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人員公積金怎麼提取公積金
退休人員只要退休以後隨時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需要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退休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下:1、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2. 退休後住房公積金個人怎麼提取
1、領取公積金的辦法很多,可以網上預約,櫃台辦結,這是一個使用比較多的辦法。2、還需要准備的證件有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果是男性,年齡滿60周歲,或者是女性年齡滿55周歲的可不提供,不過必須年齡方面達到標准才可以,大家要注意一下。3、如果本人無法辦理的話,可以委託配偶辦理,但是須提交配偶的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也可以委託其他人辦理,這時候須提交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並同時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八條
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作為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成員中,人民政府負責人和建設、財政、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佔1/3,工會代表和職工代表佔1/3,單位代表佔1/3。
3. 退休後還有公積金和住房補貼嗎
退休後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情況如下:
1、退休後,原有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仍然存在,賬戶中的余額可以繼續保留或者提取。
2、退休人員不再屬於在職職工,因此不再繼續繳納住房公積金。
3、退休後若無工作單位,也不會再有單位為其購買住房公積金。
4、勞動關系終止後,應在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及封存手續。
公積金的提取與使用:
1、退休後可一次性提取公積金余額;
2、公積金可用於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
3、公積金提取需提供退休證明、身份證等相關材料;
4、部分地區允許退休人員使用公積金支付房貸;
5、公積金提取政策因地區而異,需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綜上所述,退休後個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依然保留,余額可保留或提取,但由於不再屬於在職職工,不會繼續繳納公積金,且無工作單位的情況下不會有新的公積金繳存,同時需在勞動乎宴關系終止後30日內辦理相關變更登記及封存手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慧滾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歲碧銀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