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返聘合法嗎退休返聘最多能幹幾年
在自己單位返聘這件事,不要考慮,想干另找一些單位去干,為什麼呢?你在自己的單位返聘周圍會有很多紅眼病的人。他們會不支持你的工作,在原單位返聘也不會得到應得的報酬,給很少一部分報酬,別人還眼紅。給到於自己付出相適應的報酬又難以辦到,所以找另外的企業根據自己的能力談工作報酬,會比自己原來企業的報酬高很多。而且應聘的企業周圍的人也認為你是勞動所得,沒有嫉妒,這是很多人在退休以後返聘得出的教訓和經驗,希望你能參考一下。
如果你有技術上的特長,一定找到能發揮自己特長的企業,這樣不僅能發揮出自己的余熱還會得到相適應的工資,反聘的時間也會更長。
我在東北有一個親戚,他的兒子在天津上班,他在天津返聘有六七年的時間了,是在七八個單位之間轉換幹活。因為他是木工會乾的工種活比較多,到哪裡干,哪裡都滿意,他又能吃苦,所以每次有類似的活,那些單位都主動找他,有時他還忙不過來,同時兩份以上工作來返聘他。返聘他的單位也很滿意,有時他一個人就可以解決幾個人的活,都是一些修理房屋、修理門窗,修理車庫等一些於木工、瓦工、鉗工有關系的活,這些活他在上班時都干過,所以干起活兒來一個人頂幾個,很是受歡迎,現在他已經68歲了,好幾個單位還搶著來返聘他去工作。
㈡ 女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但單位要辭退怎麼辦
法律分析:職工退休年齡是指法律所規定的職工在一定的年齡之後不應當繼續從事工作,而應該辭職的年齡。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幹部、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50周歲。對於從事井下、高溫等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規定退休年齡是男職工年滿55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規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