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各區縣標准不一樣,按渝中區相關部門的規定,待其父親年滿60歲退休,母親年滿50歲或55歲拿到退休證後,父母雙方每人均可一次性領取500元獨生子女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Ⅱ 重慶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新規定
法律分析:1、獨生子女父母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14周歲止,每月可領取2.5元-5元的獎勵金,或者給予總額不低於300元的一次性獎勵;職工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增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按照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增發基本養老金。
2、重慶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中規定,農村獨生子和雙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補貼1080元,農村獨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補貼1560元。
法律依據:《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八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分別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享受以下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一)獨生子女父母從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分別發給二點五元至五元的獎勵金,或者給予總額不低於三百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在招工、錄(聘)用、解決住房、扶貧、救濟以及子女入托、入學、養老、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三)居民年老後,所在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或者集體經濟組織通過提供必需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養老保險、發給獎勵扶助金等方式,對其生產、生活、就醫等給予照顧;
(四)職工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增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職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後按照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增發基本養老金;
(五)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夫妻雙方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多種形式的扶助保障制度,通過提供必需的生產生活資料、辦理社會保險、按照規定發給特別扶助金等方式,給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質幫助。
獨生子女死亡後未生育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財政撥款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由財政開支,企業單位列入成本稅前開支。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
Ⅲ 重慶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重慶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是什麼
根據重慶市發布的《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對於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有以下規定:
1.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可以按照規定享受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
2. 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的標准為: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30%發放。
3. 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的經費,由區縣財政承擔。
4.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原則上應當一次性支付,如果一次性支付有困難的,也可以分期支付。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年滿14周歲止,每月發放2.5~5元,或者一次性發放不低於300元的獎勵。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金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職工,退休時,每人一次性發給不低於3000元的補助金。
綜上所述,重慶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包括: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30%發放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經費由區縣財政承擔,原則上應當一次性支付,如果一次性支付有困難的,也可以分期支付。
【法律依據】:
《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獨生子女父母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就享受以下待遇:
(二)在退休後加發百分之三十的退休金或者養老金。」
Ⅳ 重慶補貼政策
重慶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2022如下:
1、只要是辦理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領到至少60元以上的補助,一直到孩子長到18周歲位置;
2、獨生子女的父母只要是年滿59歲後,國家都會給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補助,需要說明的是,想要領取這項補貼是需要經過審核批準的,具體條件請詳詢當地部門;
3、只有獨生子女的父母可以辦理名望證,凡持有《獨生兒女父母名望證》的夫妻,自領證到兒女滿足18周歲前,每個月可付出10元獨生兒女嘉獎費;
4、國企工人們所熟知的退休補助,即獨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職工,退休金加發百分之五;
5、針對農村的獨生子女補貼政策,即村落獨生兒女戶的養老保險補助。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購買新農保時,給予必定補助,有的處所還是全免的;
6、獨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時,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