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進一步加強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探討
一是建立專門機構,制定工作制度。總段設立了專門職能部門----後勤服務與離退休管理科,各段配備了專職離退休管理員,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制定了離退休管理工作制度,做到責任到位,具體到人,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互相配合,共同努力。
二是建立和完善職工活動中心。總段機關及各段建立了離退休職工活動室,為離退休幹部、職工提供了專用活動場所,設置了閱覽室、棋牌室等,訂閱了《新疆日報》《參考消息》《環球報》《法制文萃》《中國老年報》《新疆都市報》《烏魯木齊晚報》(維、漢版)《良友》《家庭醫生》《中國公路》《新疆公路》《啄木鳥》《傳奇》《藍盾》《知音》《名人傳》《健康生活》等40餘種報刊雜志,並為每一位離退休幹部職工征訂了《老年康樂報》,讓離退休職工及時了解各類信息,了解祖國和新疆的發展。
三是積極組織參加各類活動。烏魯木齊公路總段後勤服務與離退休管理科積極組織離退休幹部職工參加了交通廳、社區等舉辦的麻將、象棋、釣魚等各類文體活動,進一步豐富了他們的業余文化生活,讓離退休職工在自娛自樂的同時,也增強了大局意識、團結意識。
四是進一步加強離退休黨員管理。總段離退休黨支部每月最少召開一次離退休黨員大會、一次小組會、一次支委會,一年召開四次民主生活會,組織黨員活動等,豐富了離退休黨員的黨組織生活,有針對性地做好他們的思想政治工作。總段退休工人田桂英身患多種疾病,家庭經濟狀況並不富裕,但聽說要為災區同胞捐款時,毫無顧慮的捐了100元。她說:「我的錢是黨給發的,我是一名黨員,要帶好這個頭。」
五是關心離退休幹部的生活。烏魯木齊公路總段後勤服務與離退休管理科把工作的著力點放在了離退休職工政治生活待遇落實上,做到了離退休職工離退休費足額發放,醫葯費按標准及時報銷,易地安置和異地居住的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按月郵寄,醫葯費隨到隨報。為了保證離退休幹部的生活質量,總段每兩年為老幹部進行一次健康檢查,並建立了健康檔案,對身患重病的離退休職工,做到定期走訪,切實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六是關心易地安置離退休職工。總段平均每三年對易地安置和異地居住的離退休幹部、職工和遺屬進行一次普遍走訪慰問,使離退休幹部、職工切實感受到了組織的關懷和溫暖。2009年,由總段離退休管理科牽頭,抽調基層單位人員組成了總段赴內地看望離退休職工和遺屬慰問組,前往內地進行慰問。慰問組用了近一個月的時間,橫跨十三個省市,行程近萬公里,對易地安置和異地居住的19位離退休幹部、職工和8位遺屬進行了走訪慰問。 慰問組每到一處,都把組織的關懷和慰問送到老同志家中,同時對易地安置和異地居住老同志的思想、家庭、生活和身體狀況進行了全面了解,對老同志提出的問題能解答就當場解答,有疑問的和關於政策性的問題當場打電話請示總段領導和相關部門後,也進行了妥善解決。
二、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的設想
為適應新形勢下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的需要,我們將在過去工作的基礎上,不斷提升服務水平、不斷強化管理內容、不斷提高工作效率,讓離退休幹部滿意。
1.從思想上提高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的認識。帶著深厚感情,把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放在心上,把尊重、愛護、關心離退休幹部作為做好老幹部工作的前提,離退休幹部是一個特殊的政治群體,是我們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換位思考,沒有老同志昨日的艱苦奮斗,就沒有我們今天的發展成就;老同志的今天,就是我們的明天。
2.及時了解和關注離退休職工的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細致地做好他們的宣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時傳達文件,及時了解新形勢下廳、局、總段的工作動態,共同了解和感受交通發展所取得的成果,使老幹部更加支持和關心交通事業。
3.健全學習制度。及時組織學習,使離退休幹部、職工能夠掌握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總段不定期的召開離退休職工大會的同時,以座談會的形式學習文件、資料,進一步提高離退休黨員職工的思想覺悟,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對於行動不便的老黨員、老職工,離退休黨支部還經常派人上門走訪、上門宣傳。
4.帶著強烈的責任心,積極為老幹部解決實際問題。認真落實老幹部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積極為老幹部解決實際問題,將近期上級關於離退休工作的一些文件精神通報給大家,如增加離退休生活費的文件等,使大家了解和享受改革開放的成果。
5.發揮好離退休職工活動經費的作用。每年組織離退休幹部、職工到總段下屬的分段、養護站及工地進行參觀,讓他們感受各段、養護站和施工技術發生的變化,組織離退休職工開展郊遊,感受祖國大好河山,組織離退休幹部、職工開展文體活動,不斷豐富離退休職工娛樂活動等等,使離退休幹部、職工心情愉快、精神充實,使他們生活更加豐富多彩。
6.繼續辦好離退休職工活動室。離退休職工活動室是老同志的精神文化陣地,是老同志常來之處,我們將進一步充實活動室內容,在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增加報刊、雜志、棋牌數量等等,同時計劃配備飲水機等,方便老同志,使活動室更加舒適、更加有吸引力。
7.常聯系、常關心離退休幹部身體、生活情況。及時了解老同志的想法、了解他們的困難,盡最大努力幫助解決和做好政策解釋工作,積極聯系醫院為他們做常規體檢,對身體欠佳需進行治療的老同志,組織上會及時探望和關心,讓他們感受到大家庭的溫暖。
⑵ 如何進一步加強離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根據寧委老乾(2015)20號文件精神,進一步為對離休幹部實行全覆蓋服務管理,落實中組部提出的「離休幹部是個特殊群體,始終是我們工作的重點」要求,堅持以人為本、服務至上的理念,特製定此工作意見。
1.政治學習:用好離休幹部的黨費,為他們訂閱學習資料,發放學習書籍;利用多種形式向離休幹部通報全市和本單位發展情況,傳達上級重要指示精神。
2.組織生活:按照有利於組織學習、教育管理、開展活動和發揮作用的原則,積極探索支部建在社區、樓幢、託管中心、醫院等模式,使每一名離休幹部黨員都在黨組織之中;根據他們身體情況,靈活多樣地開展組織活動。
3.思想關心:健全在職領導幹部聯系離休幹部制度。工作人員堅持每月與離休幹部聯系溝通,及時掌握思想狀況,引導他們「離崗不離黨、退休不褪色」,始終保持政治堅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
4.生活、醫療保障:離休費由基本養老統籌、財政補貼、企業單位補貼共同保障。離休幹部醫療實行統籌政策規定范圍內實報實銷制度;工作人員要加強與人社養老、醫保和定點醫療機構的聯系,為離休幹部離休費發放、就醫體檢提供良好服務,並做好相關政策調整的宣傳解釋工作。
5.走訪慰問:堅持春節、端午、中秋、國慶慰問離休幹部制度,帶上慰問品或慰問金上門慰問。慰問中向老同志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積極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議,使他們時刻感受黨和政府的溫暖。
6.困難幫扶:對離休幹部患大重病或其它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給予重點幫扶,努力幫助他們解決生活、醫療等方面實際困難,想方設法讓他們安心舒心。
7.社區服務:積極主動與離休幹部所在社區聯系,向社區提供離休幹部信息,創造條件為離休幹部提供更多的社區服務。
8.人文關懷:離休幹部生大重病住院,工作人員要及時帶上慰問金或食品探視看望;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要及時上門慰問;離休幹部90、100歲等重要生日,單位領導應上門祝壽;一般的生日,工作人員可通過電話問候、送生日蛋糕、鮮花食品等多種形式表達組織的關懷。離休幹部去世,單位領導和工作人員要及時上門安撫慰問其家屬,告之喪葬撫恤等相關政策,積極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9.人員管理:要建立健全離休幹部信息庫,詳細記錄離休幹部年齡、參加革命時間、住址、健康狀況、家庭聯系人和電話;離休幹部家庭住址、聯系人等發生變化要及時更新,杜絕與離休幹部失聯的現象發生。
10.思想管理:要加強離休幹部的思想教育,要求老同志嚴守政治紀律,不發表違背中央決定的言論,不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不參加各種宗教和迷信活動,不製造傳播政治謠言及醜化黨和國家的言論,不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積極投身「增添正能量、助力中國夢」主題活動。
11.安全管理:單位主要領導是離休幹部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堅持重要情況報告制度,離休幹部參加重大活動、身患重大疾病、遇到特殊困難、發生意外或去世等必須在第一時間報主管單位。人員去世的要及時報市委老幹部局。
12.經費管理:各單位每年要安排一定數額的服務管理經費,用於離休幹部節日慰問、人文關懷以及服務管理等。服務管理經費由離休幹部管理部門統一掌握,各單位或系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統一標准。
⑶ 國家離退休人員政策法規
轉載自政策網路:
老幹部離休退休以後,一定要很好地安排照顧,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還要略為從優,並注意很好地發揮他們的作用。這應當成為我們黨和國家的堅定不移的政策原則之一。(中發[1982]13號)
l 政 治 待 遇
對於一切離休退休的老幹部,他們的政治待遇,包括閱讀文件、聽重要報告、參加某些重要會議和重要政治活動等等,應當一律不變。(中發[1982]13號)
在舉行重大慶祝會、紀念會等,要請離休幹部的代表上主席台或榮譽席就座。(勞人老[1982]10號)
離休幹部的政治待遇,原則上按同級在職幹部的待遇閱讀機要文件、聽重要報告、看必要的學習材料以及參加重要的政治活動和輪信困會議。
