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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未移交人員有物業補貼嗎

發布時間:2024-11-28 04:08:11

Ⅰ 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街道社區實行社會化管理以來的回顧與展望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2019〕19號文件要求,《關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的指導意見》的具體要求。意見明確了移交事項、移交人員、移交時間和管理費用與服務方式等內容。目的是剝離企業辦 社會 的職能,解決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激勵企業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提升企業自身的造血功能,發揮企業在市場要素中的作用,理順政府與企業的定位,是企業改革改制的必然要求。

一、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實行 社會 化管理,是企業改革改制的必然需要

黨中央、國務院為了解決好 歷史 遺留問題,投入專項資金改造國有企業老舊小區的「三供一業」(供水、供電、供暖和實行物業管理),職工小區服務實行 社會 化管理,全部整體移交給當地服務企業,確保 社會 化和專業化服務的規范管理。

「三供一業」改造,配套啟動了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的移交工作。從2019年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了退休人員信息、檔案移交和組織關系對接等事項。企業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職能,三年過渡期後全部關停或撤並。街道依據接收的人員,按照每人每年核定的標准,申請專項管理服務費用,並安排專人負責和管理。

企業退休人員移交居住地街道社區 社會 化管理工作,已於2021年12月31日結束移交,企業與街道建立了協助與主體的關系。首批移交街道社區的企業退休人員過渡期將滿,移交最晚的企業退休人員已滿一年。

二、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居住地街道社區管理後的現狀,通過走訪和採取網路調查的方法,就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的現狀和想法,主要歸納為十個方面。

一是退休人員在思想上還沒有接納街道社區的管理和服務,依然留念著企業管理和服務帶來的實惠。

二是退休人員在觀念上普片認為企業是在甩包袱,不明白單位人與 社會 人的關系,更不理解企業負重前行的壓力和負擔。

三是退休人員感覺企業拋棄了老職工,大家沒有了歸屬感,心裡七上八下。

四是多數退休人員認為,自己辛辛苦苦在企業工作一輩子,就這樣沒有了單位,在 情感 上特別的失落。

五是退休人員與老單位老同事有著幾十年的 情感 交往,一時還難以割捨,存在被動接受的思想。

六是退休人員的身份和稱呼也發生了變化,統稱為社區居民,與社區群眾身份一樣,沒有了退休職工的優越性。

七是原企業給退休人員的一些福利待遇將逐漸減少或停發,心理感覺不是個滋味。

八是企業退休人員因病致貧,工會有困難職工專項基金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移交街道社區後她們沒有時間和精力顧及退休人員的日常事務。

九是企業退休職工病故,單位工會工作人員會協助處理善後事宜,街道社區沒有這方面的工作職能,今後一切都要靠市場化和自己家人解決。

十是企業退休黨支部每年都會為黨員發放學習資料,組織開展支部活動,看望和慰問因病住院的老黨員,體現了單位黨組織的關心關愛,移交社區後這些好的作風得不到傳承和發揚。

企業退休人員移交居住地街道社區管理後以來,有的退休人員還不了解社區管理的具體工作內容,也不清楚街道社區提供了哪些管理和服務,心中始終感受不到社區管理帶來的好處和實惠,她們在思想上還比較的迷茫。

三、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居住地街道社區管理兩年多來,為了理順關系、融合社區服務,探討企業退休人員地基本需求,先後做了大量細致的日常服務工作,通過梳理總結,先後提供了十個方面的便民服務。

一是提供方便快捷的養老服務工作,建立健全標准統一的居家養老模式,籌辦社區便民食堂,幫助解決老年人的生活困難;長期為老年人辦理老年優待證,常態化保障高齡補貼按時足額發放;完善空巢家庭建檔工作,關心關愛老年困難家庭生活,協助解決老年人個性化需求。

二是提供老年人喜聞樂見的文化健身活動,開放老年活動中心,配備社區健身器械,組織老年書畫展,老年攝影展和個性化愛好展示;採取老年人心理慰籍輔導和心理干預措施,解決老年人孤獨的晚年生活需要。

三是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做到常見病和慢性病在社區衛生服務站就能就醫購葯;動態更新居民 健康 檔案,按時組織老年人參加免費體檢;開展經常性的愛國衛生運動,加大環境衛生治理,確保居民的生活質量和良好的生活環境。

