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陝西省軍轉幹部取暖費及退役金有什麼相關說明么
根據國務院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退役金發放管理辦法〉的通知》([2001]
國轉聯09號)和省軍轉幹部安置工作小組、省人事廳、省財政廳轉發《關於印發〈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退役金的發放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規定,自主擇業
軍轉幹部退役金發放管理辦法是:
退役金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參照公務員統發工資辦法,由軍轉、財政部門委託國有商業銀行(即代發銀行)直接撥付到個人帳戶。退役金發放實行「軍轉部門核准人數。核定標准、編制預算,財政部門撥付經費,銀行代發到人」的管理辦法。
退役金管理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編制預算、核撥經費、進行決算、監督檢查。省級軍轉部門負責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退役金的核定、統
計、預(決)算、申報、審核,建立人員和退役金資料庫,會同財政部門與代發銀行辦理退役金發放事宜。向財政部門提供退役金發放清單。省級財政部門按照軍轉
部門核準的應發退役金的人數和標准,負責退役金預算的審核和資金撥付,向銀行提供退役金發放清單,建立退役金預算檔案。代發銀行設立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
部退役金專戶,並按照代發合同逐月將退役金撥付到轉業幹部個人帳戶。
一、退役金發放范圍及項目組成
發放退役金的人員范圍為:自主擇業並未被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或者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選用為正式工作人員的軍隊轉業幹部。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月退役
金,按照本人轉業時安置地同職務等級軍隊幹部月職務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和軍隊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為計發基數的80%的數額與基礎、軍齡工資的金額之和
計發。增發退役金的條件和標准,按中發[2001]3號文件第三十八條和第三十九條規定執行。
退役金數額={[職務工資+軍銜(級別)工資+軍隊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80%+增發%)}+基礎工資+軍齡工資
軍隊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包括:軍人職業津貼、生活補貼、伙食補貼、福利補助、地區津貼(含邊遠地區津貼、艱苦地區津貼、駐西藏部隊特殊津貼、地區生活津貼)、生活補助、房租補貼。
自主擇業的軍轉幹部退役金的計發時間從退出現役下一年度1月1日開始。自主擇業轉業幹部的退役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自主擇業的軍轉幹部,被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或者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選用為正式工作人員的,報經省軍轉安置工作部門審批後,從被選用的下月起停發退役
金,不再享受自主擇業的軍轉幹部的有關待遇。其工資待遇按照不低於選用單位與其轉業時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件人員的標准確定,津貼、補貼、獎金以及
其他生活福利待遇,選用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他自主擇業的軍轉幹部就業後,退役金照發。
二、退役金的核定
對當年新接收的自主擇業軍轉幹部,市級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服務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退役金標准,依據自主擇業轉幹部檔案情況核算退役金,經自主擇業軍轉干
部本人簽字確認後,將資料庫軟盤及《自主擇業轉業幹部退役金核定表》(一式兩份)於當年11月30日前上報省自主擇業轉業軍官管理服務中心,經審核無誤
後,蓋章退回一份歸檔。
三、退役金的調整
退役金年正常調整增加工作要依據國家和省上有關文件通知要求辦理,填報《自主擇業轉業幹部退役金調整增加審批表》一式兩份,經省主擇業轉業軍官管理服務中心審批後,修改資料庫,並將審批表歸入本人檔案。
在退役金發放過程中,如因自主擇業軍轉幹部安置地、增發因素以及人數等變化,需要調整退役金數據時,應及時向省自主擇業轉業軍官管理服務中心上報調整退役
金材料,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說明調整原因。經省自主擇業轉業軍官服務中心研究批准後,專門下發批復,通知有關市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服務部門修改數據
庫,核算補(扣)發退役金金額,修訂《自主擇業轉業幹部退役金核定表》,並將修改後的《自主擇業轉業幹部退役金核定表》上報省自主擇業轉業軍官管理服務中
心備案。
四、退役金的月報
市級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服務部門每月20日前上報下月退役金匯總表、明細表各三份(附軟盤),加蓋公章,主管領導簽字。報省財政廳審定發放。
五、退役金預決算
市級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服務部門每年要對本市上年度退役金發放執行情況與當地建行部門核對,作出決算,1月底前上報;對下年度退役金作出預算,7月底前上報。
六、退役金的扣項
各市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服務部門每月按時將自主擇業軍轉幹部退役金月明細單寄發軍轉幹部本人,以便核對。
B. 陝西退休工資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陝西2021年退休工資調整方案: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6元。退休人員15年及以內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以退休人員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為基數增加1%。增加金額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退休人員中,194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本次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在省級參保的原行業統籌企業以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法律依據:《陝西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6元。
二、退休人員15年及以內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三、以退休人員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為基數增加1%。增加金額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四、退休人員中,194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五、本次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在省級參保的原行業統籌企業以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C. 陝西人社廳2022退休規定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27號)等文件精神,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並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對2021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下同)進行調整提高,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退休人員15年及以內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6元;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三、以退休人員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為基數增加1%。增加金額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四、退休人員中,194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7年1月1日至195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五、本次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在省級參保的原行業統籌企業以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六、本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七、本通知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