對因病或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的離休幹部,在不違背保密制度的原則下,老幹部部門指定專人赴離休幹部住地送閱重要文件或口頭傳達重要會議精神。(國辦發[1983]39號)
為了體現黨和國家對離休幹部政治上的關懷,使他們及時了解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大好形勢,有利於發揮力所能及的作用,根據各地經驗,在他們健康條件允許和本人自願的情況下,可以適當組織參觀工農業建設項目的一些活動。(勞人老[1983]18號)
l 離退休費待遇
■1999年
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機關、事業單位1999年6月30日前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和已到達離退休年齡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經批准留任的除外),從1999年7月1日起增加離退休費。離坦改休人員按照同職務在職人員的增資額增加離休費(機關離休人員按同職務同條件在職人員的增資額增加離休費)。每人每月增加數額不足120元的。按120元增加。退休人員按下列標准增加退休費:行政人員,省(部)級及以上職務210元,廳(局)級170元、處級140元、科級110元、科員及辦事員9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17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14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110元、助教以下職務90元;工人,特級技師和技師110元、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90元。
依照國家規定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0元退職生活費。
上述辦法僅限於這次增加離退休費,在職人員正常晉升職務工資檔次時,離退休人員仍按《人事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的通知》(人發[1997]91號)規定的辦法執行。(國辦發[1999]78號)
從1999年7月1日起,按基本養老金調整機制適當增加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企業離休人員養老金臘念的調整水平應與機關事業單位大體相當,具體標准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幅度,1999年應比正常年份高一些,一般應比1998年月平均養老金水平提高15%左右,具體標准由各地根據目前養老金的實際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確定。今年已經對養老金進行了正常調整的地區,在這次調整中相應沖減。(國辦發[1999]69號)
l 提 高 待 遇
1937年7月6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包括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中國共產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工人),是否同幹部一樣享受老紅軍、老幹部待遇的問題。根據1979年4月17日民政部、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解決部分老紅軍、老幹部工資過低和生活困難補助問題的通知》中的規定,應享受老紅軍、老幹部的待遇。其標准工資低於當地國家機關行政人員十七級的,一般的可以提高到行政十七級的標准工資額。(由所在單位負責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已經退休的,其待遇可以改按離職休養的規定辦理,並從批准之月起執行。)([81]勞險字9號)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未擔任司局(地專)級職務的行政十四級以上老幹部離休後,一般可享受司局(地專)級的政治、生活待遇。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未擔任處(縣)級職務的行政十八級以上老幹部離休後,一般可享受處(縣)級的政治、生活待遇。(中組發[1982]13號)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幹部,其標准工資額應高於當地國家機關行政十四級幹部的工資額,離休後方可享受司局(地專)級政治、生活待遇。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幹部,其標准工資額應高於當地國家機關行政十八級幹部的工資額,離休後方可享受處(縣)級政治、生活待遇。(中組發[1984]11號
勞人老[1984]13號)
為了解決工資改革後離休的部分老幹部繼續按有關規定享受司局級或處級待遇的問題。1982年底以前,國家機關、科學文教衛生等部門,按國務院調整工資的規定,工資級別調為行政十四級、十八級以上的幹部,仍按中組發[1982]13號文件的規定,分別享受司局(地專)級和處(縣)級政治、生活待遇。國營企業非國家機關行政級幹部,1983年底以前按國務院調整工資的規定,其標准工資額調為高於當地國家機關行政十四級、十八級幹部工資額的(不包括浮動工資、津貼、補貼和各地區、各部門自行調整的工資),仍按中組發[1984]11號、勞人老[1984]13號文件的規定,分別享受司局(地專)級和處(縣)級政治、生活待遇。(組通字[1985]44號)
確屬落實幹部政策,工資級別調升為行政十四級、十八級以上的幹部或調升後工資額超過當地行政十四級、十八級的國營企業非國家機關行政級幹部,離休後可以按中組發[1982]13號、組通字[83]29號、中組發[1984]11號和勞人老[1984]13號文件的規定,分別享受司局(地專)級或處(縣)級政治、生活待遇。(老乾字[87]
第10號)
凡確屬平反冤假錯案、落實政策,工資級別調升為行政十四、十八級以上或調升後工資額超過當地行政十四、十八級的國營企業非國家機關行政級的離休幹部,可按照中組發[1982]13號、組通字[83]29號、中組發[1984]11號和勞人老[1984]13號文件的規定,分別享受司局(地專)級或處(縣)級政治、生活待遇。除此之外晉級的,仍按組通字[1985]44號文件的規定執行。(老乾字[87]第047號)
離休幹部按中央組織部《關於行政十四級、十八級以上幹部離休後分別按司局級和縣處級待遇的通知》(中組發[1982]13號)規定提高待遇後,享受副司局級或副縣處級待遇。(老乾辦字[1993]第106號)
l 特殊貢獻待遇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幹部;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的各條戰線上有特殊貢獻的幹部;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和認為對作戰、軍隊建設有特殊貢獻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5%-15%,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國發[1978]104號)
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經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或中央、國家機關的部委批准,其退休費標准可以酌情提高5%-15%,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國發[1983]141號)
「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一般系指:國家統一頒發的各種獎(如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等)獲得者,集體獎指主要發明人或作者;全國勞動模範、全國勞動英雄、全國先進工作者;各省、市、自治區,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一級授予的勞動模範、勞動英雄、先進工作者或被省、市、自治區和中央、國家機關部委一級確認為在生產、科研、文教、衛生、管理等方面做出優異成績者。上述專家提高退休費比例的幅度(5%-15%),由各省市、各部委具體確定。(勞人科[1983]153號)
凡建國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986年已滿60周歲,並於1983年9月1日前獲得相當於副教授以上職稱的老科學家、老教授、老專家(含建國前在國外工作,建後回國的),在他們退休後,仍可保留原已獲得的稱號,他們的退休費按其原工資額的百分之百發給。對於過去已經辦了退休手續,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同樣對待;領取原工資額的百分之百退休費的時間,自1986年2月起計算。(國發[1986]26號)
國發[1986]26號文件所規定的三個條件,高級專家(包括已退休的高級專家)必須同時具備,方可保留原已獲得的稱號,並領取原工資額百分之百的退休費。([86]國科發干字0281號)
獲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幹部離休後提高待遇的問題,仍應按照中央組織部《關於行政十四級、十八級以上幹部離休後分別按司局級和處級待遇的通知》(中組發[1982]13號)、《中共中央組織部、勞動人事部關於國營企業非國家行政級幹部離休後分別享受司局級、處級待遇的通知》(中組發[1984]11號、勞人老[1984]13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勞動人事部關於工資改革後離休的部分老幹部待遇問題的通知》(組通字[1985]44號)文件的規定辦理。獲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幹部,在職時按中央、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的規定享受的乘車、醫療等項待遇,離休後仍可以繼續享受。(老乾辦字[1990]213號)
1991年的政府特殊津貼及按去年發放特殊津貼的標准,即每人每月100元,免徵工資調節稅,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技術人員離、退休後可繼續享受,數額不減。(中發[1991]10號)