四是落實優撫優待政策,提供關心關愛退役軍人服務,傾聽老軍人的心聲,了解老軍人的訴求,維護老軍人的合法權益,幫助解決生活中遇到的現實困難;開展國防宣傳教育,強化國防安全意識,促進擁軍優屬常態化落地有聲。

五是提供防災減災宣傳教育警示服務,強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引導老年人正確使用危險燃氣、電器等程序,確保老年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公共秩序,爭做遵章守紀的帶頭人。

六是提供高質量的民事糾紛調解服務,主動化解居民內部矛盾,幫助調解家庭糾紛,促進社區和諧安定的生活環境;長期為居民辦理各類證明文件,落實政治審查程序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的工作業務。

七是發揮老年人的自身優勢,提供和組織開展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社區公益活動;開展關心關愛下一代工作,全面促進大手牽小手活動的良性循環。

八是提供愛國主義教育和民族團結宣傳教育平台,傳承 社會 主義核心價值觀,鼓勵老年人弘揚 社會 主義制度和優越性,做有益於國家和民族振興的事;關心關愛少數民族居民,尊重個人信仰和生活習俗,堅持兩個離不開的思想,自覺維穩 社會 的和諧與穩定。

九是提供安全可靠的疫情防控措施,完善人員信息,定期實施核酸檢測,按流程接種新冠疫苗,全方位的消殺病毒;成立防疫老年志願服務隊,督促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實,發揮老年人在社區建設中的積極性和示範性作用。

十是提供黨員教育管理平台,結合實際開展黨員教育和管理,按時開展組織活動;對行動不便的老黨員採取送學習、送資料、送溫暖上門服務;表彰優秀共產黨員的先進事跡,常態化頒發光榮在黨五十年紀念章,開展慰問困難黨員等活動。

四、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實行 社會 化管理以後,未來社區服務將突出個性化,精品服務更接地氣,持久性的為社區老年人提供「一站式」為老養老服務。

一是逐漸轉變社區退休人員的傳統思想觀念,主動接受由單位人成為 社會 人的現實。

二是鼓勵和動員社區退休人員參與社區精神文明建設,自覺融入社區大家庭,促進社區公益活動豐富多彩。

三是普及個性化的居家養老模式,使更多的老年人找到歸屬感,增強社區服務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是努力為企業退休人員提供溫馨和諧的社區服務,開展方便老年人的上門服務和解決實際生活困難的需要。

五是實行統一的社區管理和服務,努力拓展為老服務的內容和服務質量。

六是發揮老黨員在社區建設中的先鋒模範作用,提升黨組織在群眾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努力成為社區建設的堅強領導核心。

Ⅱ 退休人員歸社區管理,沒有社區的該怎麼辦

根據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2020年底前,要將國企退休人員移交街道和社區實行社會化管理。

現在已是7月初,距離完成轉交的最後時限已不到半年,近期有不少國企退休人員留言詢問中老年樂園編輯,移交社區管理對於退休生活會有何影響?

其實,就各地的情況來看,目前的移交工作已進入到最後階段。不少已移交街道社區管理的國企退休職工應該已能體驗到了一些具體變化。

來看中老年樂園編輯了解、訪問到的一些具體情況吧:

【觀點三:感情不舍但應順應改變】

①國企職工一般對單位有歸屬感,移交社區後,那條聯結的紐帶好像割斷了。

但這就是經濟時代的要求,也是現代企業發展和社會管理的需要,我們唯一要做的就是服從大局,適應才是硬道理。

②有國企退休職工提到,既然把企業退休職工納入街道社區管理,不妨來個一視同仁,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工也納入街道社區管理。

③也有國企退休人員指出,移交社區後,供暖費、物業費、單位發放的撫恤金、以及其他補貼等權益如何維系?應該釐清責任,確保可持續運作並監管到位,這不是一紙文件就能解決的。

④在國企退休職工中,還有一種擔憂:那就是移交街道社區管理最後會不會導致沒人管,現在的街道社區能承擔起原來企業退管處類似的功能嗎?

