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普通職工可以申請延遲退休嗎
一、普通職工可以申請延遲退休嗎
1、普通職工是否可以申請延遲退休需根據其是否滿足下列條件決定:
(1)本人申請。需要符合條件的職工填寫企業職工延遲辦理退休手續申請表並向用人單位提交書面申請;
(2)企業中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及企業需要的其他各類人員。
2、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工人退休、退職後,不要繼續留在全民所有制單位。他們到城鎮街道、農村社隊後,街道組織和社隊要加強對他們的管理教育,關心他們的生活,注意發揮他們的積極作用。街道、社隊集體所有制單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職工人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給一定的報酬,但連同本人退休費或退職生活費在內,不能超過本人在職時的標准工資。
對於單身在外地工作的工人,退休、退職後要求遷到家屬所在地居住的,遷入地區應當准予落戶。
第十二條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工人退休、退職工作的領導。對應該退休、退職的工人,要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動員他們退休、退職。退休、退職工作要分期分批進行。要嚴格掌握退休、退職條件和招工條件,防止因招收退休、退職工人子女而任意擴大退休、退職范圍和降低招工質量。
二、延遲退休辦理流程是什麼
延遲退休辦理流程如下:
1、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職工填寫企業職工延遲辦理退休手續申請表並向用人單位提交書面申請;
2、單位上報。用人單位攜帶關於申請的同志延遲辦理退休手續的報告和企業職工延遲辦理退休手續申請表,向市人社局養老保險科上報個人延遲退休申請;
3、審核備案。對符合條件的個人申請,市人社局養老保險科於3個工作日內內完成審核手續。
② 延遲退休申請流程
延遲退休申請流程如下:
1、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職工填寫《企業職工延遲辦理退休手續申請表》並向用人單位提交書面申請;
2、單位上報:用人單位攜帶延遲辦理退休手續的報告和《企業職工延遲辦理退休手續申請表》,向市人社局養老保險科上報個人延遲退休申請;
3、審核備案:市人社局養老保險科對符合條件的個人申請,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手續。
延遲退休的條件:
1、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基礎上的個人申請;
2、單位同意並認為員工繼續工作對單位有利;
3、員工身體健康,能夠繼續勝任工作;
4、不違反國家關於退休的其他相關規定。
綜上所述,個人申請延遲退休需填寫申請表並提交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將報告和申請表上報市人社局養老保險科,該科將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備案手續。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必須按照《暫行辦法》的規定,嚴格掌握退休、退職的條件。凡是符合退休、退職條件的,就應當動員他們退休、退職。如生產上確有需要,必須緩退的,要經過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沒有經過批准,超過退休年齡繼續工作的時間不計算「連續工齡」。對於應當退休、退職的工人,經過多次動員,仍然堅持不退的,可以停發其工資,改發退休費或退職生活費。凡是不符合退休、退職條件的,不得退休、退職。對偽造證件退休、退職的,要追究本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給予適當處分。
③ 可以申請延遲退休嗎
可以申請延遲退休,具體如下:
1、到了退休年齡不辦退休手續,可以申請延遲退休,繼續繳納社保,直到辦理退休手續為止。對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其聘用協議可以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
2、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