中小學教師在職期間獲得特殊教師榮譽稱號並享受特級教師補貼費,在退休時仍保持其稱號和待遇的,可以按照教育部、勞動人事部[1982]教計資字213號第一條的規定執行,即:「特級教師退休、病休時,有補貼費的,其補貼費可作為計算退休費和病假待遇的基數;離休時有補貼費的,補貼費照發」。(人退司函[1991]5號)
對部分收入較低的離退休專家發給適當生活補貼。這次發放補貼的范圍是1998年12月31日前離退休,在1985年工資制度改革前專業技術級別為1-6級的離退休專家。根據離退休專家原專業技術級別和現有月固定收入額確定補貼標准。1-3級離退休專家月固定收入達不到1000元的,補足到1000元;4-6級離退休專家達不到800元的,補足到800元。(組通字[1999]11號)
l 1-2個月工資生活補貼
老幹部離休後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1921年7月1日到1949年9月30日各個革命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離休後原工資照發;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兩個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一個半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按本人離休前標准工資,每年增發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生活補貼;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不增發生活補貼。
老幹部離休後的生活補貼,自批准離休之日起按年發給。(國發[1982]62號)
《幾項規定》(國發[1982]62號文件)第三條中所稱「標准工作」,一般是指由國家統一制定的工資標准表中的級別工資,但有保留工資的離休老幹部,其標准工資中含保留工資。
離休老幹部按《幾項規定》享受的「生活補貼」,當年一至十二月不論哪個月批准離休的,都在批准離休之月按一年一次全額發給(離休前領取的獎金不再扣回)。由退休改為離休的老幹部,其生活補貼應從1982年4月開始發給。從第二年開始,在每年一月份發給。(勞人老[1982]10號)
建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或享受供給制待遇,或從事地下革命工作,以及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1948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現在仍在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工作的老工人(含軍隊無軍籍的工人),退休後照發本人原標准工資。對於1945年9月2日及其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後除照發本人原標准工資外,再增發一部分生活補貼。生活補貼的數額為: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發兩個月的本人原標准工資;1937年7月7日到1942年12月31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發一個半月的本人原標准工資;1943年1月1日到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發一個月的本人原標准工資。生活補貼,從批准退休之日起按年按全額發給。(勞人險[1983]3號)
離休幹部按《國務院關於提高主要副食品銷價後發給職工副食品價格補貼的幾項具體規定》(國發[1979]245號)享受的每人每月五元副食品價格補貼和按《國務院關於發給離休退休人員生活補貼費的通知》(國發[1985]6號)規定享受的十七元生活補貼費,可納入本人離休費總數,計發一個月、一個半月、兩個月離休費總數的生活補貼。(國發[1989]82號、83號)
按照國發[1982]62號和國發[1989]82號文件規定,每年享有一個月、一個半月、兩個月離休費總數生活補貼的離休幹部,這次(指國發(1991)74號)增加的離休費,可作為計發「生活補貼」的基數。今後,凡是按國家規定增加的離休費,均可照此辦理。(人退發[1992]3號)
l 保 險 統 籌
國營企業單位離休幹部的供養直系親屬享受的保險待遇,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救濟費和醫療待遇。其中醫療費用的列支項目與離休幹部原來在職時相同。國營企業單位的職工退休後,其供養直系親屬不再享受醫療待遇。退休人員死亡後應當享受與在職職工相同的喪葬補助費;如有供養直系親屬,其供養的直系親屬還可享受撫恤費或救濟費。(勞人辦險[1986]1號)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決定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同時執行養老金調整辦法。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規定進一步完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認真抓好落實。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個人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新老辦法平衡銜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則,在發給基本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確定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從養老保險基金中解決。(國發[1997]26號)
各地要通過加強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財政補助等措施,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目前仍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費足額繳撥的地區,要在今年9月底前改為全額繳撥。各地不得實行行業間的封閉運行,
對尚未完全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地區,在明確保證發放責任的同時,要加大基金調劑力度,對當期發放確有困難的地區要及時實施基金調劑。對基本養老金計發標准要認真進行清理,凡屬國家規定統籌項目內的基本養老金,必須保證足額發放;統籌項目外的,應由企業根據效益自行確定。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是確保按時足額發放、減輕企業負擔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獨立於企業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必要條件。各地要制定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工作方案和實施計劃,力爭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實現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或委託銀行、郵局等社會服務機構發放基本養老金的目標。(國發[2000]8號)
l 護 理 費
因公致殘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離休幹部,一般可發給不超過當地普通機械行業二級工標准工資的護理費。由於癱瘓等原因,生活長期完全不能自理的,可酌情發給護理費。需要購置病殘工具而本人有困難的,可酌情補助。(國發[1980]253號)
《暫行規定》第五條所稱因病殘發給護理補助費的標准,不得超過當地一個普通機械行業二級工的工資標准。病情好轉、生活基本能夠自理後,護理補助費停發。(勞人老[1982]10號)
對於離休、退休的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飲食起居需人扶助的特、一等革命殘廢軍人,應參照國發[1978]104號、國發[1980]253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由發放離休費、退休費的單位發給護理費。(民[1984]優18號)
離休、退休人員按照國家規定條件享受的護理費,其標准調整為《關於印發國營大中型企業職工工資標準的通知》(勞人薪[1985]31號)中規定的當地新五級工標准工資的中線(六類區為51元)。本通知自下達之月(1986年11月)起執行。(勞人老[1986]16號)
企業工傷全殘職工護理費標准按照完全、大部分、部分護理依賴程度,一般分別為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50%、40%、30%。其費用按現行渠道開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標准,對於完全護理依賴者中的特別嚴重者,護理費標准可以高於社會平均工資的50%,對於部分護理依賴者中的較輕者,護理費標准可以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30%。(勞險字[1992]28號)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因公致殘,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生活不能自理,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可適當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根據民政部《革命傷殘軍人評定傷殘等級的條件》(民[1989]優字18號)評定的傷殘等級確定。凡特等和一等傷殘人員可享受護理費,其標准:特等為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50%;一等為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40%、30%。傷殘情況特別嚴重的,護理費可略高於本等級標准,傷殘情況較輕的,護理費可略低於本等級標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護理費的具體標准。(人退發[1993]1號)
因癱瘓等原因生活長期完全不能自理的離休幹部護理費標准由原當地新五級工月標准工資的中線(六類區51元)調整為每月100元。已高於此標準的地區,不再調整。新的護理費標准從1998年7月起執行。(人發[1998]56號)
