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私人門診部的員工退休工資按企業還是事業單位
私人門診部的員工退休工資是按企業算的,因為是私人單位,事業單位是那種國家公務員的那種單位,才按照公務員的標准事業單位標准去辦的。
❷ 達到法定退休後不再交醫療保險,是不是也不再享受門診醫療費的發放
不是的,只要交足醫保年限就可以享受 以下是蕭山地區關於這方面的政策: 一、企業退休人員門診醫療保險的參保對象是什麼? 凡參加我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下列單位和個人均為企業退休人員門診醫療保險的實施范圍和對象: 1、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其他按照企業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2、以個人名義參保繳費的自謀職業和靈活就業人員、在企業轉制時辦理「協繳」的人員; 3、原系國營和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在企業轉制或破產、歇業時,已按我區有關規定帶資移交社會化管理的人員; 4、按照我區有關規定,符合享受門診醫療保險待遇的其他退休人員。 二、享受企業退休人員門診醫療保險待遇須符合什麼條件? 達到退休年齡,符合退休條件辦理退休手續的參保人員,在繳足基本醫療保險費(住院和門診)20年及以上的同時,一次性繳納門診醫療啟動資金後,方可享受退休門診醫療保險待遇。 三、企業退休人員門診醫療保險基金怎樣籌集? 企業退休人員門診醫療保險基金是為了保障企業職工退休後的門診醫療而建立的專項基金,用於支付退休人員門診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和其他符合規定的門診醫療費開支。基金由門診醫療保險費和門診醫療保險啟動資金組成。基金的籌集以「在職時繳費,退休後享受」為原則,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繳費義務,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四、在職人員門診醫療保險費按什麼標准繳納? 企業在職人員應繳納的門診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當年本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的1.5%的比例繳納,並按照我區「五費合征」的有關規定由區地稅部門負責按月徵收;以個人名義參保繳費的自謀職業和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的繳費基數的1%的比例,直接到區社保經辦機構指定的繳費點隨同基本養老保險費和住院醫療保險費一並繳納。 五、中斷繳費對門診醫療保險待遇會產生什麼影響? 參保人員的門診醫療保險費的起繳時間從2002年7月1日開始計算,2002年7月1日~2006年12月31日期間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年限視作門診醫療保險費的繳費年限。 門診醫療保險費應連續繳納至法定退休年齡,中途不得無故中斷。因單位原因中斷繳費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予以補繳;因參保人員個人原因中斷繳費的,由個人負責補繳。補繳的標准按補繳時的規定標准執行。2007年1月1日起至退休時,累計中斷繳費1年以上的,其退休後享受門診醫療保險待遇的結報比例在規定比例的基礎上降低15%%。 六、對退休人員繳費有什麼具體規定? 退休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20年的,由參保單位或參保人員一次性補滿20年方可享受門診醫療保險待遇。 列入企業門診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還應在辦理退休手續時向社保經辦機構一次性繳納門診醫療保險啟動資金,繳納標准以上年度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15%的比例繳納。未置換身份的國營和城鎮集體企業職工退休時的門診醫療保險啟動資金由用人單位繳納;其他企業職工及以個人名義參保繳費的自謀職業和靈活就業人員由參保者個人繳納;「協繳」人員以上年度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辦理退休時持有效期內的《蕭山區困難家庭(特困家庭)援助證》和《蕭山區特困失業人員救助證》的參保人員,憑有效證件和有關證明材料,經區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後免予繳納;已按我區有關規定帶資移交社會化管理的人員和"退養"人員不再繳納。 七、退休人員門診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按什麼標准建立? 參加門診醫療保險的退休人員,其個人賬戶建立的標準是:以上年度本區企業退休人員統籌內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退休後至70周歲以下的按6%的比例建立,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按7%的比例建立。年中辦理退休並繳納門診醫療保險啟動資金的,其個人賬戶自辦理繳費手續的次月起計算建立。年中年滿70周歲的個人賬戶不作調整。退休人員死亡後,個人賬戶超額使用部分不予追扣,自付段金額按全額計算。 八、退休人員門診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在什麼時間劃入? 個人賬戶金額的劃撥。區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於每年初,將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當年金額一次性劃入其個人賬戶。在年中辦理退休的人員,其個人賬戶金額在建立個人賬戶的當月一次性劃入。 