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山東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喪葬費和撫恤金按什麼標准發放
山東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喪葬費為1000元定額,一次性撫恤金在山東省統稱為「一次性救濟費」,標準是10個月山東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社平工資),此外山東省還按照一定的標准發放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一、喪葬補助費
山東省企業離退休人員去世後,可以享受喪葬補助費。根據魯勞社〔2003〕53號文件的規定,喪葬費為每人1000元,由統籌基金支付。山東省的喪葬補助費屬於定額補助,在全國范圍內偏低,大多數省份的喪葬補助費在2000元--3000元之間,也有部分省市的喪葬補助費為去世前一個月本人養老金。
山東省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的申領辦理方式相對簡單,可以由退休時所在企業或親屬辦理,原企業可以通過登錄社保系統網站在網上提交辦理,親屬則需要去社保局窗口提交相關資料辦理,主要需要提交的資料如下:
①離休、退休(職)人員及遺屬減少表(一式兩份);
②喪葬費、一次性救濟費領取及個人賬戶余額繼承資格證明(一式兩份);
③通過共享數據查詢不到死亡日期的需攜帶死亡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社保局受理後會在15--20日之內將資金發放到指定銀行賬戶。
山東省這種簡潔高效的辦理、受理方式應該稱贊,希望更多的省市能夠採取類似的方式。
綜上所述,山東省企業離退休人員去世後可以享受的死亡待遇有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救濟費和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三部分,不同於多數省份只有喪葬費和撫恤金兩部分。此外,個人賬戶余額部分也可以繼承,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離退休後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其產生的利息均可繼承。
② 山東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1.職工因工死亡的,發給20個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撫恤金。
2.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10個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救濟費。其中按《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的一次性救濟費高於上述標準的,可按原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條例》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③ 山東省企業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發放標准
這個問題要分門別類地回答: (一)如果亡者是企業單位的,其配偶或者子女可以領取喪葬費棚指塵5000元,撫恤金16000元。 (二)如果亡者是 機關事業單位 的,因病死亡的,其配偶或者子女可以領取喪葬費5000元,撫恤金金額相當於其生前20個月的基本工資。 (三)如果亡者是機關事業單位的,因公死亡的,其配偶或者子女可以領取喪葬費5000元,撫恤金金額相當於其生前40個月的基本工資。 (四)該人生前繳交的社會保險基金,凡是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其配偶或者子女可以全額領取;凡是單位繳交的部分,自動轉入鏈禪統籌基金。 (五)該人生前個人繳交的 住房公積金 和單位繳交的住房逗敗公積金之和,其配偶或者子女都可以全額領取。 閱讀!
④ 2024年山東退休工人喪葬費規定
山東退休工人喪葬費最新規定,說明了喪葬費應該是職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金額,在乘以六倍就是喪葬費的金額,且喪葬費的計算公式是法定的標准,超出的部分由死者家屬自行承擔。一、山東退休工人喪葬費最新規定?
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6個月。值得注意的是,該計算公式是法定的標准,即使辦理死者喪葬事宜所花費的費用超過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的6個月總額,加害人也無須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屬自行承擔。
我國對企業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死亡後有關待遇的標准作了如下規定:
1、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2)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2、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其喪葬補助費,不分年齡大小,按本市上一年度1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發給。
3、企業離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按照國家機關離休人員死亡的有關待遇支付:
(1)喪葬費按600元一次性發給。
(2)一次性救濟費按10個月本人基本離休金(基礎工資、級別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發給。
(3)符合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居住在市區內的(含開發區、鄉鎮)的,每人每月補助110元,另發給物價補貼。
二、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申領死亡待遇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減員申報表》;
(二)死亡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書、公安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證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文書);
(三)供養直系親屬提供以下材料:
(1)供養直系親屬登記卡。必須是死者生前登記建立的卡片;
(2)身份證和戶口本。身份證和戶口簿的姓名必須一致,且在有效期內的證件;
(3)死者關系證明。戶籍與死者在同一本戶口簿的,以戶口簿的記錄為依據。戶籍與死者不在同一本戶口簿的,以供養直系親屬登記卡結合單位、社區或村委會開具的證明為依據;
(四)供養直系親屬無經濟收入情況(供養直系親屬戶口所在單位或社區、村委會開具無固定收入的證明、當地社保機構開具的未在當地參保並未享受待遇的證明);
(五)供養直系親屬戶口所在地屬外省的,還需提供所在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有關文件;
(六)供養父母應提供配偶收入證明;
(七)供養子女應提供兄弟姐妹收入證明。
綜上所述,山東退休工人喪葬費的規定和相關補貼政策在上文已經進行了詳盡的說明,且企業員工退休之後來說,其家屬也能領取一定的補貼,若是退休人員去世了,可以按照規定程序去辦理,領取相應的喪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