l 優 撫 待 遇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以後,遺屬生活有困難的,死者生前所在單位可以根據「困難大的多補助,困難小的少補助」的原則,給予定期或臨時補助。
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一般以能維持當地群眾生活為原則,具體標准由各省、市、自治區規定(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執行所在地區的標准)。對於在保護、搶救國家資財或在對敵斗爭中犧牲的人員,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可以適當提高一些。(民發[1980]5號財事[1980]34號)
經國務院批准,決定對軍人、機關工作人員,參戰民兵民工因公犧牲、病故一次撫恤金標准進行調整。從1986年7月1日起,軍人、機關工作人員、參戰民兵民工因公犧牲、病故一次撫恤金,分別按下列標准發給:軍隊幹部、志願兵、機關工作人員因公犧牲的一次撫恤金,按其犧牲時的20個月工資計發。軍隊幹部、志願兵、機關工作人員病故的一次撫恤金,按其病故時的10個月工資計發,但其最高不得超過3000元。被軍委或大軍區授予英雄模範稱號的軍人因公犧牲或病故,增發應領一次撫恤的1/3。榮立二等功以上的軍人因公犧牲或病故,增發應領一次撫恤金的1/4。離休、退休的軍人、機關工作人員因公犧牲或病故的一次撫恤標准,也按上述規定執行(退休人員按本人退休時的全額工資計發)。(民[1986]優6號)
1993年10月1日後離休、退休的,計發基數為本人離休、退休時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與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之和。今後按國家規定增加的離休、退休費,計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仍按現行規定執行,即:批准為革命烈士的,為本人生前40個月工資;因公死亡的,為本人生前20個月工作;病故的,為本人生前10個月工資。取消1986年對病故後一次性撫恤金最高數額不得超過3000元的規定(人薪發[1994]48號)
l 醫 療 保 健
離休人員、老紅軍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支付確有困難的,由同級人民政府幫助解決。離休人員、老紅軍的醫療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對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的計入金額和個人負擔醫療費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國發[1998]44號)
l 探 親
國家建立職工探親制度,是為了解決在職職工因工作和生產需要與家屬分居兩地的團聚問題,退休、退職職工已經脫離工作和生產崗位,一般在存在與家屬分居兩地問題,對探親假也不應理解為非生產性的福利待遇。所以,職工退休、退職後不應再享受國務院規定的職工探親待遇。(勞險司函[1989]1號)
l 住 房
關於易地安置離休幹部的住房(不包括私房)產權歸屬問題。凡安置時原工作單位與接受安置單位已商定歸屬的,按協議確定;未明確歸屬的,根據勞人老[1982]10號文件第十四條的規定精神,產權歸接受安置單位或地區。房改中,易地安置的離休幹部個人需購買現住房時,應按產權持有單位或地區的政策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享受該單位或地區同職級離休幹部的購房優惠待遇。(老乾字[1994]3號)
⑷ 中央辦公廳(2005)9號文關於發揮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現在是否有效
《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人事部、科技部、勞動保障部、解放軍總政治部、中國科協關於進一步發揮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作用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文件 中辦發[2005]9號現仍有效。
⑸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是一項紛繁復雜的群眾工作。它的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離退休管理服務工作質量的優劣,關系著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能否認真貫徹落實,還關系著離退休幹部晚年幸福、家庭和睦和社會穩定。做好離退休管理服務工作不僅是廣大離退休幹部的迫切要求,也是各級離退休管理組織和離退休管理幹部責無旁貸的神聖職責。因此,如何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成了一個重要的課題。現就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談談自己的粗淺看法。
一、分析當前,老幹部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形勢
(一)出現離退休人員結構發生巨大變化,人口老齡化趨勢加重等新情況
近幾年全縣離休幹部遞減幅度在4%-5%,退休幹部則以每年3%-5%的速度遞增。離退休幹部主體比重發生根本變化。離休越來越少,退休越來越多;離休年齡越來越大參加活動越來越不方便,退休平均年齡越來越年輕,想參與活動願望越來越強;隨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數越來越多,越來越增大單位管理服務工作量;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水平越來越提高,而自主擇業人員退休管理服務滯螞指旁後,產生不平衡抵觸情緒越來越嚴重,某種程度上產生不穩定因素。
(二)出現幹部離退休制度滯後和離退休幹部政策不平衡,管理體制有與時代不相適應等問題
1、國家政策指導性滯後。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年齡條件至今沒有變化,如關於辦理因病退休手續,一方面企業千軍萬馬想方設法辦病退;另一方面機關事業到齡不想退。又如55歲女知識分子,子女已長大,業務精湛,只因退休年齡已到,使大量優秀人才被浪費。
2、社會保障制度滯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雖然成就很大,但在打破計劃經濟舊體制的同時,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新型社會保障體系還不成熟,主要表現為一是社會保障網的殘缺、政策出台不夠連續和社會保障待遇無法全部兌現。二是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相對滯後,亟待規范和完善,否則加重不穩定因素。三是醫療保險制度不完善,沒有納入所有人群,異地就醫結算管理滯後。
3、退休幹部管理制度滯後,退休幹部管理體系不夠健全。
(三)科學發展觀必須賦予老幹部工作新的時代內涵和新的歷史任務,出現老幹部工作部門職能需要擴展延伸的新形勢
十七屆六中全會提出文化強國發展戰略;中組部部長李源潮同志指出要「努力讓老幹部過一個幸福、安寧、保持尊嚴的晚年」;喜迎十八大勝利召開;新的形勢,需要我們把老幹部事業做成朝陽「產業」。
二、明確開展離退休幹部工作的作用和地位
黨和政府歷來極為重視離退休幹部工作,從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經費供給都給予了極大的支持。各部門領導把離退休幹部工作納入工作范圍,積極支持離退休幹部工作,成立離退休幹部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系,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為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創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圍,這都是毫無疑問的。但離退休幹部工作的對象,離退休幹部工作所反映的問題,畢竟不是部門的中心工作和主要矛盾,因此,離退休幹部工作在部門工作中處於配角位置。離退休幹部工作需要各級領導重視,但是這種重視絕不可能也不應該超越對中心工作的重逗手視和對主要矛盾的關注,不能違背實際,要求部門領導像抓中心工作那樣傾注主要精力對待離退休幹部工作,否則,角色就要發生錯位,必將貽誤部門中心工作。沒有部門中心工作的發展,也就沒有部門離退休幹部工作的發展。離退休幹部工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要正確認識其在部門工作中的配角位置,積極配合中心工作,維護和服務全局。
三、充分發揮離退休幹部的作用
離退休幹部工作雖然在部門工作中處於配角的位置,但並不否定其在部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多年來,各級領導同志的講話、諸多的文件、大量的文章,都對做好這項工作的重大意義作了詳細闡述,充分說明離退休幹部工作在部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實踐證明,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悶橡保持離退休幹部隊伍的穩定,就為部門中心工作和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內部工作環境,反之,因工作不到位,離退休幹部中存在的問題長期得不到合理解決,勢必對部門中心工作造成不利影響。
離退休幹部工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必須有圍繞中心、服務全局、做好配角的意識,必須有默默無聞、淡泊名利、甘於奉獻、甘做無名英雄的精神,按照黨和政府的各項政策規定,結合部門中心工作和離退休幹部的特點,充分利用現有條件,努力創造有利環境,開展具有自身特色的、積極有效的工作。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努力形成大家都來尊重關心愛護離退休幹部、支持離退休幹部工作的良好氛圍,共同解決離退休幹部工作中的問題。為離退休幹部做好服務,保一方平安就是成績,就是貢獻。為部門中心工作提供良好的內部工作環境,在配角的位置上發光發熱,盡職而不越位,這既是衡量離退休幹部工作成效大小的尺度,也是部門中心工作對離退休幹部工作的必然要求。
四、新形勢下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思考
(一)轉變工作理念,增強服務意識
為適應離退休工作的發展變化,離退休工作需要實現三個轉變:
1、工作理念從管理服務向服務管理轉變。轉變工作理念、增強服務意識、改進服務方式,使離退休工作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服務管理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突出四個重點:以健康保健服務為重點、以解決生活困難為重點、以滿足老同志精神文化需求為重點、以加強政治思想工作為重點。做到四個到位:一是認識到位,二是政策到位,三是感情到位,四是服務到位。工作人員要堅持: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工作能力,不斷開拓工作思路、拓寬服務渠道。
2、工作作風從被動服務向主動服務轉變。轉變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工作以讓「黨委放心、老同志滿意」作為衡量的標准;以落實「兩項待遇」,為老同志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定期召開退管會,聽取意見、摸清情況,幫助老同志解決實際困難,做到離退休幹部基本情況心中有數,解決問題有的放矢。
3、服務管理方式由單一型向多樣化轉變。服務管理方式應由傳統單一的服務管理,變為根據不同需求、不同情況進行分類的服務管理,由靜態服務管理變為動態的服務管理。對「雙高期」和空巢家庭的離退休職工,一要建立與其子女的聯系制度,單位與子女共同關心老同志的身心健康。二要建立與社區的聯系制度,依託社區對老同志日常生活給予照顧。三要建立與醫院聯系制度,配合醫護人員做好老同志的救治、慰藉工作。
(二)關注養生保健,讓老幹部晚年生活更加健康
身心健康是老年人晚年幸福的基礎。我們要把關注老幹部身心健康作為老幹部工作的第一要務,採取多種途徑,保障老同志身心健康。一是養生教育引導健康。我們應當幫助老幹部樹立科學的養生觀,保持清醒頭腦,理性分析,不盲從跟風,要切合自身實際,科學地加以運用。可以通過在老幹部中開展健康教育系列活動,宣傳普及科學的養生知識。如適時舉辦健康講座、發放健康書籍、組織「養生之道大家談」活動。還可以通過評選「健康壽星」、「健康之星」,樹立身邊的健康典型,引導老同志關注健康,科學養生;二是健身運動保障健康。老年人體育鍛煉必須運動適量、強調個性,注意持之以恆、安全第一。可以選擇的有步行、慢跑、太極拳、門球、老年健身操、游泳等傳統項目。近年來,我市廣泛推廣普及的群體性的體育項目,如柔力球、通絡操等,就深受廣大老幹部的歡迎;三是休閑療養促進健康。隨著「雙高期」的實際,老同志活動要放慢節奏,如可以組織近郊遊、農家樂等「游中樂、樂中學」的健康休閑活動,開展垂釣、採摘等輕松、愉快的戶外活動,在休閑中、在大自然中去增強老同志的體質,愉悅老同志的身心;四是心理慰藉助推健康。截止2011年底,我縣60歲以上老年人已佔總人口的15.96%。社會老齡化進程與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隨。而離退休幹部其子女在外地、國(境)外工作或學習的比重又較之其他老年群體中更大,空巢現象更為突出,我們應積極探索整合各方面力量建立人文關懷、心理健康幫扶機制,一方面鼓勵老幹部相互關心,就近關照;另一方面老幹部部門普遍關心的同時,注重做好個性化、親情化服務,尤其對體弱、喪偶、獨居的老幹部,要堅持對口聯系,多交流、多傾聽,及時幫助排憂解難。同時還可聯系志願者組織,發動志願者們用其所長,與老同志進行心理溝通,提供精神慰藉。
(三)倡導文化品味,讓老幹部晚年生活更加快樂
輕鬆快樂、頤養天年應當是老幹部晚年生活的主旋律。要高度重視老幹部文娛活動的需求,,按照「講求品味、動靜結合」的原則,注重培養老同志高雅的生活情趣,使他們始終樂在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心態中。
怡情在活動中。要廣泛開展群眾性的文體活動,盡量擴大老同志的參與面,不惟名次、不以所謂「精品」、「水平」論英雄、拼高低,讓大家都能在活動中得到愉悅、滿足。如針對老年人的特點,可以舉辦運動量相對較小、難度系數不高的趣味性運動會。結合舉行重大節慶活動,為老同志提供表現自我的舞台,展現他們熱愛生活、樂觀向上、積極進取的精神風貌。
悠然於情趣中。廣大老幹部中不少人多才多藝、情趣高雅,我們要予以充分發掘、培養,通過成立興趣活動小組、舉行專題講座、組織參與老年專業社團、舉辦特長與作品展示等形式,支持他們發揮專長,潛心鑽研,不斷提高水平,讓更多老同志們在花卉盆景、琴棋書畫、收藏把玩之中修身養性、陶冶情操、享受生活,從而也推動各單位老年群體濃郁文化氛圍的形成。
陶醉自山水中。集體長途旅行飽覽山水風光、感受城鄉巨變,回想往昔、暢述友情,這是老幹部夢寐以求的心願。盡管組織外出難度大、風險高,但是若行前做足功課,在線路選擇、景點安排、外出時間、後勤保障上精心策劃,則輕松愉快、平安完滿的旅行將成為老同志晚年美好的回憶。
(五)把握離退休幹部的特點,增強老幹部工作的針對性
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必須把握其特點,摸索其規律,增強前瞻性和預見性,克服盲目性,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當前離退休幹部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老幹部年齡結構差異大,狀況多樣化。在離退休幹部的群體中,上有「耄耋」乃至「期頤」之年的80歲以上老幹部,下有「花甲」之年退休的60多歲老幹部,還有年滿55歲剛退休的女性老幹部,他們在思想認識、生活狀況、健康程度、有關需求等方面,存在著較大的差別;二是人員結構層面多,福利多元化。離退休幹部的單位性質、職務不同,福利待遇呈多元化,發放標准不統一;三是群體住所分散,管理難度大。有的住在市區,有的住在農村,有的跟隨子女居住於外地,有的流動頻繁,加上有的地方交通不便,信息不暢,管理難度大,照顧難到位。因此,要根據老幹部的實際和突出特點,針對不同情況,因人而異地開展工作,認真落實老幹部政治和生活待遇,並大力推行社區為老幹部服務「四就近」的管理模式。
(六)創新方法,增強老幹部工作的科學性
新時期新階段老幹部工作出現的新特點和難點,要求老幹部工作必須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大膽創新,改進方法,重在落實。各級領導、尤其是老幹部工作者要進一步更新思想觀念和思維方式,以適應不斷變化了的新情況。要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把維護老幹部的根本利益作為老幹部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探索新思路、運用新方法、採取新舉措,圍繞各時期機關老幹部工作重點想問題、辦事情、定方案、做決策,並以提高老幹部滿意度為檢驗標准開展各項活動,使工作扎實而有成效。要根據老幹部求知、求健、求樂、求為的強烈願望和需求,在內容上要緊跟形勢,做到政治上尊重老幹部,思想上關心老幹部、行動上愛護老幹部、生活上照顧老幹部。
一要把落腳點放在「老有所學」上,加強老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健全政治學習和組織生活制度,依靠離退休幹部黨支部、老年大學營造學習和活動氛圍。運用影視音像、互聯網站、教學光碟播放等有效方法和訂發報刊、學習資料,創造學習條件。使他們接受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教育和有關知識的學習,提高繼續發揮作用的能力和才華。
二要把落腳點放在「老有所養」上,切實解決老幹部的實際困難。按照老幹部政策的規定要求,落實好離退休幹部的生活待遇,確保離退休幹部的生活費按時足額發放,醫葯費按規定報銷。同時要認真研究並積極創造條件,解決老幹部在養老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實際困難,讓老同志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三要把落腳點放在「老有所樂」上,煥發老幹部的青春活力。要經常組織老幹部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如在春節期間召開迎春座談會,開展慰問活動,在「七一」期間開展紀念黨的生日,為黨旗添彩活動;在「十一」期間開展慶國慶、頌祖國,為經濟建設建言獻策活動;在「六一」節期間與學生們一起聯歡,開展「老少同樂」活動;還可以結合老幹部自身特點,組織他們參觀改革開放、經濟發展成果,游覽名勝古跡,開闊視野,豐富生活,促進心身健康。
四要把落腳點放在「老有所為」上,發揮老幹部在經濟社會建設中的作用。老幹部是一支門類齊全、人才濟濟的隊伍,擁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對經濟社會的發展具有獨到的見解和認識。要根據老幹部的求為慾望、求樂意願,引導他們凝聚到改革發展的大潮中,使老幹部們的余熱綻放光彩。可通過定期組織老幹部參觀考察,當地重點項目、城市建設、民心工程及企業發展情況,通報政府或單位的工作情況,徵求他們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發揮參謀作用;組織老幹部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做關心下一代工作,發揮他們在培養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長的作用。
五要把落腳點放在「老有所依」上,努力提升老幹部的管理服務水平。各級各部門要常懷尊老之心、常思敬老之策、常行愛老之舉、常做助老之事,始終堅持服務為本,熱情周到,努力為老幹部提供各種方便,解決其後顧之憂,確保老幹部滿意。要及時掌握老幹部的基本情況,摸清老幹部的實際需求,傾聽他們的內心呼聲,為老幹部辦實事。
(七)推行多級配合管理的機制,增強老幹部工作的實效性
老幹部工作是一個綜合性的系統工程,需要政府、社會和家庭共同重視,密切配合,齊抓共管。新的歷史時期,動員全社會力量,實行多級管理機制,形成老幹部原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居住社區和老幹部工作部門互相聯動的工作格局,是做好老幹部工作的重要舉措。
老幹部所在單位的領導和在職人員與老幹部之間有經常較近距離的接觸,對他們的情況最了解,開展老幹部工作針對性強,時效性快,容易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而,老幹部的所在單位要把老幹部工作切實列入議事日程,積極擔負起責任,落實管理人員,把本單位老幹部工作搞好。
老幹部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對全面做好老幹部工作要發揮重要作用。一方面是對所屬基層單位老幹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協調;另一方面是對原下屬企事業單位因改制撤銷、兼並留下來的老幹部進行直接管理,做好人員的安置和待遇落實的管理服務工作。