九、退休人員門診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使用有什麼規定? 個人賬戶當年金額用於支付本人患病時,在門診醫療和葯店購葯而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退休人員可憑《醫保證歷本》和《社會保障卡》在區社保經辦機構確定的本區范圍內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中使用。參保人員在使用當年個人賬戶時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葯費,按約定醫院結報標准在個人賬戶金額中支付,定點葯店按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的結報標准列入個人賬戶支付。個人賬戶當年金額結余部分,可轉入下年度繼續使用。 個人賬戶歷年結余的金額可用於支付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門診及住院醫療費的自負部分、個人應承擔的門診自負段醫療費、規定病種門診應由個人負擔部分的醫療費。 個人賬戶的本金和利息均為個人所有。退休人員死亡後,他人不得擅自冒名就診購葯,其遺余的金額可由親屬憑死亡證明和領取人身份證,到區社保經辦機構一次性兌現,同時收回死亡人員的社會保險相關憑證。 十、退休人員門診醫療保險有什麼待遇? 退休人員的門診醫療待遇,分為個人賬戶段、自負段和補助段三段式管理法。在一個自然年度內,退休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門診醫療費,先由其個人賬戶當年金額支付,個人賬戶當年金額使用完畢,由本人承擔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內門診醫療費300元(自負段)後,其超過部分(補助段)再由約定醫院按以下標准結報: 1、門診醫療費發生在一級或相當於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的按92%給予結報,個人承擔8%。 2、門診醫療費發生在二級或相當於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的按88%結報,個人承擔12%。 3、門診醫療費發生在三級或相當於三級醫療機構的按82%給予結報,個人承擔18%。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自負段標准為150元,進入補助段後,約定醫院不分等級,其醫療費統一按95%的比例結報,個人承擔5%。 當年辦理退休的人員,其門診醫療應承擔的自負段金額根據當年實際剩餘月份按比例計算。 十一、退休人員怎樣選定約定醫院? 退休人員必須在我區社保經辦機構指定的本區范圍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中,按照就近就便原則選擇本人門診醫療保險的約定醫院,既可根據本人意願選擇1家,也可選擇2家。凡選擇2家醫院作為自己門診醫療保險約定醫院的,其中1家必須為社區醫院或一級以下的定點醫院(含門診部),另1家為二級及二級以上醫院。退休人員選定門診約定醫院時,隨帶本人身份證和"醫保證歷本"等有效證件,直接到所在社區勞動保障管理站(未建立社區的到所在鎮街勞動保障管理站)按規定申請辦理。 十二、退休人員如何變更約定醫院? 退休人員要求變更約定醫院時,必須在每月的25日前到區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變更手續。新的約定醫院從辦妥變更申請手續的次月起生效,原約定醫院同時終止。在一個自然年度內,退休人員辦理變更約定醫院最多不得超過2次。 退休人員自選1家約定醫院的,被選定醫院應根據自身醫療技術水平和患者病情實際,切實保障其醫療需求;退休人員選擇2家約定醫院的,約定醫院應按"小病不出社區"和"首診負責制"原則,不得無故推諉。十三、退休人員怎樣結報門診醫療費? 符合享受門診醫療保險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因患病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門診醫療費,統一實行掛賬結報辦法。其中在個人賬戶段所發生的符合規定范圍的醫療費按個人賬戶的使用規定結報,自負段的門診醫療費由退休人員個人負擔,進入補助段後發生的符合規定范圍的門診醫療費由區社保經辦機構與約定醫院實行定額結算與彈性結算相結合的辦法結算。結算標准在區社保經辦機構與約定醫院簽訂協議時加以明確。應支付定點醫療機構及定點零售葯店的門診醫療費,經區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後實行按月撥付。 十四、對退休人員門診轉診轉院有什麼規定? 退休人員在個人賬戶使用完畢之後患病,原則上應在約定醫院就診治療。因病情需要要求向高一級醫院或專科醫院轉院診治,或特殊情況要求到零售葯店外購葯品的,必須經約定醫院同意並辦理相關轉診手續或開具外配處方。病人擅自轉診或外購葯品的醫葯費由患者自理。 經約定醫院轉診,在接診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門(急)診醫療費,由轉診醫院負責報銷; 憑約定醫院出具的外配處方在定點葯店購葯的葯費,由出具外配處方的約定醫院負責報銷。 十五、退休人員因急診或臨時外出發生的醫療費怎樣報銷? 退休人員外出因急診在異地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我區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費用,以及臨時外出1個月以內在異地醫療機構臨時就醫發生的門診醫療費按以下規定報銷:選擇1家約定醫院的到約定醫院報銷,選擇2家約定醫院的到社區約定醫院報銷。外出超過1個月的應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門診醫療費按異地居住退休人員的規定執行。 因各地的政策都有點出入,建議你到社保局詳細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