凡事欲在立,應使街道社區在人員、組織、經費等方面都有準備,不要落入管而不管,流於形式。

Ⅲ 以後退休人員歸社區管理,那原單位每月發的退休金是否會取消

最先我們要了解一個定義,什麼叫做社區化管控,這一所說的社區化管控,跟大家所下發的養老金沒有什麼的關聯性,也不會導致大家養老金的終止下發。

它管控的一些具體事宜便是起到一些通告性的作用,例如身為退休職工每一年要完成養老金存活資質認證,那麼身為社區工作員是有這樣的法律義務和責任,通知到自身管轄區的每一名退休職工。

單單僅是這樣的一種法律義務,並不會影響到自身的有關養老金的福利待遇。

而養老金待遇的申領完全是經過自身正常去繳付的社保,未來滿足退休年齡規定之後按月可以申領的,當然養老金待遇它是可以確保大家按時全額的下發,而且是可以終身申領的,只要是你人始終在世,養老金都能夠正常申領。

Ⅳ 退休後原單位還管嗎

1、員工退休以後的管理服務,仍由原單位負責。退休員工退休工資,移交社會養老保險機構管理,那隻是國家為了保障退休人員合法權益,確保按時足額發放,所採取的統籌管理辦法,根本不影響退休員工是原單位退休員工的組織屬性。而醫療保障也是採取統籌管理,更不影響退休人員是原單位退休員工的組織屬性。至於退休人員黨組織關系,可以按照個人意願轉移到自己居住地黨組織,這是各級組織部門為方便退休人員管理的一種好辦法,更不影響退休人員是原單位退休員工的組織陪神屬性。
2、退休員工的福利待遇,雖然與在崗員工的待遇不一樣,但是,按照國家相關管理政策規定,退休員工的福利待遇還是有一些內容的,比如說,可以利用工會會費,每年度逢年過節,可以給退休員工購買發放一些慰問物品,至於發放的標准,由各省自行決定。另外,退休人員每個月發放相應的物業補貼,每年發放第十三個月基本工資補貼,每年發放精神文明獎勵等,還有就是每年原單位都支付一定經費,給離退休人員進行年度體檢。
3,員工退休以後的看望慰問,仍由原單位負責。員工退休後的看望慰問工作,仍由原單位負責。特別是每到春節前夕,各地各部門都要開展走訪慰問活動。而慰問的方式各不相同,有的單位重點走訪慰問離退休老勞模、老領導、老黨員、老幹部。有的單位重點慰問離退休的特困職工。有的單位集中組織退休員工開展春節聯歡活動。總之,形式靈活,多種多樣,充分體現原單位組織的溫暖。
4、員工退休以後的重大困難,仍由原單位負責。退休員工在生活中,遇到某種特殊困難,導致生活難以支撐,原單位黨組織或工會組織也會組織一些相關救助活動。有的安排少量黨費救助退休特困黨員,有的安排工會少量會費救助特困退休員工,有的安排在崗員工開展扶危濟困捐款獻愛心活動,有的安排開展志願服務活動,總之,通過各種途徑,充分體現原單位組織的溫暖。
職工退休會後,在社保部門可以領取哪些待遇
1.養老保險待遇。退休以後,可以停止繳納養老保險,按月領取養老金,每年調整一次,目前我國養老金已經實現16連漲,平均漲幅在5%左右。
2.醫療保險待遇。退休以後,醫療保險繳滿當地最低繳費年限,可以享受終身醫保待遇。生病住院,可享受80~95%的醫保報銷待遇。同時,根據年齡的不同,每月還有一定金額的醫保費用劃入個人賬戶。一般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或者退休人員個人基本養老金(不含補貼部分)的3%~6%的劃入個人賬戶。每年可領取1000~2000元左右。
3.工傷保險待遇。退休以後,對於認定過工傷,且評定等級的人員,自己可以選擇1家醫院作為自己的定點醫院,因工傷發生的後續費用,可以在定點醫院進行報銷,享受退休後的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
第三十二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御者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鎮亂薯、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Ⅳ 國企退休人員移交社區以後,取暖費怎麼領取