老幹部居住地的社區(鄉村),要充分利用當地現有資源,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將居住在本社區的老幹部群體納入到社區服務范圍,使老幹部在不脫離原單位的情況下,能夠就近參加學習、就近參加活動和就近發揮作用。要從離退休幹部群體的實際出發,建立聯系點,指定聯絡員,與老幹部所在單位保持正常的信息溝通,並加強相互之間的合作關系,方便老幹部的生活能及時得到照料,共同加強對老幹部的服務管理。
老幹部工作部門是做好老幹部工作的主體,要加強對老幹部工作的宏觀管理,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協調。要始終堅持服務為本,積投創新工作方法,統籌規劃,科學決策,在求新上做文章,求深上下功夫,求高上創一流,求先上見實效,確保老幹部工作常抓不懈。老幹部工作者要尊老敬老、要照章辦事、要誠信待人、樂於奉獻。對老幹部要有感情、有熱情、有真情,做老幹部的貼心人,想老幹部之所想,急老幹部之所急,真誠為老幹部排憂解難,把黨的溫暖送到老幹部的心坎上,不斷把老幹部工作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
⑹ 如何進一步做好油田離退休人員工作的幾點思考
一、要在政治上關心離退休職工
首先,要加強離退休職工思想政治工作,不斷強化離退休職工工黨支部建設,完善離退休職工黨員管理。離退休職工黨支部是開展離退休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陣地,針對離退休職工黨員居住分散、高齡多病、行動不便等特點,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活動。要突出活動的思想性、教育性,提高離退休職工黨支部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其次,要繼續堅持落實「政治待遇」的各項制度,從政治上更好地關心離退休職工。堅持定期向離退休職工傳達文件、通報情況,重大活動請老同志參加,重要決策徵求老同志意見,定期與老同志聯系、談心,定期舉辦形勢報告會,利用重要紀念日開展各種活動,組織離退休職工參觀了解油田戰線取得的重要成果,並把訂閱老年報刊作為離退休職工政治待遇的一項重要內容來抓,使老同志及時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企業工作開展情況,通過切實加強離退休職工黨支部的組織建設和思想建設,確保離退休職工的思想穩定。
二、要提高為離退休職工服務的意識
一是強化服務意識。離退休職工工作部門要真心、誠心、貼心為離退休職工服務,全力照顧好離退休職工,用熱情服務贏得離退休職工的信任,通過服務把黨的溫暖送到離退休職工心中,為離退休職工定期送發學習材料,組織老同志參加報告會、座談會,使老同志了解黨的方針政策和當前社會發展情況。二是強化尊老意識。要以敬父母之心、兒女之情來尊敬離退休職工,維護離退休職工的權益。三是強化民主意識。要積極引導離退休職工諫言獻策,參與決策,調動老同志的積極性。
三、在老年文化活動陣地建設上要有新思路,不斷提升水平
離退休職工活動中心是離退休職工學習知識、開展文體活動,參與精神文明建設的場所和陣地。加強離退休職工活動中心建設,發展老年教育事業,對於提高老同志思想文化素質、促進老同志身心健康,密切老同志與黨組織的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此,要開展創建離退休職工之家活動,切實使離退休職工活動中心(室)的建設有新提高。在活動的方向上,要突出政治性,把政治建家同思想建家結合起來,形成濃厚的政治氛圍。在開展活動上要體現老同志的特點,把提高活動質量同豐富活動內容結合起來,不斷延伸范圍,創新活動形式和方法,吸引更多的老同志參加活動。通過活動中心(室)一方面積極組織離退休職工開展琴棋、書畫、歌詠、讀書、攝影等形式多樣的健康的文娛活動,幫助離退休職工增進身心健康,盡量做到離退休職工工作「年度有計劃,季度有比賽,月月有安排,天天有活動」。在活動中讓離退休職工們樂出滋味、樂出品位、增添生活情趣。另一方面正確引導離退休職工調整心態,樹立正確的老年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建立積極向上的生活方式。
四、要關注離退休職工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讓離退休職工老有所安
離退休職工為黨和油田的事業奉獻了青春,理所當然應該安享晚年,這是做好離退休職工工作的重要保證。要圍繞離退休職工最關心、最迫切解決的物質利益問題開展工作。對涉及離退休職工切身利益問題,要跟離退休職工講清道理,而且在不違背國家政策規定前提下,盡量讓離退休職工得到照顧。堅持經常走訪慰問制度,了解、關心離退休職工的身體和生活狀況,特別是對參加工作早、離退休早、工資低的離退休職工,身患重病、生活十分困難的離退休職工要積極給予重點幫助、救濟。在「生活待遇」方面,讓離退休職工和在職人員一樣,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五、要加強離退休職工工作部門自身建設,打造一支務實創新的離退休職工管理工作隊伍
第一,加強學習,在提高政治理論素養上下功夫。第二,鑽研業務,在強化工作能力上下功夫。第三,改進作風,在狠抓落實上下功夫。第四,積極創新,在探索新思路、新方法上下功夫。一切工作的生命在於創新,離退休職工工作的生命也在於此。只有創新,才能確保離退休職工工作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離退休職工工作也要體現科學發展。要創新觀念,解放思想,按照新階段、新形勢對離退休職工工作提出的新任務和新要求,從服務大局,服務離退休職工著手,把離退休職工工作當作事業來做。要圍繞「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學、老有所樂、老有所為」做文章,不斷創新工作內容和方法。使離退休職工工作不斷取得新的成果。
⑺ 如何做好離退休員工管理工作
離退休管理工作在企業全盤工作中雖然不是中心,但在很大程度上對企業改革、發展、穩定起著一定的影響。隨著社會的進步,企業的發展,離退休職工對企業的期望值也越來越高,希望得到更多的尊重和更好的生活待遇。因此,做好離退休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服務水平顯得非常有必要。
離退休職工廳山隊伍出現的新特徵
隊伍日益龐大。筆者所在企業現有離退休職工接近萬
人,近幾年來,隨著企業改革改制工作的持續推進,各成員企業有一部分人員提前退出工作崗位,成為內部退養職工,這部份人員雖然形式上沒有退休,但已經比照退休職工進行管理。在企業改制過程中,有相當數量的離退休職工由改制後的企業託管。粗略計算,全集團離退休職工總數即將達到甚至超過在職員工總數。隨著社會養老保障體系逐步完善,社會管理功能逐步加強,未來集團公司離退休職工總量上還將有進一步增長的趨勢。
人員結構出現新特點。從整體上看,離休幹部已整體進入「雙高」期,並且人數在不斷減少,退休人員比例越來越高;從生活方式上看,離退休職工社會流動性增加,居住日益分散,異地居住情況增多;從家庭結構上看,空巢老人比例逐漸增大。
思想觀念出現新動向。現代科技正逐漸影響離退休職工的生活,電腦網路已極大地影響離退休職工的生活習慣和思維方式。離退休職工的眼界更加開闊,思維更活躍,思想更加多元化,同時觀點日益鮮明,言論更加自由,更加關注個人權益,同時對精神生活的需求更為迫切。
二、離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存在主要問題
多年來,企業一直將離退休管理服務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加強了領導,但隨著改革的深入,企業的發展,當前的離退休工作也面臨著一些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也存在一些新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組織開展活動困難。根據企業當前實際,離退休職工缺乏活動陣地和學習陣地,與其他同類型企業相比存在較大差距;其次,人數多,居住分散,更有常年不在退休地居住者,很多活動難以組織;三是集團本部機關離退休職工由多個單位人員組成,由於環境、待遇等方面的差異以及對原單位的歸屬感等,難以集中組織;四是傳統的活動缺乏吸引力,參與熱情不高。
管理關系不明晰。總公司對下屬二級企業離退休管理工作不再承擔指導、管理、檢查職能,而作為中央企業盡管與所在地政府建立起必要的工作聯系,但有關任務、要求又難以完全執行,各項政策執行當中時常出現偏差,實際操作隨意性較大,特別是對退休職工服務管理的制度政策較少,缺乏規范性。
社區管理不完善。由於社區工作尚處於探索、規范、完善階段,因此,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還未完全納入日程,缺乏具體的可操作性的實施辦法。
離退休職工生活受經濟活動影響更直接。自2008年經濟危機以來,國際國內經濟形勢不斷變化,CPI持續高企,導致離退休職工工資縮水,影響到他們的生活水平;其次是由於經濟發展不平衡,導致離退休職工待遇差異化明顯,不同行業、不同區域離退休職工收入差距增大;此外,還存在部分破產和改制企業的離退休職工生活還比較困難,醫療保障體系還不統一,這些都造成了很大一部分退休職工心理的不平衡。
對離退休職工管理服務的認識和工作手段不適應新要求。思想政治工作手段單一,難以深入了解離退休陸余職工的心理需求;離退休管理工作隊伍結構不合理,整體素質和服務水平尚有待進一步提高;日常管理服務質量不高,難以滿足離退休職工的生活需求。
三、做好離退休管理工作的一些思路
新時期離退休管理工作應在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堅持「屬地管理,企業自主「的方針,牢牢把握」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原則,緊緊圍繞「抓服務、辦實事、促穩定、求和諧」的目標,以人為本,盡職盡責地為離退休人員服務,為創建和諧企業服務。
進一步提高對離退休管理服務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廣大離退休職工是企業大家庭的重要組織部分,他們曾在企業不同崗位上做出過巨大的貢獻,做好他們服務管理工作,落實好他們的各項待遇,充分發揮好他們的政治、經驗,威望等優勢,使他們積極建言獻策,支持配合企業的中心工作,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次,做好離退休職工的管理工作,是積極應對老齡化社會發展的迫切要求,也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和執政地位的需要。要進一步加強對離退休工作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好「兩個文件(中組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意見》,湖北省委組織部、省委老幹部局《關於扮悉中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離退休幹部工作的實施意見》), 明確各級離退休工作部門管理的對象、范圍、任務,出台統一規范的政策制度,促進離退休管理工作規范化、科學化。
