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是返聘人員下班途中被車撞到,想申請工傷,單位會因為這個原因有權利辭退我么
不是工傷。
已經退休的人員,不具有法定勞動者主體資格,用工單位返聘的,與單位不是勞動關系,不適用勞動法規,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傷害,_無論本人是否負主要責任,都不是工傷,不能申請工傷認定。
退休返聘人員,與單位是勞務關系,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傷害,應當按人身損害向肇事方索賠,肇事車輛不是本單位的,單位不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② 用工單位退休後反聘要求簽上下班路上發生意外免責合法嗎
不合法,你單位的規定無效,跟國家法規相違。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職工正常工作時間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職工加班加點後上下班的途中。
③ 退休人員受聘後的工作時間是否是每天6小時
退休人員返聘後是單位的勞務工,也就是單位的臨時用工,臨時工每天的工專作時間由單位來決定屬長短,沒有規定返聘人員工作不能超過6小時,工作時間可以是每天6小時,也可以8小時,10小時,或許更長,這個是由單位來決定的