導讀:
2020年9月,我所在的企業就完成了退休人員社會化移交工作。2020年退休人員的採暖費,仍然由企業負責支付。2020~2023年,採暖費由企業支付;2023年以後退休的人員,企業不再支付採暖費。下面結合問題,做具體分析,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一、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移交的是什麼?
按照國家要求,2020年底,國有企業要完成退休人員社會化移交工作。移交的內容有以下4點:
1.移交管理權。將退休人員的管理許可權由企業管理,轉變為社區管理。
2.移交人事檔案。將退休人員的人事檔案進行數字化,然後將紙質檔案和數字化檔案移交給當地檔案管理部門。
3.移交黨組織關系。將退休人員的黨組織關系由企業移交到社區。
亮虧4.移交退休資產。將企業退休人員相關資產(如:退休人員活動室、老幹部退伍中心等)移交給社區。
二、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的採暖費,由誰負責?
1.在社會化以前,這部分費用由企業支付。採暖費屬於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是企業給退休人員的一項福利待遇。尤其在北方,很多老國企,在冬季供暖期,會為在職的和退休的職工報銷採暖費。
注意: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除了採暖費以外,還有一些生活補貼(如房租提租補貼,物業補貼、洗理補貼、獨生子女補貼等),以及逢年過節企業發放的非貨幣類實物,免費體檢等福利待遇。
2.統籌外費用涉及退休人員切身利益,國家設置了3年過渡期(2021~2023年)。要求企業按照老人老辦法,中人過渡辦法,新人新辦法,做好平穩過渡。過渡期以後,企業不再發放統籌外費用。
注意:1.老人老辦法。對於2020年以前退休的人員,如果移交前,企業內部有關於支付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的慣例或者制度,可以繼續發放,或者與退休人員協商,一次性支付統籌外費用。既得利益不變。2.中人過渡辦法。統籌外費逐步減少。即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辦理完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稱為中人。除執行符合政府和集團公司規定的待遇外,企業自定的統籌外費用要逐步減少。3.新人新辦法。對於2023年12月3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無論企業內部嘩鍵亮是否有關於支付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的慣例或者制度,都要停止發放,不再新增統籌外費用。
綜上所述:
1.對於老人(2020年以前退休的):按照既得利益不變原則,過渡期內採暖費仍由企業支付。過渡期以後,採暖費由企業與老人協商解決費用支付問題,原則上企業可以選擇一次性支付。
2.對於中人(2021~2023年退休的):按照統籌外費用逐漸減少原則,2020年以後的採暖費由企業支付,不過支付金額逐年遞減。
3.對於新人(2023年12月31日以後退休的):企業不再發放採暖費。
4.目前來看:退休人員社會化只是將退休人員的人事檔案、黨員關系、退休資產、管理許可權移交出去了,關於退休人員的統籌外費用,仍由企業負責。實際亂寬上,企業的負擔並未真正得到減少。

Ⅵ 以後退休人員歸社區管理,那原單位每月發的退休金是否會取消了

樓主您好,以後退休人員歸社區管理。那原工作單位每月發的退休金是否會取消呢?首先我需要說明1點的是我們所謂的退休人員歸社區管理,在發放退休金待遇方面是沒有任何的影響,也不受任何的約束,你該領多少錢的退休金,依然還是會領多少錢的退休金。因為我們的退休金待遇是能夠保證任何一名退休老人都是可以按月領取並且足額發放,而且是能夠領取終身的,這是不受到任何的影響。

所謂的社區管理,它實際上只是管理自己轄區之內的退休老人,形成一個有效的通知而已,要求這些退休老人正常的進行養老金資格的生存認證,但是發放待遇的相關,問題還是由社保部門來解決,並不是通過社區來解決的,所以說社區的管理許可權實際上它是很小的。

還有一個問題我需要糾正一下,退休金的發放並不是有所在的原工作單位發放,而是由我們的社保養老基金發放,我們每一年所參加的養老保險,其中有很大一部分的金額是進入到統籌賬戶。這個統籌賬戶就建立了社保賬戶基金所,以說我們養老金是來源於社保賬戶基金,並且統一由社保部門來管理,也是由社保部門來給予發放的,與我們原工作單位包括社區是沒有任何的關系的。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我是央企退休的人員,我們現在的退休工資是有兩部分,一部分是社保統籌發的,還有一部分是企業補貼(只有幾百塊錢不等)。

我們退休人員在以前都是企業自己管理,今年就要劃歸社區管理了,單位的宣傳精神是說,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工資保持不變,就是說企業補貼還是有,如果是2020年12月31日之後退休,可能就沒有企業補貼了,所謂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具體情況還沒有執行。

退休人員社區化管理是未來的趨勢,現在全國各地都在推行這項工作,從今年年底之後,除了離休人員之外,退休人員將全部移交給社區。

原來在各單位管理的時候,不同單位之間退休人員待遇差距比較大,一些好的單位退休人員的福利比較好,有的單位每年組織他們查體,節假日發放慰問金,有些單位還給他們發放一些退休後的生活費用。

