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20年吉林省養老金計發基數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20年1月1日起,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9元。
法律依據:《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9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2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6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9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5.0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9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
② 2020年吉林市企業退休人員工資漲幅標准
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內限26年至30年部分,容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
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的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月增加額為2015年底本人統籌項目內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
(2)2020年吉林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調整原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
調整范圍:建國以來從企業,事業,機關,部隊,院校等單位到社會上的所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
調整目的: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為目標,以公平合理為要素,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目的。
③ 2020年吉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每人每月增加36元、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
法律依據:《吉林省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二條 調整辦法和標准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
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0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6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
(三)傾斜調整
以下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縣(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④ 吉林省退休人員調整工資方案
法律分析:吉林省退休人員調整工資方案:(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6元。(二)掛鉤調整: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三)傾斜調整:以下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2.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縣(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法律依據:《吉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0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6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8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為2020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
(三)傾斜調整
以下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縣(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3.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⑤ 吉林省2020年退休39年工齡能夠開多少錢
養老金多少,不是幾句話能說清的。參考以下(企業職工)養老金的演算法。
養老金與繳費金額、總繳費年限、退休年齡、地區社會平均工資 等因素有關。
一般,養老金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其他津貼。
(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資金總額 除以 某個數字,這個數字按退休時的年齡念隱氏決定。
退休年齡 數字(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45 216
50 195
55 170
60 139
65 101
假設:60歲退休,退休時個人賬戶里有13900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139000 / 139= 1000 元。
(2)基礎養老金。為繳費年限 乘以 1% 乘以 退休那一年的當地社會平均月工資。
假設:當地社會平均月工資為6000元、繳費年限25年。
基礎養老金 = 25年 * 1% * 6000元 = 1500 元/月。
注意1:這是假設一直按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繳費的,繳費高的話,1%這個數字(依據個人繳費基數和社會平均工資算出的)會高,比如1.5%,繳費低的話,會不足1%,比如0.6% 。
注意2:一般,當地養老保險制攜指度開始、才實行個人繳費,之前的工齡,只要有合同、檔案等證明,全部當做已經繳費,叫做視同繳費年限。
軍齡也算視同繳費年限。
以上(1)和(2)舉例的情況下,兩項合計是每月:1000+1500=2500元/月。
(3)其他津貼。勞模、獨生子女、地方仔散補充、高齡津貼、過渡津貼、繳費年限津貼等。
以上全部,構成退休第一個月的養老金。一般每年上調一定比例,2020年上調5% 。
⑥ 吉林省2023養老金上調多少
具體內容如下
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吉人社聯〔2020〕45號
各市(州)、長白山保護開發區、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省直各單位,駐吉中央機關事業單位,省直經辦各統籌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2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現就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20年1月1日起,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9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2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6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9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5.0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9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1%。
(三)傾斜調整
以下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艱苦邊遠地區范圍的縣(市、區)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准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
4. 工傷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72.5元的,按72.5元執行。
(四)其他事宜
1.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2014年10月1日)後新退休人員,若目前領取臨時核定待遇,暫按目前臨時核定待遇為基數確定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標准,待按改革後的辦法重新核定基本養老金後,已領取的待遇多退少補。
2.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的基本養老金按前述企業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和標准進行調整。其中,符合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待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重新計算待遇調整標准。
3.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照退休時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其個人賬戶余額和統籌基金中列支,個人賬戶余額為零時,全部從統籌基金中列支。在計算個人賬戶余額和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時,過渡性養老金與基礎養老金合並計算。
三、伍型資金渠道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列支。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可參照執行,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二)符合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由社保經辦機構發放的,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發放;基本養老金尚未由社保經辦機構發放的,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仍由原渠道發放。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全面實施後,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依據相關政策規定由各級財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參保單位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進行結算。
四、審批和發放
(一)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由退休人員待遇發放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調整辦法核定新增待遇,安排資金,組織發放實施。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新增養老金發放仍按照原渠道組織實施。
(二)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按照屬地原則,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下,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共同組織實施。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審核工作;財政部門、各參保單位主管部門及皮橘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資金發放渠道做好新增基本養老金發放工作。
五、工作要求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燃岩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統一部署開展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正確引導輿論,積極穩妥組織實施。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各參保單位主管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配合,做好資金調度,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法律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水平 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⑦ 2020年吉林省退休漲工資怎麼還沒出台呢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一致,每人每月增加39元。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
(7)2020年吉林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擴展閱讀
標准
一、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繼續採取階梯累加的辦法確定標准;
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掛鉤比例一致,為1%。傾斜調整按國家政策確定傾斜群體,主要向高齡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及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工傷退休人員進行適當傾斜。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由於疫情影響,為紓解企業困難,我省實施「減免返緩降」社會保險費一攬子政策舉措,在基金減收、財政收支壓力加大的情況下,繼續提高養老金的意義重大,充分體現了政府的責任和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