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河南退休人員漲工資2018年新政策
具體政策如下: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就業促進工作辦公室主任王曙輝在發布會上詳細介紹了提高城鄉居民生活保障水平的主要工作:
一是「繼續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二是「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
王曙輝說,此次養老金水平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其中定額調整重點體現了社會公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准;
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工作年限)、養老金水平等因素相關聯,對企業退休人員主要與其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長得,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主要與其本人的養老金水平掛鉤;適當傾斜群體主要是65周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
據悉,河南省自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每人每月增加18元。養老金最低標准提高會後,河南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達到每人每月98元,此次提高的養老金已於2018年8月足額發放到位。
(1)河南20I8年企業退休工資咋漲擴展閱讀
關於「繼續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
按照國家統一安排和部署,我省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經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已全部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2018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是我省在國家的統一安排部署下進行的,這也是我省從2005年起,連續第十四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從2016年起,第三次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此次調整,全省共涉及退休人員464.43萬人,其中企業退休人員349.39萬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115.05萬人。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其中:定額調整重點體現社會公平,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准。
『貳』 河南省18年退休工資調整方案
河南省的方案已於7月26日公布,大體是這樣的,定額調整每人增加45元。交費年限每一年增加1.3元。基本養老金企業按1.6%機關事業按2.2%上調。年令65至69增加2O元,70至74增加25元,75至79增加3o元,8O至84增35元,85至89增5O元,9O歲及以上增6O元。河南的方案是一個交費時間越長漲的越少,養老金越少漲的也就越少的倒掛方案!很不合理!
『叄』 豫人社【2018】30號文件內容2018年退休人員漲工資方案
河南省退休人員漲工資方案大體是,定額調整45元。交費年限每一年1.3元。基本養老金企業按1.6%,機關事業按2.2%上調。年令65至69漲2O元,7O至74漲25元,75至79漲30元,80至84漲35元,85至89漲50元,9O歲及以上漲60元。調整後不到1000元增20元增後不能超過1000元。軍轉幹部漲後達不到平均數漲到平均數。7月底發到手。
『肆』 一八年企業退休人員還上漲工資嗎
2018年企退人員是還會上漲退休金的。
根椐去年,今年退休人員加退休金幅度分別是6.5%和5.5%,和國家經濟增長幅度同步,也就是國家經濟年年不斷增長,那企退人員退休金也會年年增加。
《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建議的《退休人員2018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1、調整原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
2、調整范圍:建國以來從企業、事業、機關、部隊、院校等單位到社會上的所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
(4)河南20I8年企業退休工資咋漲擴展閱讀:
養老金計算方式
企業退休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1/A1+a2/A2+……+an-1/An-1+an/An)÷N。公式中:a1、a2……an-1、an為參保人員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各年的繳費工資。
A1、A2……An-1、An為1992年至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各年的全省職工年平均工資(2001年起為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N為參保人員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數。
其中:對每年1月至6月退休的人員,An、An-1均取該年上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對每年7月至12月退休的人員,An取該年上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對2008年7月1日後繳納的1996年1月1日後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應按到賬時間合並計算後,用於到賬年度繳費工資指數的計算。
其中,退休當年補繳以前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到賬的,退休上一年年底前的補繳基數與退休上一年的繳費基數合並計算後,用於退休上一年繳費工資指數的計算。
對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年底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合計數小於4年的參保人員,其平均繳費工資指數不得超過1.0,即:計算結果大於或等於1.0的,其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1.0確定;小於1.0的,按實確定。
『伍』 企業退休漲工資標准
退休人員漲工資的標准如下:
1、退休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退休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3元,退職人員每人消和每月增加70元;
(5)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6)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攜世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3、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2018年12月31日前,年齡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齡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辯橋肢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陸』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2018上漲新政策
a.調整原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
b.調整范圍:建國以來從企業、事業、機關、部隊、院校等單位到社會上的所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
c.調整目的: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為目標,以公平合理為要素,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目的。
d.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公式中:65為老年年齡;76為人口預期壽命;12為一年十二個月。
e.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6)河南20I8年企業退休工資咋漲擴展閱讀: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一)基礎養老金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和參保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基金支付,月發放標准根據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個人賬戶基金用完後,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職工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參考資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柒』 企業退休一八年的工資怎麼長
企業退休人員今年2018年退休工資繼續上漲,但受經濟增速放緩,老齡化加速等因素影響,漲幅或略低於2017年,約為5%左右,具體要等今年3月的全國人大會議以後才會公布上漲方案。
拓展資料
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1,10月1日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2,對於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以下簡稱「中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具體為: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後退休的工作人員執行新辦法。
3,10月1日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
4,10月1日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執行。
『捌』 2018年企業退休還漲工資嗎怎麼樣調整
2018年企業退休的退休金還是會漲的,漲的幅度是根據各地規定來具體實施的,以吉林為例,2018年吉林退休養老金每月增加了35元,按繳費年限或養老金掛鉤的調整,是根據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調整。
根據《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關於調整辦法和標准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0.97%。
(8)河南20I8年企業退休工資咋漲擴展閱讀:
《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經國務院批准,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玖』 河南退休工資調整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
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1.3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在上述基礎上,再按企業退休人員本人2018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1.6%計算增加。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18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職業年金、取暖補貼)的2.6%計算增加。
2018年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三)適當傾斜
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下列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2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2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4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50元;年滿90周歲6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准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准。
2.按照本通知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准增加養老金後,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後不得超過100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後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