退休人員移交社區後,這些福利待遇怎麼辦呢?從目前了解的情況看,這次移交主要還是 社會 關系的轉移,待遇並沒有降低,只是今後發放要通過社區進行,這也可以看作是一種過渡。

已經退休的人員基本可以放心,移交社區管理對他們的影響並不大,因為退休之後和單位之間的聯系就很少了,原來通過單位報銷的一些費用今後只不過轉到了社區,管理將更加規范,待遇也能夠保證。

關鍵問題是2021年以後退休的人員,他們退休後將全部交由社區管理,退休就變成了和單位脫鉤的關鍵時刻,所以在退休時一定要理清楚,哪些是需要一次性處理完畢的,哪些是有養老保險事業處負責的,哪些是由社區負責的。

由於現在正處在過渡期,對今後退休的影響現在還不好下結論,從現在開始我們將持續關注這個問題。

退休人員的退休金現在稱養老金,是在達到法定退休條件後,由國家社保基金每個月支付給個人的,除非失去領取條件,沒有任何人任何單位能取消。你說的退休人員歸社區管理,應該是涉及到退休人員的日常信息、 社會 活動、資格查驗、公眾服務等與國家行政管理有關的一些方面,當然不會含退休人員的個人生活等,這主要是方便今後更加准確快速為老年人服務。

您是個什麼單位啊。真是令人眼饞。退休了每個月還發退休金。

我可以肯定地告訴您,不會。

這個問題,中央出台的政策已有明確規定。《關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中就對「分類處理統籌外費用 」規定,「 按照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統籌兼顧、逐步消化的原則,妥善解決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問題。 」 各企業都在制定實施細則。其中有個重要的原則就是,嚴格執行文件中的待遇標准,做到已有的待遇不減。

但是有一條,實行年金制的企業,不再給退休人員發放統籌外的費用。如果您的單位實行了年金制,您退休後領取年金,那麼退休金有可能取消。否則,不會取消。

您可以在網上看看《關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 社會 化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還看看您原單位的實施細則。

祝您生活快樂, 健康 長壽

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第一,企業人員交給社區管理,是中央的決策,很快就要落實了。有人說不知道,是他消息閉塞。在社區管理中,移交過來的退休老人,原單位會隨人撥一部分錢給社區。還在上班的人,社保會留一部分錢將來撥給社區。用作管理費。

第二,現在已經沒有退休金的概念。是養老保險金。全部退休職工的養老保險金,均已由社保發放。包括企業和事業機關事業單位。社保機構發放。

退休人員原企業,或者機關事業單位,還會發一部分錢。這些錢原則上不動,還有原企業和原單位發放。

企業發放的。有企業年金,還有一些慰問金,補助金。機關事業單位發放的,如房屋補貼,採暖補貼,物業補貼等等,還由原機關事業單位發放。

都不會改變。

以後退休人員歸社區管理?我是社區工作者,我從未聽說此事,現在退休老人的老年證在社區申請,退休證在社區年審,高齡補貼在社區申請,冬天可以在社區取暖室取暖,夏天可以在社區納涼室納涼,再一個就是退休人員的黨組織生活可以轉到社區進行,其它的就不太清楚了,管理根本談不上

企業退休人員一般說來只在社保領取退休金,單位是沒有補助的。但這個問題有些復雜,全國不太統一,國企和私企不同,央企和地方企業也不同。因為企業退休人員和公務員退休差別較大,一些央企和條件好的大型省屬企業,也給企業退休人員以適當補助,但都不一定合規。退休人員轉社區管理的目的,就是為了減輕企業負擔,不僅管理上的麻煩,還有生活補貼方面的負擔,讓企業增加效益,即使現在不取消,今後也會逐步取消,最終基本上完全脫離與企業的關系。

有部分人員可能會有影響,如郵電、電信、銀行等這些單位的退休人員除享受政府的養老金外,還有原單位發的退休津貼及各類福利,這些單位雖屬企業但退休待遇上一直是仿照機關事業單位的標準的。

現在,以前在單位領工員的退休人員己經開始往社區轉移,社區發,單位就不發了。

Ⅶ 國發 〔2016〕19號《關於印發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文

國務院關於印發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發〔2016〕19號

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先後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積極推進有關工作並取得初步成效,國有企業辦學校、公檢法機構向地方移交工作基本完成,部分國有企業所辦醫院已移交地方或進行了改制。