著力加強和改進「兩項建設(思想政治建設、離退休黨支部建設)。堅持政治理論學習和形勢政策教育制度。組織開展以學習黨和中央重要會議、中央領導同志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重要內容的教育活動。落實情況通報制度。集團公司領導定期為離退休職工作形勢報告,通報中央、全省重要會議精神和企業生產經營、改革發展情況,使離退休職工及時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企業工作發展現狀。加強離退休黨支部建設,充分發揮離退休黨員優勢。面對眾多的離退休人員,僅靠離退休管理部門幾個工作人員的力量,很難及時了解廣大離退休人員的思想動態和他們所關心的熱點問題。因此,要緊密依託黨總支,發揮他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作用,形成以企業管理為主,離退休黨總支為輔的工作格局。堅持思想分析制度,及時、准確掌握離退休職工的思想動態。要認真貫徹中組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的意見》,按照中組部提出的」支部班子好、黨員隊伍好、組織設置好、活動開展好、群眾反映好「的五好支部的目標要求,將離退休黨支部納入目標管理,積極探索加強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建設的有效途徑和方法,制定具體措施,切實將離退休黨支部建設成為教育、組織、凝聚離退休職工的堅強堡壘。
⑻ 求中組部【2008】10號《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離休幹部工作意見》全文
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組發[2008]10號
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離退休
幹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老幹部局,政府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人民團體幹部(人事)部門、離退休幹部工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老幹部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部分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黨組(黨委):
現將《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中央組織部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200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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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意見
長期以來,廣大離退休幹部為我國的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作出了重大貢獻,他們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離退休幹部工作是黨的組織工作、幹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為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推動離退休幹部工作更好地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現就加強新形勢下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新形勢下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加強新形勢下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的要求,落實離退休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發揮離退休幹部作用,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機制、改進工作方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實踐中,不斷開創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新局面,為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樂、老有所為創造良好條件。
(二)加強新形勢下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中奮發有為;堅持加強思想政治建設,不斷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武裝廣大離退休幹部;堅持以人為本,關心照顧好離退休幹部的生活;堅持把老有所養和老有所為結合起來,引導離退休幹部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堅持以讓黨放心、廣大老幹部滿意為標准,開拓創新,不斷提高服務管理水平;堅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整合各方面資源,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和社會合力。
二、加強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建設
(三)堅持和完善離退休幹部政治待遇的各項制度。認真落實離退休幹部閱讀文件、聽報告、參加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向離退休幹部通報情況、組織離退休幹部就近就地參觀學習、走訪慰問離退休幹部等制度,使離退休幹部及時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際國內形勢以及本地本部門的重要情況,自覺與黨中央保持一致。根據離退休幹部特點和需求,創新和改進落實離退休幹部政治待遇的方式方法。
(四)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工作。把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納入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分類指導,整體推進。從離退休幹部黨員的實際出發,本著有利於把他們組織起來參加活動、有利於教育管理和有利於發揮作用的原則,優化組織設置,健全工作制度,選好支部班子,創新活動方式,保障活動經費。選配黨性強、威信高、講奉獻的同志擔任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書記,不斷增強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完善和落實離退休幹部黨員組織生活的各項制度,加強離退休幹部黨員教育管理,保障離退休幹部黨員對黨內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增強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和黨員隊伍的活力。充分發揮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在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中的作用。
(五)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教育,引導離退休幹部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學習科學發展觀。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勉勵廣大離退休幹部堅定理想信念、珍惜光榮歷史、永葆革命本色。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為主,充分調動離退休幹部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圍繞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及離退休幹部共同關心的熱點問題,做好解疑釋惑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離退休幹部黨員和理論學習骨乾的教育培訓工作。注意發揮面向離退休幹部的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陣地在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導向作用。
三、完善落實離退休幹部生活待遇的保障機制
(六)鞏固和完善離休幹部「三個機制」。按照中央的要求,堅持「單位盡責、社會統籌、財政支持、加強管理」的原則,確保離休費保障機制、醫葯費保障機制、財政支持機制的健全完善和有效運轉。
健全離休費保障機制。離休費由財政負擔的,要在預算中足額安排。離休費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有統一規定的開支項目要全部納入,保證按時足額發放。
健全醫葯費保障機制。實行離休幹部醫葯費單獨統籌的,要合理確定統籌標准,不斷拓寬統籌渠道,切實加大征繳力度,確保醫葯費統籌金按時足額到位。醫葯費由財政負擔的,要在預算中足額安排。沒有實行醫葯費單獨統籌的企事業單位,要按規定給予經費保障。採取積極措施,穩妥推進中央企業離休幹部參加所在地離休幹部醫葯費單獨統籌工作。加強對統籌金的監管,確保合理使用,防止浪費。完善方便離休幹部看病就醫的具體措施。
健全財政支持機制。各級財政特別是省級財政要強化對落實離休幹部離休費、醫葯費的資金支持力度,確保離休幹部「兩費」保障機制的正常運行。對因機構改革、企業改制和破產等原因單位變更的,要及時明確離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單位,落實「兩費」的資金渠道。組織、老幹部工作、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加強協調、檢查和督促,確保離休幹部「兩費」的落實。
