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後領取的企業年金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法律分析:企業年金退休領取時需要交個人所得稅。根據《關於企業年金 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月領取的年金,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年或按季領取的年金,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每月領取額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關於企業年金 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一條 企業和事業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辦法和標准,為在本單位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職工繳付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單位繳費部分,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二條 個人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准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超過上述范圍規定標准繳付的年金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部分,應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建立年金的單位代扣代繳,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
第三條 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月領取的年金,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年或按季領取的年金,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每月領取額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⑵ 退休年金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退休後領取的企業年金,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退休後領取的企業年金,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參加的每個職工有個人企業年金賬戶,年金基金運行的收益也計入企業年金基金。
年金怎麼提取,有以下四點
1、達到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可直接向單位申請一次性或分期提取年金;
2、對於決定出國定居的職工而言,可以選擇一次性向單位申請全部領取年金;
3、對於因病喪失勞動力的職工而言,可以向單位申請一次性或分期領取企業年金;
4、對於在退休前意外去世的職工而言,其繼承者可以辦理一次性領取職工全部的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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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⑶ 退休人員領取的企業年金如何繳納個稅
根據財稅[2018]164號文第四條的規定,企業年金不並入綜合所得,單獨繳納個人所得稅。
按月領取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季領取的,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按每月領取額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年領取的,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因此,企業年金的個人所得稅需要根據領取方式的不同,適用不同的計算方法和稅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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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
四、關於個人領取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的政策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領取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符合《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
規定的,不並入綜合所得,全額單獨計算應納稅款。其中按月領取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季領取的,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按每月領取額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年領取的,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⑷ 退休企業年金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法律分析:需要繳稅。 根據《關於企業年金 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相關規定: 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在本通知實施之後按月領取的年金,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⑸ 企業年金需要交個稅嗎
企業年金需要交個稅。
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處理分為兩個階段:
1、企業和事業單位為職工繳付的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單位繳費部分,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人達到退休年齡後,按月領取的年金需全額按照適用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企業年金的稅務處理:
1、企業年金繳納時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在為員工繳納企業年金時,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前扣除,這部分費用不納入個人所得稅的征稅范圍,從而達到減輕企業稅負的效果。
2、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的概念;對於員工個人而言,企業年金的個人繳費部分在實際領取前不計入個人所得稅的征稅范圍,實現了稅收遞延,即在領取企業年金時才按規定納稅。
3、企業年金領取時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當員工退休或離職時領取企業年金,這時企業年金作為個人所得,需要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計算並繳納個人所得稅。
4、稅務局對企業年金繳納和領取記錄的管理要求;稅務機關會要求企業提供年金繳納和領取的詳細記錄,以便進行稅務監管和審核,確保企業和個人依法納稅。
綜上所述,企業年金的個人所得稅處理分為繳費和領取兩個階段,前者企業為員工繳納時個人不需繳稅,而後者員工退休後領取年金時需按月全額繳納相應的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八條
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