但目前全國范圍內仍然存在大量國有企業辦社會機構,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廠辦大集體改革等歷史遺留問題較為突出,人員管理、運營費用負擔沉重,已經嚴重製約了國有企業的改革發展。為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促進國有企業輕裝上陣、公平參與競爭,集中資源做強主業,現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市場導向、政企分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依法落實企業經營自主權,促進國有企業深化改革,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按照市場化原則,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推進公共服務專業化運營,提高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國有企業不再承擔與主業發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務職能。

(二)堅持分類指導、分步實施。針對不同企業特點,因地制宜、分類處理,不搞「一刀切」,允許採取分離移交、重組改制、關閉撤銷、政府購買服務、專業化運營管理等不同方式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改革思路清晰、條件成熟的地區可以率先推進,改革情況復雜的地區可以試點先行、逐步推進。

(三)堅持多渠道籌資、合理分擔成本。建立政府和國有企業合理分擔成本的機制,多渠道籌措資金,國有企業作為責任主體,承擔主要成本;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根據企業分級監管關系及歷史沿革等因素,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分別承擔。

(四)堅持以人為本、維護穩定。認真做好職工分流安置工作,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做好社會保障、就業培訓等相關政策的統籌銜接。加強政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為改革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工作要求

(一)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對企業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熱(供氣)和物業管理(統稱「三供一業」)的設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修改造,達到城市基礎設施的平均水平,分戶設表、按戶收費,由專業化企業或機構實行社會化管理。

1.時間安排。2016年開始,全面推進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2.政策措施。維修改造標准、改造費用測算等相關工作執行各地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的相關政策,對同一地區的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執行相同的政策標准。分離移交費用由企業和政府共同分擔,中央企業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補助50 %。

原政策性破產中央企業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中央財政對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屬、軍工等企業(含政策性破產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予以適當補助。地方國有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確解決辦法。

3.工作分工。國資委、財政部牽頭負責。

(1)國資委、財政部負責制定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的指導意見(2016年年底前完成)。

(2)財政部負責制定對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屬、軍工等企業(含政策性破產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的具體補助辦法(2016年年底前完成).

(3)國資委、財政部和各省級人民政府建立協調機制,共同推進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

(二)剝離國有企業辦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機構。對國有企業辦醫療、教育、市政、消防、社區管理等機構實行分類處理,採取移交、撤並、改制或專業化管理、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進行剝離。

1.時間安排。2016年出台剝離國有企業辦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機構的政策措施,2017年年底前完成企業管理的市政設施、職工家屬區的社區管理職能移交地方以及對企業辦消防機構的分類處理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企業辦醫療、教育機構的移交改制或集中管理工作。

2.政策措施。

(1)分類處理企業辦醫療、教育機構。對與地方協商一致同意接收的醫療、教育機構,移交地方管理;對運營困難、缺乏竟爭優勢的醫療、教育機構,予以撤銷並做好有關人員安置和資產處置工作;對因特殊原因確需保留的醫療、教育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資源優化整合,實現專業化運營管理。同時,積極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等模式,引入社會資本參與企業辦醫療、教育機構的重組改制。

(2)對企業按照消防法規要求建設的消防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消防隊予以保留;對企業辦的市政消防機構,原則上予以撤銷.其中符合當地城鎮消防規劃布局不能撤銷的消防隊(站)劃轉當地人民政府接收。

( 3)企業負責管理的市政設施、職工家屬區的社區管理移交地方政府負責。

( 4)中央財政對中央企業辦醫療、教育機構撤銷、改制、集中管理過程中涉及的職工分流安置等費用補助50%,對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屬、軍工等企業(含政策性破產企業)有關費用予以適當補助。地方國有企業的公共服務機構剝離費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確解決辦法。

3.工作分工。國資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衛生計生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國資委、衛生計生委、財政部負責制定關於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深化改革的指導意見(2016年年底前完成)。

(2)國資委、民政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制定關於國有企業辦市政、社區等職能分離移交的指導意見(2016年年底前完成).

