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聘用退休人員怎麼簽合同
聘用退休人員簽訂的合同類型如下:
1、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之間不建立勞動關系,而是建立勞務合同關系;
2、用人單位與退休人員簽訂的是聘用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3、退休返聘人員的爭議通常被認定為勞務關系,應通過民事訴訟處理;
4、退休人員返聘簽訂的勞務合同,當事人可以參照勞務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
退休人員聘用合同的內容:
1. 合同期限:明確雙方約定的工作期限,包括起始日期和終止日期;
2. 工作內容:詳細描述退休人員應完成的工作職責和任務;
3. 工作地點:指定退休人員工作的具體地點或區域;
4. 薪酬福利:包括退休人員的工資、獎金、補貼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5. 工作時間與休息:規定退休人員的工作時間、休息日和假期安排;
6. 社會保險與福利:明確退休人員在聘用期間的社會保險和福利政策;
7. 合同變更、終止與解除:設定合同變更、終止和解除的條件和程序;
8. 違約責任:雙方違反合同條款時應承擔的責任和後果;
9. 爭議解決:約定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的解決方式和途徑;
10. 其他約定: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和特殊條款。
綜上所述,聘用退休人員簽訂的合同類型為勞務合同,其中包括聘用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且爭議通常通過民事訴訟處理,可以參照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第十三條
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其聘用協議可以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
Ⅱ 聘用退休人員需要簽訂什麼合同
聘請已退休人員應簽署陪手洞勞務合同
退休勞動者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再次被用人單位再次聘用的,雙方應簽訂書面協議,該協議為聘用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義務。離退休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按照簽訂聘用蘆枯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
法律依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三條規定,已薯改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其聘用協議可以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
Ⅲ 聘用退休人員需要簽訂什麼合同
一、聘用退休人員需要簽訂什麼合同
1、聘請已退休人員應簽署勞務合同。退休勞動者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再次被用人單位再次聘用的,雙方應簽訂書面協議,該協議為聘用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義務。離退休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按照簽訂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用人單位解除與退休勞動者,不用按照相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怎麼賠償
1、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公司不續簽,勞動者在不續簽的情況下,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按一年計算;
2、不滿六個月的,公司需要支付半個月工資。
Ⅳ 退休人員勞務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本協議所稱離退休人員是指已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並依法辦理離退休手續人員,或雖未達到規定退休年齡但依法享受養老保險金、退休金的人員。
一、協議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注冊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現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二、協議期限
第三條本協議有效期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四、工作時間和休假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勞動法》規定的工作時間和各種休息休假制度,每周至少保證乙方休假一天。
經與甲方協商後,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班次和休息日。
五、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
第七條因乙方屬於退休人員,甲方將不承擔其社會保險費用及住房公積金。
第八條乙方患病或因非工傷需要脫產治療的,需向甲方書面提出脫產治療申請,自申請之日起甲方停發乙方約定待遇,直至乙方康復。超過一個月乙方仍無法回原崗位正常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所有醫療費用自理。
第九條乙方在工作時間在甲方工作場所內從事工作任務,或在工作時間在甲方工作場所外從事工作任務的,受第三方傷害的,其待遇按國家民事規定向第三方主張損害賠償。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二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制度、生產工藝和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四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者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已經將相關規章制度發放給乙方(或對乙方給予了明示),乙方已經知曉並理解了有關規章制度的要求,並同意遵守相關規章制度。
九、協議的重簽、解除和終止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重新簽訂協議: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協議內容有改動的;
(二)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十八條發生協議第十九條或第二十條中的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7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
(一)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的,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三)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四)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在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聘用協議的證明,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因履行本協議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發生訴訟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甲方所訂立的規章制度做為本協議附件。
第二十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Ⅳ 公司聘用退休人員應簽定什麼協議,請問有範本沒有
公司聘用退休人員應簽定退休返聘協議
此協議是有範本的,如下: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姓名
住所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 號碼
聯系人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定本聘用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例條款。
一、本協議所稱退休人員是指已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人員,或未達到規定退休年齡但已依法享受養老保險金、退休金的人員。
二、聘用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四、工作時間: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工作內容、任務實行責任制,乙方應本著誠信原則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時間按照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五、聘用報酬: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勞務報酬。乙方每月勞務報酬按 執行。勞務報酬發放日如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甲方可以提前或推後五個工作日內發放勞務報酬。
六、其他待遇
(一)甲方按照不低於 標准給予乙方辦理相應的商業保險。
(二)乙方非因在甲方工作原因受傷或患病不能正常工作需要住院治療的,憑區、縣級以上醫院住院證明書請假接受治療;治療時間超出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三)乙方工作時間內在甲方工作場所內從事工作任務,或在工作時間內在甲方工作場所外從事工作任務,受第三人傷害的,其待遇按國家民事規定向第三人主張損害賠償。
七、規章制度:
(一)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規章制度處理並有權向乙方追究賠償責任;
八、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協議期限屆滿,本協議終止。
(二)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解除。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
(四)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不適用《勞動法》等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范性文件中相關規定。
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條款:
(一)乙方必須按規定提供各項真實、合格、有效的證件及資料。若乙方提供的證件及資料有虛假、欺騙等現象,甲方可解除本協議,不作任何經濟補償;如因乙方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
(二)甲方或乙方解除本協議,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並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乙方須在甲方安排人員接崗並完成接交工作後方可離崗,乙方工作接交未完成而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本協議約定的報酬二倍承擔和約解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