(七)按照黨和國家的政策規定,保障退休幹部生活待遇的落實。退休費要按時足額發放,在醫療上享受相應的待遇。
(八)建立健全離退休幹部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機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提高離退休幹部的生活待遇。在進行涉及離退休幹部切身利益的改革時,要同步研究制定相應的保障辦法和措施。
(九)完善對有特殊困難的離退休幹部的幫扶機制。制定和完善困難幫扶制度和辦法,加大工作力度,對有特殊困難的離退休幹部,給予適當照顧,幫助他們解決生活、醫療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四、推進老幹部活動中心、老幹部大學(老年大學)工作
(十)統籌規劃老幹部活動中心、老幹部大學工作。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建設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的要求,適應離退休幹部活動、學習的需要,制定老幹部活動中心、老幹部大學工作計劃和長遠規劃,健全組織機構,保障工作經費,規范各項工作,提高管理效能,推進老幹部活動中心、老幹部大學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十一)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各地各部門要從實際出發,加強離退休幹部活動、學習場所的建設,建成規模合理、實用性強的老幹部活動中心、老幹部大學,並注意向街道、社區、鄉(鎮)延伸活動和學習的網路。要把老幹部活動中心、老幹部大學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地本部門發展規劃,加大投力度。
(十二)積極開展學習和文體活動。堅持「教、學、樂、為」相統一的原則,把政治性、思想性和科學性、知識性、趣味性有機結合起來。從有益於離退休幹部身心健康出發,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積極向上的文體活動。從有助於激發學習興趣、增強學習效果出發,合理設定教學科目,做好規范教材工作。加強師資隊伍建設,開展離退休幹部教育理論研究工作,創新教學手段,提高教學水平。逐步推進示範性老幹部活動中心、老幹部大學建設工作。
五、發揮離退休幹部的積極作用
(十三)發揮離退休幹部在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中的推動作用,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參謀作用,在大力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和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中的示範作用,在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中的促進作用,在關心教育下一代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十四)做好組織引導工作。要從工作需要出發,根據離退休幹部的身體狀況、志趣愛好和專業特長,本著自覺自願、量力而行的原則,鼓勵離退休幹部面向社會、面向群眾、面向基層,發揮積極作用。老幹部工作部門和離退休幹部原工作單位以及社會有關方面,應為離退休幹部發揮作用創造一定條件,並經常進行指導。
六、做好離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
(十五)做好「雙高期」離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要針對離休幹部普遍進入高齡、高發病期的實際情況,滿懷感情、主動服務,全心全意為離休幹部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服務和管理辦法。對行動不便、身患重病、身邊無人照料的離休幹部,要定期派人走訪,了解他們的身體狀況和生活情況,在生活上給予必要的照顧。
(十六)推進企業離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按照中央的要求,做好企業離休幹部特別是國有改制和破產企業離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切實做到離休幹部的事情有人管、工作有機構負責、所需經費有保障。建立和完善企業離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確保離休幹部各項待遇得到落實、服務管理到位。
(十七)利用街道、社區資源為離休幹部搞好服務。在保持原有管理關系、服務關系的基礎上,充分發揮街道、社區的作用,讓離休幹部就近學習、就近活動、就近得到關心照顧、就近發揮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單位、街道、社區、養老機構、家庭相結合的離休幹部醫療保健、生活服務體系,為離休幹部提供醫療服務、學習活動服務和精神慰藉服務。對居住在農村的離休幹部,鄉(鎮)、村兩級黨組織要多渠道、多方面給予關心照顧。
(十八)加強易地安置離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原單位要關心重視易地安置的離休幹部,認真落實他們的各項待遇,定期走訪慰問,並和接受單位加強協作,共同做好服務管理工作,特別要解決好醫療問題。接受單位要關注易地安置離休幹部,幫助他們解決學習、生活等方面的實際問題。
七、加強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
(十九)加強對退休幹部工作的宏觀管理。各地各部門要從退休幹部數量不斷增加的實際出發,加強對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地方黨委組織部門、老幹部工作部門和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履行好對本地區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的宏觀指導和督促檢查的職能。老幹部工作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抓好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原領導班子成員和幹部管理許可權范圍內退休領導幹部的政治待遇落實等工作。
(二十)做好退休幹部的日常服務管理工作。退休幹部的日常服務管理由供養關系所在單位負責。按規定移交到街道、社區的,由所在街道、社區負責。堅持因地制宜,研究切合實際的退休幹部管理形式,不斷改進和完善退休幹部管理辦法。各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做好服務管理工作,落實好退休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為他們參加活動、發揮作用創造條件。
(二十一)保障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的基本條件。調配相應的工作人員,確定管理和活動的經費,並按照規定列入單位經費預算,確保落實到位。要積極建立健全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辦法。
八、加強對離退休幹部工作的領導
(二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把離退休幹部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堅持完善老幹部工作領導責任制。黨政主要領導要經常關心過問,分管領導要加強指導,定期聽取工作匯報。要建立健全老幹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指導和協調。
地方黨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具體指導,認真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要問題。要明確一位部領導聯系和指導離退休幹部工作,逐步實行地方黨委老幹部局局長兼任同級黨委組織部副部長。老幹部工作部門要深入調查研究,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有關部門在制定出台涉及離退休幹部利益的政策規定前,要徵求老幹部工作部門的意見。要在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形成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各方面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加強離退休幹部信訪工作。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對表現突出的優秀離退休幹部和老幹部工作人員要給予表彰和宣傳,通過樹立典型,起到引導和示範作用。
(二十三)加強老幹部工作部門建設。要保持老幹部工作機構的相對穩定,編制和人員配備必須與擔負的任務相適應。要對老幹部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予以切實支持。要按照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作風過得硬、對老幹部有感情的要求,選好配強老幹部工作部門領導班子。要嚴把「入口」,暢通「出口」,不斷改善老幹部工作隊伍結構。要關心老幹部工作人員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為他們的成長進步創造條件,做到以事業留人、感情留人、適當的待遇留人。加強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老幹部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提高政策運用能力、服務管理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和改革創新能力。要加強作風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教育黨員幹部「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樹立和展示新時期老幹部工作部門的良好形象。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精神,結合實際,制定貫徹執行的具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