(3)國資委、教育部、財政部負責制定關於國有企業辦教育機構深化改革的指導意見(2016年年底前完成)。

(4)國資委、公安部、財政部負責制定國有企業辦消防機構分類處理的指導意見(2016年年底前完成)。

(三)對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國有企業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其管理服務工作與原企業分離,統一交由當地社區實行社會化管理;集中力量將尚未實現社會化管理的國有企業已退休人員移交社區實行屬地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服務。

1.時間安排。2016年開始,採取先試點後推廣的方式,將國有企業退休人員逐步移交社區實行社會化管理,2020年年底前完成。

2.政策措施。

(1)做好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險關系和黨組織關系轉移工作,相關檔案存放在縣級檔案管理部門。

(2)尚未實行社會化管理的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區管理時按每人每年核定費用基數。中央企業以及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屬、軍工等企業(含政策性破產企業)移交退休人員產生的管理費用由中央財政承擔;地方國有企業移交退休人員產生的管理費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確解決辦法。

(3)離休人員原則上保持現有管理方式不變,具備條件的可以移交當地有關部門管理。

(4)妥善解決國有企業已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含有關地區供暖費)問題。

3.工作分工。國資委、中央組織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制定關於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的指導意見(2016年年底前完成)。

(四)推進廠辦大集體改革。按照國務院工作部署和時間要求,實現廠辦大集體與主辦國有企業徹底分離,廠辦大集體職工得到妥善安置。

  1. 政策措施。認真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廠辦大集體改革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18號),進一步研究完善相關政策措施。中央財政對廠辦大集體改革繼續給予補助和獎勵,補助比例按國辦發〔2011〕18號文件規定不變,獎勵比例統一確定為30%。

    地方政府和中央企業應結合實際情況,將自籌資金和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統籌用於接續職工社會保險關系、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等改革支出,具體范圍由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因核銷關閉破產廠辦大集體企業養老保險欠費增加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由各地區結合中央財政相關補助資金和自身財力狀況統籌考慮。

2.工作分工。國資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依照有關工作安排推進實施。

(五)集中解決少數國有大中型困難企業問題。對持續嚴重虧損、不符合結構調整方向、因歷史原因形成的少數國有大中型困難企業,一企一策採取措施,妥善解決企業生產經營和職工生活保障問題。

1.政策措施,對國有困難企業進行梳理分類,分別通過依法破產靖算、重整或債務重組等方式開展集中治理。企業要通過資產變現、資產證券化、引入戰略投資等多種方式積極籌措資金,地方政府要妥善解決職工分流安置、社會保險關系接續等問題,有關金融機構要依法處理企業債權債務。

2.工作分工。國資委、財政部、銀監會、國防科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國資委負責制定關於加大困難中央企業治理力度的指導意見(2016年年底前完成)。

(2)對因歷史原因形成的國有困難企業,由國資委、財政部、銀監會、國防科工局會同有關部門按一企一策原則專項研究解決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成立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專項小組。專項小組由國資委、財政部牽頭,中央組織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衛生計生委、銀監會、國防科工局等部門參加。專項小組負責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做好督促檢查,推動中央企業、地方政府及時落實各項改革措施。

(二)發揮地方作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措施,做好政策宣傳工作,確保改革穩妥有序推進。本工作方案未涵蓋的區域性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由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妥善解決。

(三)落實企業責任。各級國有企業要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將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納入業績考核體系,按時出台落實措施,認真做好風險評估,提高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要通過資產變現、股權轉讓、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積極籌措資金。加強外部審計,嚴格落實承接債務的主體,防止逃廢金融債務和國有資產流失。

(四)保障資金投入。國資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及時了解掌握改革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優先用於支持國有企業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財政部商國資委根據工作進度,千方百計保障改革資金需求。

財政部統籌安排年度預算資金,將有關補助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中央財政對中央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剝離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機構的補助資金,主要通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資金渠道落實。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復雜性、艱巨性,明確目標、加強溝通,開闊思路、創新方法,積極引入社會資本探索改革新路徑,促進公共服務資源優化配置,力爭到2020年基本完成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間題。

國資委、財政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指導和督促工作,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到實處,重大情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7)退休未移交人員有物業補貼嗎擴展閱讀:

國有企業,在國際慣例中僅指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或聯邦政府投資或參與控制的企業。在中國,國有企業還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資參與控制的企業。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國有企業作為一種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同時具有營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點。其營利性體現為追求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體現為國有企業的設立通常是為了實現國家調節經濟的目標,起著調和國民經濟各個方面發展的作用。

特別指出,在我國除了廣義和狹義定義的中央企業外,對於個別中央企業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承擔的責任較為特殊,這些中央企業歸國務院直屬管理,屬於正部級。

2015年2月,中央紀委五次全會釋放出一個重要信號--以央企為代表的國企,將成為推進反腐敗斗爭的重要"戰場"。

參考資料: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通知-西安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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