用人員與單位間成立的是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所以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受傷的,不能認定工傷。若該員工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用人單位與該員工之間成立勞務關系。因此,該員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的,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工傷鑒定程序有哪些
1、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2、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視傷情程度等從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與工傷職工傷情相關科別的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鑒定;
3、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4、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作出鑒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