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西2019年退休養老金漲多少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西省財政廳
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晉人社廳發〔2019〕35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中央駐晉各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4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8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貼)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4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8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標准調整。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358元的補到3358元。
三、資金渠道和發放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同級政府負責安排資金,確保發放到位。沒有納入養老保險統籌的,由原渠道予以解決。
四、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金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關系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敏感度高。各市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認真抓好落實。要通過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和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在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拖欠。執行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拓展:山西省級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待遇支付
辦理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辦理材料
2. 山西省退休工資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山西省退休工資調整方案大致分為: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3元 2、掛鉤調整:仍然是採取「雙掛鉤」的調整模式 3、傾斜調整:向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企業退休軍轉幹部三類人傾斜
法律依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二條 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2.1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基本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貼)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2、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不滿1年的計為1年)每月增加1.4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再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掛鉤調整部分按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標准調整。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對下列群體進行傾斜調整:
1、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7元。
2、一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類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低於3358元的補到3358元。
3. 19年退休職工養老金怎麼漲法
2019養老金最新調整政策
1. 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
每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增加45元每人/月。
2. 調整基本養老金與繳費年限掛鉤
(1)繳納年限每滿1年
2019年繳納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納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每人/月。
(2)繳納年限不同補發金額不同
繳納年限不超過10年的其中不包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增加30元每人/月;繳納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增加45元每人/月。
3. 與養老金基本水平掛鉤,養老金從高到低,分不同的檔
將退休人員2018年年底前的每月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共分三檔:
(1) 5270元(含)以上:增加40元每人/月;
(2) 3770元(含)-5270元:增加50元每人/月;
(3) 3770元以下:增加60元每人/月。
4. 政策偏向高齡退休人員
為了進一步提高那些退休時間早、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水平,自去年起,就已經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開始向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地傾斜。今年繼續堅持這一做法,對在2018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進行調整後,再次享受到40元至7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也就是說,年齡越大,加得越多。
此外,今年還新加了對65歲以上退休人員中繳費年限滿30年的,再增加5元每人/月,進一步會對退休時間早的、連續工齡、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傾斜。
注意!有5類人拿不到補發的養老金
(1)未認證待遇資格的人
之前,關於集中資格認證已經撤銷了,但這並不意味著不需要認證資格。如果長期不進行認證,就無法享受這次的養老金發放。
(2)已故不能冒領養老金
有些家裡的老人去世之後,家裡人故意隱瞞繼續冒用老人的身份領取養老金。如果存在這種情況,一經發現不僅拿不到補發的養老金,而且還會被要回之前發放的。
(3)服刑期間的人不可以領取
如果出獄之後到了養老金領取年齡,養老金可以在第二個月開始進行發放。
(4)重復領取養老金的人
就是那些一面領取社保待遇一面領取城鄉居保待遇的人。
(5)沒有實名制的人
養老金發放人的信息必須與銀行賬戶信息保持一致,若發現個人的身份信息是錯誤的,是不會補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