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職工醫保報銷比例2020
相關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可知,參加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所累計的繳費能夠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按照國家規定可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的相關待遇,比例如下:
退休職工大病醫療保險是在保障基本醫療的基礎上,對重大疾病患者所產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制度性安排保障。其中包括:
1、基本醫療保險報銷
a、退休職工的工齡不滿15年,可享有醫療葯費報銷75%;
b、退休職工的工齡滿15-21年以下,可享有醫療葯費報銷80%;
c、退休職工的工齡21-30年以下,可享有醫療葯費報銷85%;
《2020-2020退休人員醫保政策》
第二條適用條件
參保人員年自負醫療費累計超過其年收入一定比例的部分,實行醫保綜合減負,具體如下:
(一)因患大病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原因無法就業的協議保留社會保險關系人員,年自負醫療費累計超過本市上年度最低生活標准25%以上的部分;
(二)在職職工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職工最低工資標准80%及以下的,年自負醫療費累計超過本市上年度職工最低工資標准80%的25%以上的部分;
(三)在職職工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職工最低工資標准80%至最低工資標准之間的,年自負醫療費累計超過其年收入25%以上的部分;
(四)在職職工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職工最低工資標准以上、職工年平均工資1.5倍以下的,年自負醫療費累計超過其年收入30%以上的部分;
(五)在職職工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1.5倍以上、3倍以下的,年自負醫療費累計超過其年收入40%以上的部分;
(六)退休人員年養老金在本市上年度職工最低工資標准80%及以下的,年自負醫療費累計超過本市上年度職工最低工資標准80%的25%以上的部分;
(七)退休人員年養老金在本市上年度職工最低工資標准80%至最低工資標准之間的,年自負醫療費累計超過其年養老金25%以上的部分;
(八)退休人員年養老金在本市上年度職工最低工資標准以上的,年自負醫療費累計超過其年養老金30%以上的部分。
㈡ 退休人員住院醫保個人承擔多少
退休人員醫保報銷比例:
1、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葯費報銷100%。
2、退休職工工齡30年以上,其醫療葯費報銷90%。
3、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5%。
4、退休職工工齡滿15至21年以下,其醫療葯費報銷80%。
5、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葯費報銷75%。
6、退職職工,其醫療葯費報銷75%。
7、住院床鋪費報銷60%,無論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計收住院床鋪費,醫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2)中國水電八局退休職工醫保怎麼報擴展閱讀:
退休人員醫療費結算:
1、病人入院前由醫療保險機構憑入院手續支付住院費,每一次預支款最高限額不得超過300元。如繼續住院治療預支款不足時,應由醫療單位出具催交通知單,提前一天通知醫療保險機構付款,並在再次支付預交款時收取前一次預付款的自費部分,否則,保險機構拒絕承付繼續住院的費用。
2、患者病癒出院時,應由醫療單位和本人在出院前一天通知醫療保險機構,按三方規定共同辦理出院醫療葯費結算,如不按時辦理出院醫療葯費結算,本次住院的醫療葯費不予報銷,並將開支的費用從退休費用中扣除。
3、患者病癒出院時,因病情需要繼續服葯的,按規定慢性病用葯量不得超過7至9天,急性病不得超過3至5天,否則按自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